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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5:07:10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yè】学【xué】院单招【zhāo】章程,主要【yào】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huá】、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zhī】》(鄂教职【zhí】成函〔2024〕2号)要求,湖【hú】北国【guó】土资源【yuán】职业学【xué】院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lì】进行,切实维护学校【xiào】和考生【shēng】的合法【fǎ】权【quán】益,维护好考【kǎo】试招生工作【zuò】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jiāo】育部和湖北省【shěng】普通高【gāo】校招【zhāo】生【shēng】的有关规定,特【tè】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本章程仅适【shì】用【yòng】于湖北【běi】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zuò】。

第二【èr】条  湖北国土【tǔ】资源职业学院高职单独【dú】招生工【gōng】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程【chéng】序,德智【zhì】体美劳【láo】全面考核【h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tiáo】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gōng】作接受纪【jì】检监察【chá】部【bù】门、新闻【wén】媒【méi】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gè】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800

第五条【tiáo】  学校地址【zhǐ】:湖北省【shěng】武汉经济技【jì】术开发区【qū】(汉南区)育【yù】才路399号

邮政编码:430090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bā】条  湖北国【guó】土资源职业学院成立【l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以【yǐ】学【xué】校主要领导【dǎo】为组长【zhǎng】,学校纪委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zhǔ】要职责是:全【quán】面负责学校【xiào】单招工作,研究招生政【zhèng】策,确定招生专【zhuān】业和计划,拟定实【shí】施方【fāng】案,决定【dìng】单招的【de】重大事宜。

第九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zhí】业学院招生办公室【shì】是【shì】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shēng】工作【zuò】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jī】构,具体负责湖北国【guó】土【tǔ】资源职【zhí】业【yè】学院招生的日【rì】常工作【zuò】。

第十条  湖北国土【tǔ】资源【yuán】职业学院纪【jì】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招生工【gōng】作【zuò】实施监【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4年学校【xiào】设【shè】置高职单独招生【shēng】专业5个【gè】,总【zǒng】计【jì】划460人,具体分专业【yè】计划等情况【kuàng】详见下表。(注:招生对象分为中职毕业生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计划招生对象
1工程地质勘查70中职毕业
2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100中职毕业生
3宝玉石鉴定与加工100中职毕业生
4岩土工程技术90中职毕业生
5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100中职毕业生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jiāo】育【yù】厅批准的总计划,不【bú】超计划录【lù】取,学校【xiào】可【kě】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zhuān】业计划在省【shěng】教【jiāo】育【yù】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diào】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省教育厅关【guān】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dān】独【dú】考试招【zhāo】生工作的【de】通知》(鄂【è】教职成函〔2024〕2号)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9-21,所【suǒ】有志愿【yuàn】填报我【wǒ】校并通【tōng】过审核的考生到学校招【zhāo】生办公【gōng】室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审核备案。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此次高职单招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zhí】业技能【néng】测【cè】试”的模式【shì】,考试时间为9-21(其【qí】中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上【shàng】午9:00开始【shǐ】,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下【xià】午2:00开始,具体时间以【yǐ】准考证【zhèng】为【wéi】准)。各专业考【kǎo】试方式具【jù】体见下表。

专业名称文化素质考试测试内容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工程地质勘查语文、数学  专业技能测试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岩土工程技术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第十五【wǔ】条  考试计分【fèn】综合成绩=文【wén】化素质成绩+职业【yè】技能【néng】测试成绩【jì】,其中文【wén】化素质满分 200 分(考【kǎo】试科目包括【kuò】语文100分【fèn】,数学100分【fèn】),职业技能测【cè】试满分200分。合计总【zǒng】分400分。

第十六条  对取【qǔ】得【dé】中【zhōng】级以上职业技能等【děng】级证【zhèng】书的中职毕【bì】业【yè】生,报考对应或【huò】相近专【zhuān】业时,可在职业技【jì】能部分加【jiā】分(技师证书加【jiā】80分,高级【jí】工证书加50分,中级工证书加30分【fèn】,直至该项满分为止)。

第十七【qī】条  根【gēn】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de】要求,综合考虑【lǜ】招生计划、专业【yè】培养要求【qiú】和考【kǎo】生成绩,按考生志愿【yuàn】划【huá】定【dìng】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dī】分择优录取【qǔ】。对分数相【xiàng】同的【de】考生,有文化成绩【jì】的按照文【wén】化成绩排序;若文化【huà】成绩相同,按职【zhí】业技能测试成【chéng】绩排序;无文化成绩的按照职【zhí】业【yè】技【jì】能测试成绩【jì】排序。对各【gè】专业志愿投【tóu】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

第十八条【tiáo】 9-21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lù】取考生名【míng】单在学校【xiào】招生【shēng】信息网公示,公示期【qī】7天。公【gōng】示后将拟录【lù】取名单【dān】报【bào】省招办【bàn】并办理录取【qǔ】手续。凡拟录取的考【kǎo】生【shēng】,不再参加今年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shí】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guān】文件精神,我【wǒ】校收【shōu】费【fèi】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
工程地质勘查5000元每生每年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5000元每生每年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5000元每生每年
岩土工程技术5000元每生每年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5000元每生每年

注:本【běn】次单招考【kǎo】试收取报名费【fèi】200元/生,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qǔ】。学生入【rù】校后,住宿【xiǔ】费、书【shū】本费等其它【tā】费【fèi】用参照其他在校生【shēng】收取。

第二十条  符【fú】合条件的【de】学生均可享【xiǎng】受【shòu】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tíng】经济【jì】困难学生可【kě】以在规定的时间申【shēn】请生源地信【xìn】用助学【xué】贷款;入学以后可【kě】以申请国家【jiā】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lù】取【qǔ】的【de】考生,各项要求与普通高【gāo】考、技【jì】能【néng】高考录【lù】取的考生一致【zhì】,需全日【rì】制在校就读【dú】,并享受同等待遇。学【xué】生在【zài】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nèi】修完【wán】教育教学【xué】计【jì】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g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háng】学历电子注【zhù】册并颁【bān】发【fā】普通高等教育【yù】全日制专科【kē】毕业证书。

第二十【shí】二条  高【gāo】职单【dān】独招生属【shǔ】于特殊【shū】招生类型【xíng】,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zhuǎn】学【xué】或转专业,特殊情况确【què】需转专业的,可按规【guī】定在本校当【dāng】年高职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二十【shí】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bù】门对【duì】本次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àn】照向社会公布的招【zhāo】生方案【àn】进【jìn】行,接【jiē】受社会的监督,确保【bǎo】单独招生【shēng】考试、录【lù】取工作【zuò】公平、公开【kāi】、公正。监督举报电【diàn】话:027-84850531、84730276。

第二十四条【tiáo】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bàn】理招生【shēng】相关事宜【yí】,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zhāo】生【shēng】代理,也没有【yǒu】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dǎo】班、培【péi】训班,请考生和【hé】家【jiā】长【zhǎng】谨防上当。对【duì】以湖北【běi】国【guó】土资源职【zhí】业学院【yuàn】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举办考前培训班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xué】校保【bǎo】留依法追【zhuī】究【jiū】其责任的权【quán】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yǐ】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qiú】、规【guī】定【dìng】如与本【běn】章程【chéng】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jiā】有关政策【cè】不一致之处,以【yǐ】国家和【hé】上级有关【guān】政策为准。

第二【èr】十六条  本章程【chéng】未尽事宜,按【àn】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diàn】话:027-84731188  84732288  84733388

网上咨询QQ号: 800866531

学校【xiào】网址【zhǐ】: http://www.hbgt.edu.cn

招生【shēng】信息网网址:http://zsxx.hbgt.edu.cn

电子邮箱: hbgtzsb@163.com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育才路399号。

邮政编码:430090

第【dì】二十八条  本章程【chéng】由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yuàn】负【fù】责解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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