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计划>高职单招>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4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计划

更新:2024-9-21 14:37:05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提【tí】前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zhāo】生人数等信息,希【xī】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bāng】助,如【rú】有【yǒu】变动或异【yì】议,请【qǐng】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学院专业专业代号专业代码计划数学制(年)备注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交通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0146030630
计算机应用技术0251020130
物联网应用技术0351010210
汽车智能技术0451010710
医药技术学院医学检验技术055205014010合格
眼视光技术0652090120
药品质量与安全0749020640 化学合格 
药物制剂技术0849020340 化学合格 
卫生护理学院护理10520201405合格
助产1152020240
健康管理12520801150
财经商贸学院大数据与会计1353030245
电子商务1453070110
现代物流管理1553080210
财富管理1653020510
知识产权管理1759020830
现代装备制造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1846030510
机电一体化技术194603014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2046010420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2149021320
丹阳师范学院学前教育22570102805合格
艺术设计学院广告艺术设计2455011310  美术类 
环境艺术设计2555010610美术类
室内艺术设计2655011410美术类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2755010310  美术类 
人文与旅游学院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2854010610
旅游英语2957020320
现代文秘3059040120
法律事务3158040120
合计835

注: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江苏省教【jiāo】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lù】取【qǔ】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zhì】、择优【yōu】录【lù】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biāo】准,体【tǐ】现【xiàn】改革提前招生院校人才培【péi】养【yǎng】特点。

第十八条 我校对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考生的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1.录取分数:普通类=校测成绩+赋分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校测成绩+赋分成绩+政策加分

2.普通类考生如同【tóng】分【fèn】,先【xiān】比较【jiào】校测成绩;如再【zài】相同【tóng】,将依次按照校测语文、数【shù】学、英语成绩【jì】从高分到【dào】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kǎo】生【shēng】如同分,先比较【jiào】美【měi】术统考成绩;如再相同【tóng】,将比较校测成绩;继续相同,将依【yī】次【cì】按照校测【cè】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cóng】高【gāo】分【fèn】到低分【fèn】排序,择优录取。

4.普通类及艺术【shù】类考生经【jīng】上述排【pái】序方式后如【rú】再同分,将【jiāng】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píng】价择优录取。对于未被【bèi】专【zhuān】业志愿录【lù】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kǎo】生,我校【xiào】将【jiāng】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拟录取名单经过我校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审核后【hòu】,上报江苏【sū】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招生【shēng】信息【xī】网公示。经上【shàng】级【jí】主管部门审批后【hòu】,方【fāng】为正【zhèng】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zhī】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gé】者,根【gēn】据相关要【yào】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gé】。

第【dì】二十【shí】一条【tiáo】 加分政【zhèng】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我【wǒ】校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审核【hé】公示的【de】名单,进【jìn】行相应加分【fèn】。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

2.在【zài】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huò】被战区(原【yuán】大【dà】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chēng】号的退役军人,录【lù】取时加【jiā】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nǚ】和台湾【wān】省籍考【kǎo】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lù】取时【shí】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同一【yī】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fèn】数【shù】投档条件的,取其【qí】中幅度最【zuì】大的一【yī】项分值,且不得超过【guò】20分【fèn】。

第【dì】二十二条 按教育部【bù】规定,已【yǐ】被高【gāo】职院校提前招生【shēng】录取的考生【shēng】,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xiào】招生统一考【kǎo】试和【hé】任【rèn】何其他形式的【de】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xiàng】高考报名地县(市【shì】、区)招办提【tí】出书【shū】面【miàn】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jiā】任【rèn】何形式的【de】录取。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