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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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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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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de】顺利【lì】进行,规范本科招生工作行为,维护考【kǎo】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jiāo】育法》等相【xiàng】关【guān】法律和教【jiāo】育【yù】部有关规【guī】定,结【jié】合我【wǒ】校【xiào】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xī】安【ān】理工大学。英文【wén】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地址:西安市【shì】金【jīn】花南路5号【hào】。校区分布【bù】:金花校区位于西安市【shì】金花【huā】南路5号,曲江校区【qū】位于西安【ān】市雁翔路58号。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dì】三条 学校是【shì】公办【bàn】全【quán】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shì】国家“中【zhōng】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jì】划”入选高校,工信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陕西省国家“双一流”培育高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

第四【sì】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zūn】循【xún】“公平【píng】竞争、公正【zhèng】选【xuǎn】拔、德智体美劳全【quán】面考核、择优录取【qǔ】”的原则。本科招生工作接【jiē】受纪检监【jiān】察部门、考生、家【jiā】长及社会各界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tiáo】 西安理工大【dà】学设立招【zhāo】生委员会,负责贯彻【chè】落实【shí】教育部【bù】有关招【zhāo】生工【gōng】作政策,领导【dǎo】、监【jiān】督招生工作的【de】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de】重【chóng】大事项。招生委员【yuán】会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及相【xiàng】关学院、部门负【fù】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děng】组成。主任由【yóu】校【xiào】长担任。

第【dì】六条 西安【ān】理工大学【xué】招生【shēng】办【bàn】公室是西安理工大【dà】学【xué】组织和实施本科招【zhāo】生工作的常设机构【gòu】,具体负责普通【tōng】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xī】安理【lǐ】工大学【xué】本【běn】科招生工作在【zài】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bā】条 西【xī】安理【lǐ】工大学面向全【quán】国招【zhāo】生,招生计划具体【tǐ】以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mén】公布为准。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tiáo】件等实【shí】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shì】、自治区)考生【shēng】人数、生源质【zhì】量、历年【nián】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科学编【biān】制分省分专业招生【shēng】计【jì】划【huá】,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gè】省级招【zhāo】生主管部门【mén】向社会公布【bù】。

第九条 西安理工大学【xué】本科招生录取【qǔ】工作在各省【shěng】(市、自治区)招【zhāo】生【shēng】委员会统【tǒng】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guǎn】部门的录【lù】取规定。

第十条 西【xī】安理工大学普【pǔ】通【tōng】本科【kē】招生类【lèi】别包括普通【tōng】理工、普通文史、综合改革、中【zhōng】外合【hé】作办学、专项计划(国家、地【dì】方)、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新疆内地高中班毕业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新疆南疆计【jì】划【huá】等,按照各省(市【shì】、自治区)相【xiàng】关规定进行【háng】调档录取。

第十一条【tiáo】 西安理工大学【xué】根据各省(市【shì】、自治【zhì】区【qū】)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在【zài】高考综【zōng】合改革【gé】试点省(市、自治区)按其高考【kǎo】改革方案相【xiàng】关规【guī】定进行投【tóu】档录取。

第十【shí】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pǐn】德考核【hé】合格、身体【tǐ】健康状况符合【hé】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投档成【chéng】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同批【pī】录【lù】取【qǔ】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běn】科【kē】批次的省份【fèn】,按照各省(市【shì】、自治区)相关规【guī】定执行【háng】),符【fú】合西安【ān】理工大学调档要【yào】求的情况【kuàng】下,依据考生高考投【tóu】档成绩由高【gāo】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身【shēn】体【tǐ】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标准按【àn】照教育【yù】部、卫生【shēng】部、中国残【cán】疾人【rén】联合会印【yìn】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于高考综合【hé】改革【gé】省(市、自【zì】治区),考生【shēng】选考科【kē】目须满【mǎn】足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mù】要求【qiú】。

第十三条 西安理工大学采用“分数【shù】优【yōu】先【xiān】、遵【zūn】循志愿”的【de】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gè】专【zhuān】业志愿之间不【bú】设分【fèn】数级【jí】差【chà】。考生专业志愿均无法【fǎ】满足时,若服从专业【yè】调剂,则按【àn】照投【tóu】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调剂到该省【shěng】份招生【shēng】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yè】;若【ruò】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lǐ】。分数相同的按【àn】各【g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tóng】分排序规则进行【háng】排序录取。对特殊类【lèi】型【xíng】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dìng】。

第【dì】十四【sì】条 西安【ān】理工大学【xué】国际工学院是【shì】经教育部批【pī】准,由西安理工【gōng】大【dà】学【xué】和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xué】合作设立【lì】的【de】中外合【hé】作办学机构,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llege of 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招生的本科专业【yè】为机械设计制【zhì】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电子科学【xué】与技【jì】术(080702H)、土木工程(081001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中外合作办学专业【yè】学制四【sì】年,仅录取有专业志【zhì】愿的考生,由中【zhōng】澳双【shuāng】方共同【tóng】制【zhì】定【dìng】培养计划、双【shuāng】方教师共同授课【kè】。采取“4+0”培【péi】养模式,达到毕业和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shēng】,由西安理工大学【xué】颁【bān】发本【běn】科毕业证书和学士【shì】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西安理工【gōng】大学认可当地【dì】省级招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的加分【fèn】政策,同一考【kǎo】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jiàn】,不重复【fù】加分,只取【qǔ】其中最【zuì】高【gāo】一项分值,且不【bú】得超过【guò】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及分值不适用于不【bú】安排分【fèn】省【shěng】分专业【yè】招【zhāo】生计划的招生【shēng】项目。

第十【shí】六条【tiáo】 录取期间【jiān】,我校向社【shè】会公布的来【lái】源计【jì】划未完成时【shí】,参加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zǔ】织的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西安【ān】理工大【dà】学招收艺术类(美术与设【shè】计类【lèi】)考【kǎo】生。艺【yì】术【shù】类【lèi】考生必须参【cān】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yè】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填【tián】报我校。

艺术类【lèi】(美术【shù】与设计类)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tōng】过,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级统考【kǎo】成绩均达到所在【zài】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zuì】低控制分数线,学校【xiào】依据各【gè】省【shěng】艺术【shù】类投档【dàng】办【bàn】法【fǎ】接收【shōu】考生档【dàng】案后,按【àn】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jì】和省级【jí】统【tǒng】考成绩【jì】按【àn】比例合成的【de】综合成绩择【zé】优录取,综合【hé】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jì】/省级统考【kǎo】满分*高考文【wén】化课满【mǎn】分)*50%。综【zōng】合成绩相同时,按【àn】高【gāo】考文化课【kè】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 西安理工大学【xué】将招生计划总【zǒng】数的【de】1%作为预留【liú】计【jì】划,主【zhǔ】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zì】治区)生源质量及【jí】统考上线生源【yuán】的不平衡等录取【qǔ】问题。

第十九条 西安理【lǐ】工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xìn】息【xī】通过各【gè】省【shěng】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条 西安理工【gōng】大学本科专业以【yǐ】英语教学【xué】为【wéi】主,小【xiǎo】语种考生请谨慎【shèn】报考。西安【ān】理工大学英语专【zhuān】业只招【zhāo】收【shōu】英语语种考生。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及奖助【zhù】学金:学校严【yán】格按照陕【shǎn】西省价格【gé】主管部门规【guī】定的【de】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fèi】。

学校建立了以【yǐ】国家【jiā】奖助学金、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zhù】、学费减免【miǎn】等多种方【fāng】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1.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zhù】学【xué】金:一般困难每生每【měi】年2800元,特【tè】别困难每生每年【nián】3800元【yuán】,退【tuì】役士兵每生【shēng】每年3300元。

国家生【shēng】源地助【zhù】学【xué】贷款: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可【kě】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zī】助管理部门申请【qǐng】办理国家生源【yuán】地【dì】助【zhù】学贷款,每生每年不【bú】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学校资助

学【xué】校奖学金:学校制【zhì】定【dìng】本科【kē】生【shēng】荣誉【yù】授予及奖励工作管理【lǐ】办法【fǎ】,从德智体美劳【láo】等多方面【miàn】设立奖项,配套奖励资金,奖励标准【zhǔn】从500-2000元不等。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shén】,增强学生社【shè】会【huì】实践能力,组织开【kāi】展【zhǎn】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chóu】发放。

学费减免【miǎn】:学校针【zhēn】对部【bù】分家庭经济特别【bié】困难或突发【fā】重大变故【gù】,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施【shī】行的一【yī】项【xiàng】补充资助措施,根据学【xué】生【shēng】家【jiā】庭经济情况及【jí】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申请全【quán】额或半额减免学费【fèi】。

困难补助:学【xué】校【xiào】针对当年认【rèn】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或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jīng】济特别【bié】困难或临时困难【nán】的学生,为【wéi】帮【bāng】助其解决学习、生【shēng】活【huó】中遇【yù】到的【de】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向学生发放临时性补助【zhù】资金【jīn】,资助【zhù】金额500-5000元不等。

3.社会资助

校外企【qǐ】事【shì】业单位、团体【tǐ】及个人或校内师生【shēng】员工【gōng】自【zì】愿向学【xué】校捐赠的【de】,用于【yú】奖【jiǎng】励、资助学校本科学生【shēng】的资金或【huò】实物,帮助【zhù】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顺利完【wán】成学业。社会资助项目【mù】结合每【měi】年【nián】实际情况都会有变动【dòng】,学【xué】生以学校最终具体公【gōng】布的项目为准,按照学校公布的流【liú】程进行申请。

第【d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de】公布方【fāng】式:通过考生【shēng】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zhāo】生平台发布。学【xué】校通过高【gāo】考【kǎo】专【zhuān】递给每位考生邮【yóu】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9-82312504    邮编:710048

学校网址:http://www.xaut.edu.cn

本科招【zhāo】生【shēng】网址:http://zhaosheng.xaut.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běn】章程公【gōng】布后,如遇部分省份【fèn】高考招【zhāo】生政策【cè】调整【zhěng】,则西安理工大学【xué】将根据当地相关政【zhèng】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lìng】行公布【bù】。

第二十五条 本【běn】章程由西安【ān】理工大学招生办公【gōng】室【shì】负【fù】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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