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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文理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2:10:40    发【fā】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成都文理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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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职业教【jiāo】育法》以及教育部【bù】有关规【guī】定、贯彻【chè】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成都文理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修【xiū】完教学计【jì】划规定【dìng】的全【quán】部课程【chéng】,经考试成绩合格,由成都文【wén】理【lǐ】学院【yuàn】颁【bān】发【fā】教【jiāo】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guó】家【jiā】认可的由成【chéng】都文理学院具印并由校长签章的全【quán】日【rì】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

第八条 学校高【gāo】职单招工作坚【jiān】持公平、公正、公开【kāi】原则,健【jiàn】全自我约束、社会监【jiān】督机制【zhì】,强化招考行为【wéi】规【guī】范,严【yán】格实【shí】施【shī】招生“阳光工程”。

第九条【tiáo】 学校成立高【gāo】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fù】责全【quán】面贯彻落【luò】实四【sì】川省招考委、四【sì】川【chuān】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jí】要求,研究制【zhì】定【dìng】学校高职单招工作【zuò】方案,执行有关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高职单招工作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yóu】纪【jì】检部门负【fù】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负责对高职【zhí】单招工作实【shí】施【shī】全程监【jiān】督。

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jiān】督,纪检【jiǎn】监督电话:028-61564249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yī】条 学校【xiào】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zhāo】生专业【yè】及计划以四【sì】川省教育考试【shì】院公布【bù】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高职单招录【lù】取工作在四川【chuān】省教育考试【shì】院统一组【zǔ】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zé】、招办监【jiān】督【dū】”的【de】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认【rèn】可四【sì】川【chuān】省【shěng】规定加分【fèn】政策,依据加【jiā】分以后【hòu】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shí】四条 对进档【dàng】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háng】分【fèn】数优【yōu】先的原则【z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lù】取【qǔ】,专业志愿之【zhī】间不设【shè】分数级差。投【tóu】档成绩相同时【shí】,按四川省确定【dìng】的高【gāo】职单招同分排序【xù】规则进行录取。

第【dì】十五条【tiáo】 录取专【zhuān】业时【shí】,考生【shēng】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diào】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mǎn】专业;对【duì】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者,作退档【dàng】处理。

第【dì】十六条 对考生【shēng】身体健康【kāng】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yǒu】关补充【chōng】规定。

第十七条 自【zì】愿放弃本【běn】次【cì】单招录取资格的【de】考生,应于2024年4月12日12:00前提交手写【xiě】签名的《成都文【wén】理学院2024年单独【dú】招生自愿放弃录取【qǔ】资格申请书》,拍照发【fā】到【dào】邮箱:wenlizhaosheng@163.com。逾期,学校不再受理【lǐ】。未【wèi】提出放弃【qì】录取的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lù】,也不再【zài】参加【jiā】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十八条 按照《四川省【shěng】高等教育【yù】招生考试【shì】委【wěi】员会 四川【chuān】省教【jiāo】育【yù】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zhí】业【yè】教【jiāo】育单【dān】独考试招生实施【shī】办法>的通知》(川招考【kǎo】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shōu】保送及免试【shì】生,且【qiě】申【shēn】请考生须符合【hé】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yè】及【jí】专业类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fèi】标【biāo】准严格按照【zhào】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市场【chǎng】监管【guǎn】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shōu】费和代收费按照【zhào】规【guī】定的项目【mù】,坚持学【xué】生自愿、不【bú】得营利的原则【zé】收取。

第二十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chí】录取通知书,按【àn】学【xué】校有关要求和【hé】规定【dìng】的【de】期限到校【xiào】办理【lǐ】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kě】抗力【lì】等【děng】正当事【shì】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rù】校后【hòu】,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fù】查不合格的新【xīn】生【shēng】,将按照有关【guān】招【zhāo】生规定【dìng】进行【háng】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dì】二十一条【tiáo】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zī】助【zhù】项目和资助【zhù】标【biāo】准【zhǔn】严【yán】格按照【zhào】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tuì】役军【jun1】人事务厅等部门【mén】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邮政编码:610401

招生咨询【xún】电话:028-61560112、61560113、61560115、61560116

学校【xiào】高职单招信息发【fā】布官方平台:招生网【wǎng】(网址【zhǐ】:zsw.cdcas.edu.cn);微信公众号“成【chéng】都文理学院招【zhāo】生【shēng】处”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