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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4:31:43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zhěng】理【lǐ】的是2024年台【tái】州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高职提前【qián】招生章程,主要包【bāo】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zhì】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zhāo】生试点管理【lǐ】暂行办法【fǎ】》等文件【jiàn】的精神和【hé】要求,为切实做好高职提【tí】前招生工作,制订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tiáo】学校【xiào】全称:台州【zhōu】职业技【jì】术学院,院校国标码:12790,浙江省代码:0066。

第三条办学层【céng】次【cì】和类【lèi】型【xíng】:专科【kē】(高职),全日制普【pǔ】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本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五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huá】375名,面向普【pǔ】高招生考生,学制3年,具体【tǐ】如【rú】下表:

序号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学费参考(元/年)
1机电一体化技术40普高招生考生6600
2数控技术20普高招生考生6600
3工业机器人技术20普高招生考生6600
4电气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40普高招生考生18000
5计算机应用技术45普高招生考生6600
6建筑工程技术45普高招生考生6600
7大数据与会计40普高招生考生6600
8工商企业管理45普高招生考生6600
9国际经济与贸易25普高招生考生6000
10电子商务35普高招生考生6600
11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20普高招生考生6600
合计375

注:2024年各专业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确定后另行公布。

第四章 报考对象与报名办法

第七条报考对象:凡符合浙江省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

第八条报名办法:

(一)统一网上【shàng】报【bào】名。考生于9-21-3月25日【rì】16:00期间,登录我校【xiào】招生网(http://zs.tzvtc.edu.cn 或 http://zzzs.tzvtc.edu.cn ),通过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报【bào】名后无法调整或【huò】删除报名信【xìn】息。

(二【èr】)入围测【cè】试名单【dān】生成。网【wǎng】上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高中学考【kǎo】“3+2”指定科目成绩等级,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按【àn】专业招生人数的500%确定入围测试名单,末位同分【fèn】者【zhě】一并进入入围测试名单【dān】;若某专业的报【bào】考【kǎo】人数未超过该【gāi】专业招【zhāo】生计划【huá】的500%,则符【fú】合报【bào】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入围结【jié】果于9-21可登录【lù】学校招生网查询【xún】。

(三)进入入围综合素质【zhì】测试名【míng】单的【de】考生须于9-21-4月【yuè】8日16:00期【qī】间,通过我校【xiào】网【wǎng】报系统,按系统提示完【wán】成规定操作【zuò】,查阅【yuè】并【bìng】确认本【běn】人信息是否准确,有素质特长【zhǎng】材料【liào】的,须【xū】在系统内申请特【tè】长评定【dìng】并将原件拍照上传至系统(证照【zhào】片必须【xū】清晰,否【fǒu】则无效,单个附【fù】件容量不超【chāo】过2M),并通过支付宝扫【sǎo】码方式,向学校缴纳报名费140元/人,学校【xiào】不接受【shòu】现金【jīn】缴付【fù】。

(四)未办理上【shàng】述报名【míng】流【liú】程的考生,视作自动放【fàng】弃【qì】处理,已缴的报名费概不退【tuì】还。

第五章 各环节时间安排

第九条高职提前招生各环节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段:9-21-3月25日16:00;

(二)入围结果查询:9-21;

(三)入围考生网上确认和缴费:9-21-4月8日16:00;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9-21-9-21;

(五)测试【shì】时间:9-21(周【zhōu】六) 9:9-21:00;

(六)测试成绩查询:9-21;

受理考生查分:2024年4月25日9:9-21:00;

(七【qī】)9-21前可【kě】登录学校招【zhāo】生网或【huò】提【tí】前【qián】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备录取(含【hán】顺序号)”和“未录【lù】取”结果【guǒ】;9-21学校将拟录【lù】取和备录取的考【kǎo】生【shēng】名单提交【jiāo】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服【fú】务平【píng】台;9-21-14日按省教育考试院“一档多【duō】投”录取规则完成录取;9-21结【jié】束网上录【lù】取;9-21-30日学校和【hé】省考试院公示录取【qǔ】名单。

重要提示【shì】:进【jìn】入“拟录取”和“备录取【qǔ】”考生,须于规定的录取【qǔ】时段,密切关【guān】注并跟进录取进程,千【qiān】万勿错过【guò】录【lù】取院校的选择【zé】与确认。

第六章 综合测试安排

第十条测试科目。

测试实【shí】行【háng】分类命题、分类【lèi】评价、分类分专业录【lù】取,重点考核职【zhí】业适应性【xìng】,具体考察科目【mù】及权重如【rú】下表:

对象综合素质测试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总分
普高招生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80分素质特长评定20分高中“3+2”指定科目学考成绩导入100分200分

第十一条综合素质测试规则

(一)职业适应性测试以笔试或面试形式进行,满【mǎn】分80分,不【bú】设【shè】具体【tǐ】考纲,各专业测试形式【shì】和测试内【nèi】容如下:

专业名称测试形式测试时间测试内容
机电一体化【huà】技【jì】术【shù】、数控技【jì】术、工业【yè】机器人技术、电气自【zì】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工程技【jì】术笔试90分钟利用高中段所学【xué】语文、数【shù】学、物【wù】理、地理、技术等知识,综合考察考生的空间判断能力、专业【yè】基础【chǔ】相关科学技术【shù】能力、分析问题【tí】和【hé】解【jiě】决【jué】问题能【néng】力。
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笔试90分钟利用【yòng】高中段所学语文、数【shù】学等知识,综【zōng】合考察【chá】考生的经【jīng】济常识基【jī】础、逻【luó】辑【jí】推【tuī】理能力、运算能力和【hé】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shí】分析和解决【jué】经济活动的实际问题【tí】能力。
计算机应用技术笔试90分钟python程序设【shè】计【jì】基本语法、输入输出【chū】、简单运算、程序结构【gòu】与编程规范【fàn】等【děng】技能。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面试/主【zhǔ】要考核面试者【zhě】态度、表达、仪【yí】态【tài】、逻辑【jí】与思路、素质、应对【duì】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píng】鉴,通过必答题、情境抽签题和自【zì】由【yóu】问答三个环【huán】节进行考核【hé】。

(二)素质特长评定与测试。

1.素质特长项目及分值如下:

项目等第分值备注
国家等级运动员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20分

①国家等级运动员【yuán】证书必须在运动员【yuán】技术等【děng】级【jí】信息【xī】查询系统可查询【xún】到(https://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

体育竞赛限教育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赛事。

③限田径(个人【rén】项目【mù】)、篮球、足球、游泳、健美操、武术、跆拳道、拳击、羽【yǔ】毛球、乒【pīng】乓球、网球、跳绳项目。

体育竞赛省级前三名或国家级前八名20分
省级前八名或市级前三名15分

2.特【tè】长认定与【yǔ】测试【shì】:(1)奖项获得时间须在高中阶段且在我校高【gāo】职【zhí】提前招生【shēng】报名规定时间内【nèi】申请,所有特长项【xiàng】目【mù】不累加【jiā】,以最高分为准。(2)通过初审的考生【shēng】需按规定【dìng】携带原件到学校参加现场测试【shì】认定,具【jù】备相应【yīng】奖项证书水平的予以赋分【fèn】。

第十二条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规则:

根据【jù】高中【zhōng】学考成绩等【děng】级,实行【háng】“3+2”指定【dìng】科【kē】目等级成绩折分【fèn】直接导入,语数外3科【kē】和2门专业【yè】指定科目权重均为20分。专【zhuān】业指定科目依照【zhào】考生所报【bào】专业类别为:

专业名称专业指定科目
机电一【yī】体化技【jì】术、数控技【jì】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qì】自动【dòng】化技术(中外【wài】合作办学)、计算机应【yīng】用技【jì】术、建筑工程【chéng】技术物理、技术
大数据与会【huì】计【jì】、工商企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wù】、酒【jiǔ】店【diàn】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思想政治、地理

高【gāo】中【zhōng】学考成绩【jì】等【děng】级以浙【zhè】江省教育考【kǎo】试院提供为准,我校【xiào】直接引用并【bìng】进行成绩折算【suàn】,无【wú】法查获的成绩等级概以0分计。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折【shé】算规则如下:

成绩等级ABCDE
成绩折算201815100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对【duì】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tǐ】检符合“学校可【kě】以不予录取”条【tiáo】款【kuǎn】的【de】,学【xué】校将按“不予【yǔ】录取”执行。

第十四条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专业志愿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服【fú】务平台报名信息为准,提交后【hòu】不予【yǔ】更【gèng】改。考生在“拟录取”和“备【bèi】录取”名单中【zhōng】只【zhī】能出现【xiàn】一次。

第十五条综合素质【zhì】测试结束后,学【xué】校生成考生校【xiào】考总成绩及分专业【yè】按总【zǒng】分从高【gāo】到低【dī】排序【xù】,统【tǒng】一按“分数优先+尊【zūn】重志愿”的原则,参【cān】照平行志愿录【lù】取【qǔ】规则,确定【dìng】“拟【nǐ】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qǔ】”名单;“拟录取”人数按专业招【zhāo】生计划【huá】人【rén】数【shù】的100%确定,“备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huá】人【rén】数的【de】200%确定【dìng】。

第十六条【tiáo】遇总分相同【tóng】时,按以下顺序【xù】确【què】定排序:(1)依随高中【zhōng】学考成绩等【děng】级导入总【zǒng】得分、综【zōng】合素质测【cè】试总【zǒng】成绩、素质特【tè】长评分【fèn】、职【zhí】业【yè】适【shì】应性测试【shì】成绩【jì】;(2)高中学考【kǎo】单【dān】科成绩等【děng】级:数学、语文、外语【yǔ】、专业指定科目成绩、其余5门【mén】高中学考【kǎo】单科成绩等级(单科顺序为:思想政治【zhì】、物理、技术、化【huà】学、生物学【xué】、地理、历史);(3)按【àn】综合素质【zhì】评价【jià】终【zhōng】评等第、综合素质评【píng】价信息学科特长及竞赛获奖情况。高中阶段具备相【xiàng】关选修课程学【xué】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chéng】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lù】取。

第十七条当参加校考总【zǒng】人数小于或【huò】等【děng】于专业计划人数时,则按实际【jì】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shēng】90%的比例【lì】四舍五入取整确定“拟【nǐ】录取【qǔ】”考生【shēng】名单【dān】,不设“备【bèi】录取【qǔ】”考生名单;或当参加综合【hé】素【sù】质测试总人【rén】数大【dà】于计划【huá】人数【shù】但小于【yú】或等于300%计【jì】划人数时,则按【àn】100%计划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dān】,剩余人【rén】数按9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或当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且已无“备录取”考生【shēng】时【shí】,该【gāi】专业录【lù】取工【gōng】作结束。

第十八条根据“一档多投”规则,进入我校“拟录【lù】取【qǔ】”的考生,应在全【quán】省统一公布的【de】规定时【shí】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fú】务【wù】平台,选择并确认【rèn】我校为【wéi】录取院【yuàn】校,未确认的即视自动【dòng】放【fàng】弃处【chù】理,所缺计划将转【zhuǎn】从我校“备录取”考生中按【àn】顺序号逐次【cì】递补【bǔ】,直至额【é】满为止;“备录取”考【kǎo】生按【àn】我校所缺名额依次递补【bǔ】为【wéi】“拟【nǐ】录取”对象时【shí】,也必须在规定时间【jiān】登【dēng】录服【fú】务平台完成【chéng】同样的操作【zuò】。未在规定时【shí】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dìng】录取学【xué】校的【de】考【kǎo】生视为自动【dòng】放弃该批次所有拟【nǐ】录取资【zī】格。

第【dì】十九条已被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录取的考【kǎo】生,不【bú】得【dé】参加当年的【de】普通高校【xiào】招生统一考试【shì】。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二【èr】十【shí】条学校成立高职提前【qián】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mén】监督机构,根据浙【zhè】江【jiāng】省教育考试【shì】院总体部【bù】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台州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提前招生录取监察工【gōng】作实施细则》,保【bǎo】证本校【xiào】高职提前【qián】招【zhāo】生工作自律有序推进。

第二十【shí】一条学校按阳【yáng】光招生要求,严【yán】格【gé】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liù】不准”,不断完善高【gāo】职提前招【zhāo】生工作制度,科学设【shè】置校考【kǎo】内容【róng】,规范招生录取程序,强化安【ān】全考试责任,纪【jì】检监察部门【mén】全程参与监【jiān】督,公开举【jǔ】报【bào】电【diàn】话,主【zhǔ】动接受【shòu】省考试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mén】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高【gāo】职提前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zhèng】。

第二十二条依照【zhào】教育部令第36号【hào】第十一条【tiáo】规定,考生【shēng】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qí】考【kǎo】试诚信档【dàng】案。下列【liè】行为【wéi】在【zài】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bào】考资格;在入【rù】学前发【fā】现的,取消【xiāo】入学资【zī】格;入学后发现的【de】,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xué】籍;毕业后发现【xiàn】的,由【yóu】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xué】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shōu】回或者予以没收【shōu】;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fǎ】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hù】籍等【děng】个人信息【xī】,伪【wěi】造、非法获得证件、成【chéng】绩证明、荣【róng】誉证书等,骗【piàn】取【qǔ】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zhì】评【píng】价、相关【guān】申请材料中提供虚【xū】假材料【liào】、影【yǐng】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校址:台州市椒江区学院路788号,邮编:318000

(二)咨【zī】询热【rè】线:0576-88656666、88660086、88660089

(三)监督举报电话:13757686856

(四)学校招【zhāo】生微信公众号【hào】:台州职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shēng】(tzzyjsxyzs)

(五)学校招生咨询QQ:800180636

(六)报名和查询网址:

http://zs.tzvtc.edu.cn或http://zzzs.tzvtc.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shí】四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zuò】的【de】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xiàng】冲突,以【yǐ】本章程【chéng】为准;本章【zhāng】程若有与【yǔ】上级相关政策不一致之【zhī】处,以上级【jí】有关政策【cè】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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