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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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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bù】,主要包含【hán】院校概况、招生【shēng】专业、招【zhāo】生计【jì】划、报考条件、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2.办学【xué】地点及校址【zhǐ】:大连市高新区爱贤街【jiē】28号(邮编:116085)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3平方【fāng】米;生师比12:1;专任【rèn】教师354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shàng】学【xué】位【wèi】的专任教师占【zhàn】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1.9%;教【jiāo】学科研仪【yí】器【qì】设备总值5050.6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yán】仪【yí】器设备值10550.8元;图52万册,生均图书108.63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我院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我院【yuàn】专【zhuān】业【yè】人才需【xū】求及我院【yuàn】特色发【fā】展规划等内容【róng】,科学制定我院招生计划。

2.2022年,我院无预留计划。

3.学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zhāo】生【shēng】专业计【jì】划,对选考科目的要【yào】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fǎ】,以当地【dì】教育招生【shēng】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6.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艺术类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3

(采用“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30502

视觉传达

设计

四年

艺术文

历史学科类

不提科目要求

艺术学

30000

2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艺术文

历史学科类

不提科目要求

艺术学

30000

3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艺术文

历史学科类

不提科目要求

艺术学

30000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qī】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中山【shān】学院本科毕业证【zhèng】书【shū】并【bìng】加盖【gài】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印章;符【fú】合大连医科【kē】大学中山【shān】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大连医科大【dà】学【xué】中山学院学士学【xué】位证书【shū】。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各艺术类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sān】、专业设置说【shuō】明”表中具【jù】体列明【míng】。收取学【xué】生住【zhù】宿费【fèi】为1200元/年/生【shēng】。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tuì】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xué】生【shēng】实际学习【xí】时【shí】间,按照【zhào】《辽宁省民办【bàn】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xiàng】关规定办理【lǐ】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②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人/年

③学校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20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  14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  800元/人/年

刘长虎董事长奖学金:3000元/人/年

④勤工助学

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jiān】顺利完【wán】成学业,学院广【guǎng】辟勤工【gōng】助学渠道【dào】,设立【lì】多个勤工助学【xué】岗位。

⑤绿色通道

学生报到当天,开设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新生减免杂费,并给予生活补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我院艺术类各专【zhuān】业执【zhí】行考生【shēng】所【suǒ】在地【dì】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dìng】的批次设置以及投【tóu】档原则【zé】。对实行“3+1+2”模式的的高考改【gǎi】革省份,艺术类专业【yè】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为历【lì】史,再选【xuǎn】科目不提【tí】要求。对实行“3+3” 模【mó】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shì】、区【qū】)“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报考我【wǒ】院艺术类【lèi】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kǎo】,并达到所【suǒ】在省规定的艺术类【lèi】文【wén】化课本科最低【dī】控【kòng】制线和艺术类【lèi】(美【měi】术【shù】类)统考专业课合格分数线

对【duì】进档【dàng】考生,专【zhuān】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录【lù】取原则,使用考【kǎo】生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jì】并【bìng】执行所在【zài】省统一投【tóu】档原则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gāo】到低排序,依【yī】次择优录取【qǔ】;没有在招生录取【qǔ】文件中说明艺术类【lèi】投档【dàng】综合【hé】分计【jì】算规则的【de】省份统一按照【zhào】辽宁省的计算规【guī】则执行: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各【gè】省份如【rú】果有新的规定,按【àn】照【zhào】各省规定【dìng】执行。

当【dāng】考生综合成绩相同【tóng】时,依次按专【zhuān】业课统考成绩、数学、语文、外语成绩【jì】排序,成绩优【yōu】异者【zhě】优先【xiān】录取。分【fèn】配【pèi】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zhāo】考委加分政【zhèng】策投档进【jìn】入我院的【de】考生,我院按投档成绩【jì】进行专业录取。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部

联系电话:0411-88859799

传  真:0411-84795744

邮  箱:dmuzszs@163.com

学院网址:www.dmuzs.edu.cn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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