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

2024年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6:13:29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天府新区【qū】通用航空职业学院【yuàn】招生章程【chéng】,主要包含【hán】办学类型【xíng】、办学层【céng】次、招生【shēng】计【jì】划、报考【kǎo】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jīn】、学校地【dì】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yǒu】所帮【bāng】助【zhù】。

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学校【xiào】和考生的合法【fǎ】权益【yì】,贯彻公【gōng】平【píng】竞争【zhēng】、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shùn】利【lì】进行,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guó】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fǎ】》《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xiàng】关法律和教育部、四川省【shěng】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xiàng】关政策和【hé】要求【qiú】,结【jié】合学校实【shí】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

第二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条【tiáo】 办学性质【zhì】:经四川省人民【mín】政【zhèng】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招生计划【huá】的民办【bàn】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属性为非营利【lì】性【xìng】。

第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种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qiú】的【de】学分,符合【hé】毕业条【tiáo】件者【zhě】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zhù】册【cè】的普通高等学校专【zhuān】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míng】称:天府新区通【tōng】用航空职业学院【yuàn】。

第五【wǔ】条 办【bàn】学【xué】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qū】天府大道二【èr】段66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zhāo】生工作【zuò】委员会【huì】,负责编制学【xué】校招生【shēng】计【jì】划、制【zhì】定【dìng】招考办【bàn】法和录取标准、对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措施等重大【dà】事项进行【háng】民主决策和监督。

第七条【tiáo】 学校设立招生办公【gōng】室。招【zhāo】生【shēng】办公室【shì】是学校【xiào】组织和实施招生【shēng】工【gōng】作的常设【shè】机构,是组【zǔ】织和实施学【xué】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shēng】录取工【gōng】作的职能部【bù】门,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yù】专科招生【shēng】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dì】八条 学校【xiào】设立【lì】招生【shēng】工【gōng】作监【jiān】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hé】学【xué】校的合法权【quán】益,对招生录取过程【chéng】中的各种【zhǒng】违纪、违规与违法案【àn】件提【tí】出处【chù】理意见或建【jiàn】议,并对处理结果予【yǔ】以公【gōng】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计【jì】划编制原则【zé】:学校【xiào】根据根据【jù】当年国家和省市招生政策,结合【hé】办学条件、专业结构、生源质量【liàng】、社【shè】会【huì】需【xū】求、就业情况等科学合【hé】理编制【zhì】本年度招生【shēng】计划,报教育【yù】主【zhǔ】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计划【huá】使用【yòng】及【jí】调【diào】整:具体招生专【zhuān】业和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以各省【shěng】(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因生源不足而调【diào】减回来的已投放【fàng】到【dào】各【gè】省(市、自治区)的【de】招生计划【huá】,学校按【àn】照集体议事【shì】、集体决策的原则,经学校招生领导小【xiǎo】组集【jí】体研究【jiū】后,根据【jù】生源情况将计划增【zēng】投到生源好的【de】省份。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严【yán】格执【zhí】行教育【yù】部及有关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shì】)的招生政策、规定【dìng】,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德【dé】、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yuán】则【zé】择优【yōu】录【lù】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gè】界的【de】监督【dū】。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zhí】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hé】相关规定确定调【diào】档【dàng】比例【lì】。

第十三【sān】条 执行国家和各省(自【zì】治区、直【zhí】辖【xiá】市)规【guī】定的加【jiā】、降分政【zhèng】策。按【àn】照加、降分以后形成【chéng】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zhuān】业。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当考生填报【bào】的专业志愿均【jun1】未满【mǎn】足时,对服从专【zhuān】业【yè】调剂者,从【cóng】高分到低分调【diào】剂到未录满专业;对【duì】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qǔ】未满【mǎn】额时,参加征集志【zhì】愿。实行非【fēi】平行【háng】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xué】校【xiào】优先录取第一志愿【yuàn】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mǎn】额的情【qíng】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kǎo】生【shēng】,依【yī】次类【lèi】推。

第十六条 除【chú】特殊注明【míng】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yǔ】语种【zhǒng】。因我校专业以及【jí】双语教学的需【xū】要,学生进校后【hòu】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yǔ】安排教学,非英语考【kǎo】生在【zài】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第【d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tǐ】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yì】见【jiàn】》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tǐ】检复查【chá】,凡不符【fú】合【hé】条件或发【fā】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zī】格。

第十八条 对报考我校【xiào】的往届生和【hé】应【yīng】届生一【yī】视同仁,无男【nán】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生的学费和【hé】住宿费标准严格【gé】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zhèng】厅、省市场监管局【jú】有关政策执行。服【fú】务性收费和代收【shōu】费按照【zhào】规定的项目,坚持【chí】学生自【zì】愿、不得【dé】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jīn】、国家助学金【jīn】、校级奖助学金、生【shēng】源地【dì】助【zhù】学贷【dài】款、勤工助学、困【kùn】难补助等全方位资助【zhù】体系,多渠道保障【zhàng】贫困学生完成学业【y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y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jiā】招生政策,未委托【tuō】任何中【zhōng】介机【jī】构或【huò】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bú】收取任何【hé】与招生录【lù】取挂钩的费用。对于冒用学【xué】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jiè】机构和个人,学校【xiào】保留依法追究【jiū】其责任的【de】权【quán】利。

第【d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guó】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cè】相抵【dǐ】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zhāng】、规范【fàn】和上级有关政策【cè】为【wéi】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天府大道二段666号

邮政编码:620564

咨询电话:028-36859992

学校网址:http://www.ausedu.cn

电子邮箱:thxyzsc@163.com

第二十【shí】四条 本章程【chéng】由天府新【xīn】区通用航空【kōng】职【zhí】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fù】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