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强基计划>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4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6:54:0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主要包含报名条件、招生专业【yè】、报名【míng】方式【shì】、选拔程序、培养方案等,以下【xià】是具【jù】体内【nèi】容,供【gòng】大家参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shī】意【yì】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jiā】重大【dà】战略【luè】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xīn】人才选【xuǎn】拔培养【yǎng】,根据《关于在部分高【gāo】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jiàn】》(教学〔2020〕1号)等文件,我校2024年继续开【kāi】展基础学科招【zhāo】生改革试点(也称“强【qiáng】基计划”),探【tàn】索多维【wéi】度考核评【píng】价模式,选【xuǎn】拔一批有志向、有兴【xìng】趣、有天赋的青年【nián】学【xué】生进行专门培【péi】养,为国家重大【dà】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cái】。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tǒng】一考试报名条件【jiàn】,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xiàng】和吃苦【kǔ】耐劳的精神【shén】,综合素质【zhì】优秀【xiù】,基础学科拔尖【jiān】,有志于服务【wù】国家重大战【zhàn】略需求,有志【zhì】于从事相关领域【yù】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zhōng】毕业生均可报名。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学业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lèi】:相关学科领域【yù】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shēng】,须获得以【yǐ】下奖项之一:数【shù】学【xué】、物理、化【huà】学、生物学、信息【xī】学全【quán】国中学生【shēng】学【xué】科【kē】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jiǎng】或二等奖【jiǎng】。

二、招生专业及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我【wǒ】校2024年强基计划招【zhāo】生专业包括:数学类(含数学【xué】与应【yīng】用数【shù】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wù】理【lǐ】学类【lèi】(含物理学、应用物理学【xué】)、化学【xué】类【lèi】(含【hán】化【huà】学)、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力【lì】学类(含理论与应【yīng】用力学)、核工程类【lèi】(含【hán】核工程与【yǔ】核技术【shù】、工程物理)、地球物理学。

各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尚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数学类

(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化学理工

物理学类

(含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化学类(含化学)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力学类(含理论与应用力学)
核工程类(含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物理)
地球物理学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即【jí】日【rì】起至9-21考生可登录中国科【kē】学技术大学强基计划网站(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58),按【àn】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chéng】网【wǎng】上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的强基计划。

考生最少应填报1个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高校考核

考核内容

第一类考生:考核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满分为270分,笔试占200分,综合面试占70分;

第二【èr】类考生【shēng】:考核为单独考核【hé】,其【qí】中在数学、物理【lǐ】、化学【xué】、生物学、信息学全【quán】国中【zhōng】学【xué】生学科奥林【lín】匹【pǐ】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jiǎng】的,须参加笔试。

1、笔试

所【suǒ】有完成【chéng】报名的第【dì】一类考生和在数学、物理【lǐ】、化学、生物【wù】学【xué】、信息学【xué】全国【guó】中学生学科奥【ào】林匹克竞赛获得全【quán】国决赛二等奖的第二类考生,均须参加我校【xiào】笔试,考试科目为【wéi】数学【xué】和物理,重【chóng】点考察【chá】相关学科基【jī】础、逻辑思维能力【lì】。笔试安【ān】排在高考后、高【gāo】考出分前进行,具【jù】体时间【jiān】另行通知。

我校将根据第一类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shù】线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少【shǎo】于我【wǒ】校2024年强基计划【huá】总计划数的5倍【bèi】;未达【dá】到合格分数线的第一类【lèi】考【kǎo】生不再参【cān】与我校强基计划后续选拔。

2、志愿确认

所有【yǒu】完成报名【míng】的第二类【lèi】考生【shēng】和笔【bǐ】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fèn】数【shù】线的第一类【lèi】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另【lìng】行通知)在报【bào】名系统中进行中国科【kē】学技术大学2024年强基【jī】计划志愿【yuàn】确【què】认,签【qiān】订并上传承诺。未进行志愿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选拔资格。

3、综合面试

笔【bǐ】试成绩【jì】达到我校【xiào】合格分【fèn】数线【xiàn】且完成我【wǒ】校强基计划志愿确认【rèn】的第一类考生须参加综【zōng】合面试,综合【hé】面试【shì】安排在【zài】笔试【shì】后、高考出分前【qián】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面试主要结合考生的【de】综合素质评价材【cái】料和面试表现,重点考察兴趣志向、学科特长等【děng】方面【miàn】内【nèi】容。不参加【jiā】综合面【miàn】试的第一【yī】类考【kǎo】生视为放弃我校【xiào】强基计划选拔资格【gé】。面试采取专家、考【kǎo】生“双随机”抽【chōu】签【qiān】的方式,测试全程【chéng】录音【yīn】录像。

4、单独考核

我校对所【suǒ】有【yǒu】完成志【zhì】愿确认的第【dì】二类考生进行单独考核,考核安排【pái】另行通知。其中在数【shù】学【xué】、物理、化学、生物、信【xìn】息学全国【guó】中【zhōng】学生学科奥【ào】林【lín】匹克竞赛【sài】获得【dé】全国决【jué】赛一等奖的考生由单独【dú】考核计算我校考核成绩;获得全【quán】国决赛二等奖的【de】考生由笔试【shì】和单独考核共同计算我校考核成绩,笔试【shì】成绩与单【dān】独考核成【chéng】绩【jì】各占【zhàn】50%。

5、体质测试

第一类【lèi】和第二类考生均须参【cān】加体质测试,测试项【xiàng】目为50米跑,体质测试【shì】与综合面试(第【dì】一类考生)或单独考核【hé】(第二类考生)同期进行。体【tǐ】质测试成绩【jì】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时进【jìn】行名次排序的【de】重要依据。无故缺席的考生【shēng】视为【wéi】放弃【qì】我【wǒ】校强基【jī】计划选【xuǎn】拔【bá】资【zī】格。

因身体原【yuán】因不能参【cān】加体质测试的考生,须在志【zhì】愿【yuàn】确认后、综【zōng】合面试【shì】(第一类考生)或单独考核(第【dì】二类【lèi】考生)前【qián】,填写【xiě】《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体质测试免测申请【qǐng】表》(见附件),将申【shēn】请【qǐng】表【biǎo】扫描【miáo】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我【wǒ】校招生办【bàn】邮箱(zsb@ustc.edu.cn),经我校审核【hé】通过后可不【bú】参【cān】加体质测试【shì】。考生须承【chéng】诺申请免测提交的所有材【cái】料真【zhēn】实性,如【rú】有【yǒu】虚【xū】假【jiǎ】内容,将取消选拔资格。

参加我校强【qiáng】基计划体质测试的考【kǎo】生,均须自行购【gòu】买测试期间【jiān】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xiǎn】”,并于测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yuán】件(电子保【bǎo】单【dān】请【qǐng】打印),否则不得参【cān】加【jiā】测试。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2024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注:考生高考成绩为实考分,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

2、确定录取名单

(1)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hé】我校在该省【shěng】份强基计划【huá】的【de】招生计划数,按照分【fèn】数优先的【de】原【yuán】则【zé】,依据综合成绩从【cóng】高到【dào】低进【jìn】行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shí】,再依次以我校考核【hé】成绩、笔试总成【chéng】绩、笔试数学成【chéng】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理综或物理成绩【jì】、体质测【cè】试成绩排序。对【duì】达到综合【hé】成绩最低【dī】录取分数线,但达不到所填报【bào】专【zhuān】业志愿要求、且愿意服【fú】从专业调剂的考【kǎo】生【shēng】作调剂【jì】录取。

(2)对于第【dì】二【èr】类【lèi】考【kǎo】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zài】省份【fèn】第一类考【kǎo】生最低录【lù】取分数线的(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最低分【fèn】数线,不区分专业),予以录取(不【bú】占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的招【zhāo】生计划)。

(3)拟录取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所【suǒ】在省份特【tè】殊类型招生控制【zhì】分数【shù】线【xiàn】(对于尚【shàng】未开展高考综【zōng】合改革【gé】的省份,参照【zhào】该省份确定【dìng】的【de】本科一批【pī】次【cì】理科录取【qǔ】控制分数线执行)。

我校【xiào】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dìng】强基计【jì】划拟录取名【míng】单【dān】,并【bìng】报各省【shěng】级招生【shēng】考试机构审核,办【bàn】理【lǐ】录取手续。被录【lù】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强基计【jì】划【huá】坚【jiān】持中国科学技【jì】术大学“基础宽厚【hòu】实【shí】、专【zhuān】业精新活、注重培养学生【shēng】全面素质和创新【xīn】能力”的传统特色,强化【huà】科教结合,重视【shì】学科交叉,致力【lì】于培养科【kē】技拔尖创新人才。

(一)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我校【xiào】实施【shī】强基计划的各学【xué】院设置【zhì】强基【jī】班,开展小班教【jiāo】学。强基班【bān】所【suǒ】在【zài】院系聘任专业内的优秀人才担任班主任。

我校建立强基计划学生成长档【dàng】案,跟【gēn】踪【zōng】培养发展情况。每学【xué】年按学业表现采取动态【tài】管理和【hé】分流【liú】机制,并从全校遴选优秀学【xué】生补入强基计划。

强【qiáng】基计划学生【shēng】的【de】分流与补入,由我校“强基计划”专项工【gōng】作组和学【xué】校【xiào】教学委员会【huì】共同决策。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jì】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zài】高【gāo】端芯片【piàn】与软件、智能科技【jì】、新材料、先进制【zhì】造【zào】和国【guó】家安全【quán】等【děng】关键领域以及国家【jiā】人才紧【jǐn】缺的人【rén】文【wén】社会科【kē】学领域进行学【xué】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gè】强基计划招生专【zhuān】业【yè】培养方案,研【yán】究生阶段转段具体【tǐ】招生【shēng】专业【yè】和名额【é】以转段【duàn】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fāng】案为准。

(三)其他激励机制

我校将为强基计划的实施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条件。

1. 为所有的强【qiáng】基【jī】计划【huá】学生【shēng】配备学术【shù】水平【píng】一流的导师,提供全【quán】程指导,帮助学生在学业规【guī】划、专业兴趣【qù】成长【zhǎng】、学术能力拓展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

2. 为所有【yǒu】的强基计划【huá】学生提供在中国科学院相应研【yán】究所【suǒ】、国家大科学工【gōng】程和平【píng】台开展实践能【néng】力提升的机会【huì】;

3. 为【wéi】所有有意愿的强基【jī】计划学生提供国际交流的【de】机会、经【jīng】费;

4. 优先推荐强基计划学生申请各类荣誉、奖励;

5. 优先推荐强基计划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zōng】合【hé】素质档案。已建立省【shěng】级【jí】统一信息平台【tái】省份,由【yóu】省级教育行政【zhèng】部门统一将【jiāng】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àn】上【shàng】传【chuán】至【zhì】强基计划报【bào】名系统。未建立省【shěng】级统【tǒng】一信息【xī】平台的省份,由【yóu】各省【shěng】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zhì】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jì】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sù】质档案造假或在【zài】高校考核中舞【wǔ】弊的【de】考生,将【jiāng】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míng】、考【kǎo】试和录取资【zī】格,并将有关情况通【tōng】报所在省级【jí】招【zhāo】生考试机构或教育【yù】行政部门,取【qǔ】消其当年高【gāo】考报【bào】名、考【kǎo】试【shì】和录取资格,并视情【qíng】节轻重给【gěi】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jiā】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jiāo】育部和【hé】我校相关规定【dìng】处理取【qǔ】消【xiāo】学【xué】籍,毕业后【hòu】发现的【de】,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cái】料【liào】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liú】采取相【xiàng】关【guān】措施的【de】权【quán】利【lì】。

(三)强基计划【huá】录取【qǔ】考生入学【xué】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yè】范围原则上【shàng】限于本校强基计划【huá】招生【shēng】专业之内。

(四)我校【xiào】考核期间,考生的【de】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lǐ】。家庭经济困难【nán】考生可向【xiàng】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gòng】保障【zhàng】性路费【fèi】和住宿补贴。

(五【wǔ】)我校未【wèi】委托任何个【gè】人【rén】或中介组织开展【zhǎn】强基计【jì】划等【děng】考试招生有关工作【zuò】,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dòng】。

(六【liù】)如遇不可抗【kàng】力因素,我校2024年强基【jī】计划招生流程所作调【diào】整【zhěng】,将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gé】试点招生【shēng】工作在中国科学技术大【dà】学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国科【kē】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fù】责【zé】具体工作【zuò】的【de】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shēng】方【fāng】案【àn】公开【kāi】、选【xuǎn】拔方法公平【píng】、录【lù】取标准公示。

(二)我【wǒ】校将对【duì】录取的学生进【jìn】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jù】备入学资【zī】格的学生,按教育部【bù】相关【guān】规定处【chù】理。

(三)我校基础【chǔ】学科招【zhāo】生改【gǎi】革试点【diǎn】招生工作依法做到【dào】招生信息公开【kāi】,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咨询【xún】及申【shēn】诉【sù】渠道等信息,全程接受纪检监【jiān】察部门【mén】及社会监【jiān】督【dū】。

七、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51-63602553、63602563、63602559、63602779

招生主页:https://zsb.ustc.edu.cn

微信公众号:ustczsb

电子邮箱:zsb@ustc.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602591

信访地址:安徽省合【hé】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纪【jì】检监【jiān】察【chá】机构(邮编:230026)

八、本简章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jiàn】: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强基计【jì】划体质测【cè】试【shì】免测【cè】申请表.pdf

点击查下载附件:https://zsb.ustc.edu.cn/2024/0410/c12992a637792/page.htm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