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现代物流【liú】职业【yè】技【jì】术学院【yuàn】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xiào】概况、招【zhāo】生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jiāo】育【yù】法【fǎ】》《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guī】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hú】南省【shěng】教育【yù】厅《关【guān】于做好湖南【nán】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tōng】知【zhī】》(湘教发〔2023〕49号)有关【guān】要求【qiú】,结合学校单独招生【shēng】工【gōng】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zhì】定本【běn】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二路泉塘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756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公开【kāi】透【tòu】明”的原则,坚【jiān】决执行【háng】招生【shēng】政策规定和纪律【lǜ】要求,严【yán】格实【shí】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tiáo】学校简介:学校位于长沙市远大二路泉塘【táng】,是【shì】隶属【shǔ】于【yú】湖南省教育厅【tīng】,公【gōng】办全日制高职学院,是楚怡高水平高【gāo】职【zhí】学校A档建设单【dān】位和湖【hú】南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校环境优美,生活设施完善,学生宿舍空调、热水【shuǐ】、饮用水一应俱全。学【xué】校“用现代物流理念培养【yǎng】现代【dài】物【wù】流人才【cái】”,下设8个二级学院【yuàn】、28个【gè】专业。学校师资力量雄【xióng】厚,拥有【yǒu】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duì】和6个省【shěng】级团队【duì】以及一批省级专【zhuān】业【yè】带头人、教学名师和青年骨干教师。现有教职工400余人【rén】,其中教授19人、副【fù】教授91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负责研究决【jué】定本校单招规【guī】模【mó】确定【dìng】、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shēng】办负责【zé】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zuò】,学校【xiào】教务【wù】处负责【zé】单招的【de】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八条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duì】口招生考【kǎo】试【shì】)报名条件并已参【cān】加高考报名的人【rén】员均【jun1】可报考。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yì】愿报考单招的【de】人员,须于9-21-22日到户【hù】籍所【suǒ】在县市区招生考试【shì】机构指定【dìng】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míng】手续【xù】。
第九条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9-21-9-21,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kǎo】设第一志愿【yuàn】和第二志愿,考【kǎo】生可【kě】选择1-2所院校在【zài】指定网上平台进【jìn】行【háng】报考【kǎo】。
在此期【qī】间【jiān】,考生【shēng】可登录【lù】湖【hú】南【nán】省普通高校【xiào】招生【shēng】考试考【kǎo】生综合信息平【píng】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xìn】息平【píng】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xiāo】湘高【gāo】考”APP(通过苹【píng】果应用【yòng】商店、腾讯应用宝、华【huá】为应用商店、小【xiǎo】米【mǐ】应用商店或“考生综【zōng】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请【qǐng】考生在报考前关注我校招生【shēng】办【bàn】网站(http://56eduzs.university-hr.cn/)公布【bù】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填报专业要求。我校实行专业组【zǔ】志愿【yuàn】,考生在填【tián】报我校志愿时,需选【xuǎn】择【zé】一【yī】个专业【yè】组中的2个专业,并确定是否【fǒu】选择专业【yè】服从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yè】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退役军人身份认定。由【yóu】户籍所【suǒ】在县(市、区)退役【yì】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dìng】。相关证【zhèng】明材料由考生【shēng】在规定时间【jiān】内提【tí】供给我校审核,不能按要求提供【gòng】证明【míng】材料的考生【shēng】只能以【yǐ】普通高中往届生或【huò】同等学力人【rén】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liào】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guān】规定取消【xiāo】高考报名资【zī】格,已【yǐ】录取的取【qǔ】消录取【qǔ】资格。
1.退役军人考生【shēng】资【zī】格证明材料。退【tuì】役军人须提供本【běn】人身份证复印【yìn】件及《湖南省2024年高职【zhí】单招报名身份审核【hé】(界【jiè】定【dìng】)表【biǎo】》,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
2.退役军人【rén】材料提【tí】交【jiāo】时间及方式。考生须【xū】在9-21前将符合【hé】上述要求【qiú】的证明【míng】材料,通过现场方式交由我校武装部【bù】审核(具体联【lián】 系方式:0731-84083978)。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1985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50人、体育特长生15人【rén】。本校【xiào】2024年招生专业共32个专业及专业方【fāng】向【xiàng】,分专【zhuān】业【yè】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rú】下表【biǎo】,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shěng】物价【jià】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与计划表
序号 |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制 | 招生 计划数 | 学费标准 | 备注 |
1 | 专业组一 (物流类) | 现代物流管理 | 企业物流方向 | 三年 | 62 | 5050 | |
2 | 国际物流方向 | 三年 | 30 | 5060 | |||
3 | 智慧物流方向 | 三年 | 40 | 5060 | |||
4 | 电商物流方向 | 三年 | 50 | 5060 | |||
5 | 采购与供应管理 | 三年 | 62 | 3500 | |||
6 | 邮政快递运营管理 | 三年 | 62 | 3500 | |||
7 | 供应链运营 | 三年 | 102 | 3500 | |||
8 | 物流工程技术 | 三年 | 92 | 5060 | |||
9 |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 三年 | 62 | 3500 | |||
10 | 工程物流管理 | 三年 | 62 | 3500 | |||
11 | 航空物流管理 | 三年 | 72 | 3500 | |||
12 | 智能物流技术 | 三年 | 42 | 5060 | |||
13 | 专业组二 (非物流类)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年 | 52 | 4600 | ||
14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65 | 4600 | |||
15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三年 | 64 | 4600 | |||
16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60 | 3500 | |||
17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82 | 3850 | |||
118 | 市场营销 | 三年 | 102 | 3500 | |||
19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三年 | 67 | 3500 | |||
20 | 商务管理 | 三年 | 72 | 3500 | |||
21 | 商务英语 | 三年 | 52 | 3200 | |||
22 | 跨境电子商务 | 三年 | 72 | 3500 | |||
23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三年 | 62 | 4600 | |||
24 | 旅游管理 | 三年 | 62 | 4600 | |||
25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三年 | 62 | 4600 | |||
26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52 | 4600 | |||
2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JAVA方向 | 三年 | 40 | 4600 | ||
28 | WEB前端开发方向 | 三年 | 40 | 4600 | |||
2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62 | 4600 | |||
30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42 | 4600 | |||
31 | 电子商务 | 三年 | 82 | 3850 | |||
32 | 包装策划与设计 | 三年 | 55 | 5500 | |||
合计 | 1985 |
第十三条 单列【liè】计划及专【zhuān】业说明。根【gēn】据省教【jiāo】育【yù】厅政策【cè】规定,单【dān】列计划纳入【rù】我【wǒ】校单招总计划,且【qiě】均包含在各相【xiàng】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wèi】录满的计划自动转【zhuǎn】为普通类计【jì】划。
1.退役军人计划5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
2.体育【yù】特长生【shēng】招生计划15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yè】范围内自行选【xuǎn】择报考专业。
第十四条学校在考试结束【shù】后,以实际参【cān】考【kǎo】人数【shù】为基数,按比例确定【dìng】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shù】。学【xué】校各【gè】专业各类别计划【huá】确定【dìng】并公布后,一律不【bú】调整【zhěng】和追【zhuī】加。单招未完成【chéng】的计划转为【wéi】统招计划使【shǐ】用。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五条【tiáo】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zé】,按照国【guó】家教育【yù】考试【shì】相关规定,在省【shěng】教育厅、省教育【yù】考试院的指【zhǐ】导和【hé】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de】相关工作【zuò】。
第十【shí】六条【tiáo】参【cān】加学【xué】校今年【nián】单【dān】招的考生分为应届【jiè】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xìng】考试【shì】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wǎng】届普通高【gāo】中考生及同【tóng】等学【xué】力考生(含【hán】普通高中学业水平【píng】合格【gé】性考试有【yǒu】效成绩不【bú】全【quán】的【de】应届【jiè】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4个大类。
第十七条按照“文【wén】化素质+职业【yè】技【jì】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shì】。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yǐ】下方式进行【háng】。
1.第一类:应【yīng】届普通【tōng】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jì】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píng】合格性考试【shì】语文、数【shù】学、外【wài】语三科的有效成绩代替。职【zhí】业技【jì】能【néng】测【cè】试由学校组织,学校采取笔试【shì】方式进【jìn】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yīng】性。
2.第二类:中职考生【shēng】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tóng】等学【xué】力考生。文化素质【zhì】测试由学校依据【jù】《中等职【zhí】业学校公共基础课【kè】课程标【biāo】准》及【jí】高中教育阶段【duàn】语文、数学、英语有关内容进行命题【tí】及考【kǎo】试。职业【yè】技能【néng】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chá】学【xué】生【shēng】的职【zhí】业技能。
3.第三类:退役【yì】军人【rén】。退【tuì】役军【jun1】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yè】技能测试由学校组【zǔ】织,参照上述第二类考【kǎo】生职【zhí】业技能测试方式【shì】,参加学【xué】校组织的【de】职业技能测试。
4.第四类:体育【yù】特长生【shēng】的文化素质测试根据上述第二类考生的【de】方式进【jìn】行。职业技能【néng】测试成绩以体【tǐ】育专项测【cè】试【shì】成绩代替,专项测试按照【zhào】《湖南现代【dài】物流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2024年【nián】体育特【tè】长生高职单招方案【àn】》执行。
第十八条【tiáo】考【kǎo】生【shēng】的综合成【chéng】绩为文【wén】化【huà】素质成绩+职【zhí】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高职单招【zhāo】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第三类考生【shēng】的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第四【sì】类考生的综合【hé】成绩满分600分【fèn】。其中,对于报考我【wǒ】校【xiào】普通类专业,文【wén】化素【sù】质成绩与职业技【jì】能成绩占【zhàn】比【bǐ】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fèn】;报考我【wǒ】校的体【tǐ】育特长生,文化素质【zhì】成绩与体【tǐ】育【yù】专项测试成绩【jì】占【zhàn】比【bǐ】为1:1,即文【wén】化素质成绩和体【tǐ】育【yù】专项测试成绩分别为300分【fèn】、300分。
第十九条我校文化素质测试【shì】、职业技【jì】能测试的考试【shì】范围,将【jiāng】在我校官【guān】网【wǎng】上进行公【gōng】布。
第二十条符合以下免【miǎn】试条【tiáo】件的【de】考生在单招考试【shì】前向学校申请。其中【zhōng】,职业【yè】技能特长申请免【miǎn】技能【néng】测试的【de】考生,须在9-21 前【qián】,通过现场方式,将【jiāng】相关申请【qǐng】材【cái】料报我校的招生办【bàn】审核【hé】。免试直接录取的考【kǎo】生不占用单招【zhāo】计划数【shù】,使用我校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wán】成录取【qǔ】手续【xù】办【bàn】理,有关审【shěn】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lìng】行【háng】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zài】校【xiào】期间在【zài】世界技能组织【zhī】主【zhǔ】办【bàn】的“世界技能大赛【sài】(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bǎo】送至高职院校【xiào】与获【huò】奖赛事【shì】相【xiàng】应的【de】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quán】国【gu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hú】南省职业院校【xiào】技【jì】能竞赛”一等奖(金【jīn】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就读【dú】。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qī】间获“湖南省职【zhí】业技【jì】能大【dà】赛”“湖南省职业院【yuàn】校技能【néng】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de】中职应届毕业【yè】生,报考获奖赛项对【duì】口【kǒu】专业可免予职业技【jì】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pái】)的学生可按【àn】技能【néng】测试成绩满分计【jì】入综合成【chéng】绩;获得【dé】三等【děng】奖(铜牌)的学【xué】生可按【àn】技能【néng】测试成【chéng】绩满【mǎn】分的80%计入【rù】综合成绩,也可选择【zé】参加学校组织的【de】技能测试取得测【cè】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fèn】数计入综【zōng】合成绩。
3.免试考【kǎo】生的录取专业与【yǔ】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zhuān】业报考,则不【bú】能享受免试【shì】政策)。
第二十【shí】一【yī】条学校【xiào】按一志愿、二志【zhì】愿分别组【zǔ】织单招考试。第【dì】一志愿考试【shì】时间为9-21-17日。若第一志愿【yuàn】生源不【bú】足,未完成单招计划【huá】,我校【xiào】将【jiāng】组织第二志【zhì】愿考试,参考对象为【wéi】第【dì】二志愿报考我校【xiào】且未被第一【yī】志愿学校录取考【kǎo】生,时间为9-21-14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shì】时间及地点见打印的【de】准考证。
第【dì】二【èr】十二条根据物价部【bù】门统一【yī】规定,高职【zhí】单招【zhāo】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我校【xiào】第一志愿【yuàn】的考生费缴纳【nà】时间为9-21-9-21。
缴纳方式【shì】为考生扫描“湖【hú】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gōng】众【zhòng】号完成【chéng】缴费【fèi】。未在【zài】规【guī】定时间内缴【jiǎo】费的【de】,不【bú】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shēng】于9-21-14日【rì】关注学校微信【xìn】公众号【hào】自【zì】行打印准考【kǎo】证【zhèng】。第二志愿考生缴费及【jí】准【zhǔn】考证打印时【shí】间学校【xiào】另行公布。缴费咨询电话:0731-84083978、84083169,打印【yìn】准考证咨【zī】询电话:0731-84083978、84083169。缴费【fèi】及准【zhǔn】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招生办网站,网址http://56eduzs.university-hr.cn/。
第二十三条我校单招考试在省教育考【kǎo】试【shì】院的【de】指导下【xià】,参照国家【jiā】教育【yù】考试规【guī】定进行组织。在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zǔ】的【de】统筹下,教务【wù】、招生 等部门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具体【tǐ】由教【jiāo】务【wù】处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其保密【mì】工作;负责【zé】按国考要求制定具【jù】体的组【zǔ】考方案,根据报考【kǎo】人数合【hé】理安排【pái】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组织相【xiàng】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píng】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yào】求,制定【dìng】科学合理【lǐ】的评判标【biāo】准,加大【dà】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lì】度,确【què】保考试评判【pàn】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四【sì】条应届【jiè】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zhí】考生和【hé】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tóng】等学力考【kǎo】生(第二类考生)的【de】类别确定及普通高【gāo】中学业【yè】水【shuǐ】平合【hé】格性考试成绩【jì】的认定以省【shěng】教育考【kǎo】试【shì】院提【tí】供【gòng】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xìng】考试有效成【chéng】绩不全的应【yīng】届普通高中【zhōng】毕业【yè】考【kǎo】生必须按照【zhào】中职考生和【hé】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de】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jí】录取。
第【dì】二十【shí】五条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shēng】(第三类、第四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huá】只录取第一志愿报【bào】考的考生,如有剩余【yú】单列计划则转【zhuǎn】为普【pǔ】通类计【jì】划录【lù】取【qǔ】第一类【lèi】、第【dì】二类考生。
第二【èr】十【shí】六条普通类考生分类【lèi】别分专业招生计划【huá】以实际【jì】参【cān】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zhuān】业计【jì】划数除以该【gāi】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yǐ】各类别【bié】参考【kǎo】人数的计【jì】算公式列出【chū】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tōng】高中学【xué】业【yè】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pǔ】通高中学业水平合【hé】格【gé】性考【kǎo】试有效成绩不【bú】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lù】取计划数。例如,某专【zhuān】业招生计划共【gòng】100人,单列计划【huá】已录取5人,剩【shèng】余计划95人录取【qǔ】第【dì】一类、第【dì】二类学生,如【rú】第【dì】一类考生、第【d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kǎo】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kě】得第一类、第【dì】二类【lèi】考生的【de】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jì】划【huá】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lèi】别各【gè】专业计划确【què】定后【hòu】,录取【qǔ】过程【chéng】中不【bú】再调整和【hé】追【zhuī】加。
第二十七条单招录取工作按【àn】照【zhào】“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yuán】则【zé】进行。按考生单招综合成绩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根据【jù】各专业【yè】招生【shēng】计划数择优录取。各【gè】类【lèi】别按照以下顺【shùn】序进行。
1. 退役【yì】军人【rén】考生【shēng】。按考生职【zhí】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fèn】到【dào】低分进行录【lù】取,录完为止。为避免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bào】考,造【zào】成给【gěi】后【hòu】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de】人数不超过【guò】5人。
2.体【tǐ】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第一【yī】专业按【àn】综合成绩【jì】从高分到低分进行【háng】录取,具【jù】体规则详【xiáng】见【jiàn】《湖南现代【dài】物流职【zhí】业技术学院2024年【nián】体育【yù】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为避免个【gè】别专业【yè】扎堆【duī】报考【kǎo】,造成【chéng】后续【xù】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zhuān】业录取特长【zhǎng】生考生的人数不超过5人。
3.普【pǔ】通类考生。根据考生实【shí】际参【cān】考人数,分【fèn】别划定【dìng】应届普【pǔ】高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和中职生最低录【lù】取控制分数线。应届普高生【shēng】、往届普【pǔ】高生及同等学【xué】力【lì】考生和中【zhōng】职生【shēng】依次根据各组【zǔ】各【gè】类别【bié】各专业招生计划【huá】数,考生单招综合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择优录取。
4.应届普通【tōng】类考【kǎo】生【shēng】填报【bào】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zé】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èr】专【zhuān】业进行录取,若【ruò】第二专业也无法满【mǎn】足【zú】,根据考生【shēng】成绩高低,对服从调剂【jì】的考生【shēng】在【zài】未录满的专业组内专业【yè】进行调剂录【lù】取。往【wǎng】届普高生【shēng】及同等【děng】学力考【kǎo】生和中【zhōng】职生填报的第【dì】一专【zhuān】业计划数已【yǐ】满,则【zé】根【gēn】据考生报【bào】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lù】取,若第二专业【yè】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jì】高低,对服从调剂【jì】的考生在未录满的对应专业组【zǔ】内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shí】八【bā】条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xià】排序【xù】原则【zé】进行【háng】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按文化素质测试【shì】、职【zhí】业技能【néng】测试的成绩【jì】依次排列,文化素【sù】质测试成绩也相【xiàng】同时【shí】,按语文、数学【xué】、英语的成绩【jì】顺序依次排序。退役军人末位同分的考生加试【shì】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九条我校【xiào】将通过官网(http://56eduzs.university-hr.cn/)发【fā】布单招【zhāo】拟录取名单,拟【nǐ】录【lù】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lǐ】相关录取确【què】认手续【xù】。
第【dì】三十【shí】条单【dān】招【zhāo】录【lù】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yī】高考和普通高校【xiào】对口【kǒu】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xué】生不得【dé】转学,特殊【shū】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校学生管理规定【dìng】,在【zài】本校当年【nián】单招专业范【fàn】围内转换。
第三【sān】十一【yī】条农【nóng】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zhǐ】定专业,不得转到【dào】其他专业。社会【huì】人员考生录取后,高【gāo】职院校按照《教育【yù】部办公厅关于【yú】做【zuò】好扩招后高职【zhí】教【jiāo】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jiāo】育厅【tīng】有关文件规【guī】定,按照相对集【jí】中全日制教【jiāo】学的原则进【jìn】行管理和【hé】培【péi】养。
第三【sān】十二条单招第一志【zhì】愿录取结【jié】束后,如有剩【shèng】余【yú】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quē】额的专【zhuān】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xiào】且【qiě】未被【bèi】第一【yī】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dì】一志【zhì】愿的相关【guān】规【guī】定【dìng】一致【zhì】。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dì】三十三条单招考试【shì】及【jí】录取结束后,学【xué】校按【àn】照要求及【jí】时将【jiāng】考试【shì】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kuàng】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三【sān】十四条单招期间【jiān】,确保规范【fàn】有序【xù】、公平公正,在学校纪委(纪【jì】检【jiǎn】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检查【chá】下进行单【dān】招【zhāo】考试、录取【qǔ】等工作。
第三【sān】十【shí】五条学【xué】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jiāo】育部和省教【jiāo】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lǜ】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fǔ】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rèn】何社会【huì】机构及人员进行【háng】单招合【hé】作。凡是有社会【huì】机【jī】构【gòu】和个人宣传【chuán】与【yǔ】我【wǒ】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shēng】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jiāo】育主管部门反映,遭【zāo】受【shòu】相关损失【shī】的可向公安机关反【fǎn】映。
第三【sān】十六条我校将【jiāng】严【yán】格【gé】执【zhí】行招生政策和【hé】招生纪【jì】律,对于在单【dān】招中【zhōng】违【wéi】规【guī】的考生及工作人【rén】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guī】处【chù】理【lǐ】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违【wéi】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bù】令【lìng】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hé】规定进行处【chù】理。欢迎考生、家长及【jí】社会对我校单招工【gōng】作进行【háng】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84080586。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学校对新生入学设【shè】有“绿色【sè】通道”。家庭经济特【tè】别困难的新生【shēng】,可持乡(镇)以【yǐ】上人【rén】民【mín】政府证明向学校【xiào】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xué】费缓交手续,并可【kě】根据国家有【yǒu】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kuǎn】。
第三十八条录取考生的【de】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shēng】部、中国残疾【jí】人联【lián】合【hé】会颁布【bù】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关【guān】补【bǔ】充规定执【zhí】行。
第三十九条【tiáo】录取【qǔ】考生的【de】思【sī】想【xiǎng】政【zhèng】治品德考核和【hé】身体健康【kāng】状况【kuàng】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shì】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shēng】对提供【gòng】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条【tiáo】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nèi】,学【xué】校按照招生【shēng】政【zhèng】策【cè】规【guī】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zhuàng】况【kuàng】、录取手续及程序【xù】、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xiàng】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hé】。对【duì】复查复核【hé】发现的问题,学校【xiào】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shǔ】弄虚作假者,一经查【chá】实,取消其【qí】入学资格。对于【yú】弄虚【xū】作【zuò】假情节严重或涉【shè】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dì】四【sì】十一条本【běn】章程通过湖【hú】南省【shěng】教【jiāo】育考试院【yuàn】和学【xué】院官【guān】网向社会发布,对于【yú】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yǒu】误,以学校公布的【de】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二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沙市远大二路泉塘
邮政编码:410131
招生咨询电话:0731-84083169、84083978
招【zhāo】生信息发布【bù】网址:http://56eduzs.university-hr.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4080586
第【dì】四十三条本【běn】章程【chéng】适用【yòng】于我校2024年湖南省单【dān】招。其解释权属于学院。如遇【yù】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zhāo】生政策调整,以【yǐ】公布的最新【xīn】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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