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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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yù】法》和《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guó】职业教育法》及【jí】教育部【bù】、河北省有关高考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在【zài】学【xué】校党委【wěi】的【de】领【lǐng】导下,成立由学【xué】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招生就业办【bàn】公室、教【jiāo】务处、各【gè】系部、学工处、财【cái】务处、纪【jì】检监察室、党【dǎng】群工【gōng】作处等有关【guān】部门负责【zé】人【rén】组成的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工作。
第三条 学校【xiào】招生就业办公室【shì】是组织实施招生【shēng】及【jí】相关工作的【de】常【cháng】设【shè】机构,具体【tǐ】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名称: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4113014632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 制【zhì】:三年
第九条 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承【chéng】德应用【yòng】技术职业【yè】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guó】家【jiā】承【chéng】认学历【lì】的专科【kē】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校概况
第【dì】十条 承【chéng】德应用技术职业【yè】学院是一【yī】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zhí】业院校,坐落于驰名中外【wài】、风光【guāng】秀美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承德市,距世界文化【huà】遗产、我【wǒ】国现存【cún】最大的【de】皇家园林——承德避暑山【shān】庄13公【gōng】里,距承【chéng】德高铁站仅3公【gōng】里【lǐ】。学校南北两校区【qū】占地【dì】626亩,建筑面积【jī】22万【wàn】平【píng】方米,在校生11000余【yú】人【rén】。学校现有【yǒu】教师788名,“双师型”教【jiāo】师60%以上【shàng】,享受国务【wù】院特【tè】殊【shū】津贴、省、市管优秀专家7人。学校设有智能制造系、电【diàn】子与通信工程系【xì】、商贸管理系、汽车工程系、学前教育系、津承艺术设计系6个系,27个专业。202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qiáng】”院校、全国首批【pī】职业训练院建设试【shì】点院【yuàn】校、国家级【jí】高技能人【rén】才培训基地【dì】、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国【guó】务【wù】院劳动力转移【yí】培训示范基【jī】地”、国【guó】家涉外【wài】劳【láo】务输出【chū】培【péi】训基【jī】地、人社部【bù】一体【tǐ】化课改骨干【gàn】师资【zī】培训基地,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奖【jiǎng】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jìn】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第七届黄【huáng】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xiào】。学【xué】校【xiào】成功入选教育【yù】部中德【dé】先【xiān】进职业教育【yù】合作项目试点院校,与德国IB公司开设金属【shǔ】切屑师、电气【qì】工程师【shī】两个专业的【de】中【zhōng】德合【hé】作项目。近【jìn】年来,师生荣【róng】获【huò】国家级奖励【lì】30余项,省级奖【jiǎng】励120余项。学【xué】校【xiào】与京津冀400余家企业开展校【xiào】企合作,学生入【rù】职500强企业比例逐年提高,成为国【guó】家电【diàn】网、比【bǐ】亚迪、京【jīng】东方、奇瑞、中兴通讯等企业人才选用重要基地。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一条 2024年学【xué】校【xiào】具【jù】体各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de】招生计划【huá】。
第六章 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 2024年学校【xiào】开【kāi】设工业机器人技术、大【dà】数【shù】据技术【shù】、电子商务、电【diàn】气【qì】自动化【huà】技术、社会工作【zuò】等27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公【gōng】布的招【zhāo】生计划。
序号 | 系部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备注 |
1 | 智能制造系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该系一年级学生在北校区就读 |
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
3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
4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
5 | 数控技术 | 三年 | ||
6 | 智能焊接技术 | 三年 | ||
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
8 |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年 | |
9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
1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
11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
12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三年 | ||
13 | 汽车工程系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
14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三年 | ||
15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三年 | ||
16 | 汽车电子技术 | 三年 | ||
17 | 氢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
18 | 商贸管理系 | 电子商务 | 三年 | |
19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三年 | ||
20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
21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三年 | ||
22 | 社会工作 | 三年 | ||
23 | 学前教育系 | 学前教育 | 三年 | 该系学生在北校区就读 |
24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
25 | 津承艺术设计系 | 室内艺术设计 | 三年 | |
26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三年 | ||
27 | 视觉传达设计 | 三年 |
第七章 考试方式
第十三条【tiáo】 具【jù】体考试办法以各省教育【yù】考试院【yuàn】通知要求【qiú】为准。
第八章 报考与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思想【xiǎng】政治品德【dé】和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符合【hé】教育部有关规定,已通过2024年普通高【gāo】校【xiào】招生【shēng】报名(含对口类考生)的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坚【jiān】持“公平、公【gōng】正、公【gōng】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yù】部及各省有关招生【shēng】政【zhèng】策。
2.对于加分、降【jiàng】分投【tóu】档的考【kǎo】生,执行教【jiāo】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cè】规定。
3.对于进档考生【shēng】,采取【qǔ】分【fèn】数优先(生源所在省如有【yǒu】特【tè】殊规【guī】定的服从该省规定)的原则,按考生分【fèn】数从高分到低分【fèn】安【ān】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无【wú】法满【mǎn】足时,服从【cóng】专业调剂者【zhě】,调【diào】剂【jì】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同等【děng】分数情况下,按照语数外顺序比较【jiào】单【dān】科【kē】成【chéng】绩。
4. 对于艺术类进档【dàng】考生,学院认可各省的投【tóu】档规【guī】则。学院认可各【gè】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联【lián】考、校际联考)成【chéng】绩【jì】作为【wéi】专业成【chéng】绩录取依据,在各【gè】省【shěng】已投档【dàng】范围【wéi】内,按着“分数优【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gè】省投档【dàng】规【guī】则计算的【de】成【chéng】绩录取【qǔ】,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kǎo】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xìng】加分)、语文数【shù】学【xué】两门成绩之和、语文【wén】数学两门中的单【dān】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kē】成绩、首选科【kē】目单科成绩,再选科【kē】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kē】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dào】低【dī】;如仍【réng】相同【tóng】,比较【jiào】考生志愿顺【shùn】序,志愿在前【qián】者【zhě】优先录取【qǔ】,志愿顺序相同则【zé】全部【bù】录取。
5. 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
6.考生体检要【yào】求按照【zhào】国【guó】家现行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jí】有【yǒu】关补充规定执行。
7.已被高职单【dān】招【zhāo】录【lù】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tōng】高校招生全【quán】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kǎo】试【shì】录【lù】取。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hòu】,学校按照教【jiāo】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xīn】生入学【xué】资格审查和【hé】身体【tǐ】复检,经复【fù】查不合【hé】格者,由学【xué】校根据有关【guān】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 外语要求:学校外语教学全部为英语。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费:非艺术类专业每【měi】生5000元【yuán】/年,艺【yì】术类【lèi】专业每生7000元/年。
第十九条 住宿费:6人间,每生500元/年。
第二十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xiào】内奖学金、企【qǐ】业奖学【xué】金等多种奖学金【jīn】,用于奖励品【pǐn】学【xué】兼【jiān】优的学生;家庭经【jīng】济【jì】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助学贷款、助学金、困【kùn】难补【bǔ】助、勤工助学等方式【shì】获得资助。河【hé】北省“建档立卡”学生【shēng】可享受“三【sān】免一助【zhù】”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gòng】教科书【shū】和按规定享受国家【jiā】助学金【jīn】。特殊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sè】通道【dào】”办【bàn】理入【rù】学手【shǒu】续。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zhāng】程未尽事宜按【àn】照河北省高等学校招【zhāo】生委员会有关规【guī】定【dìng】执行【háng】。
第二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314-2163666/2163999/2512777
网址:www.cdct.edu.cn
地址:承德市高新区
第【dì】二十三条【tiáo】 本招生章程【chéng】由承德应用技【jì】术职【zhí】业学院招生就业办【bàn】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