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宜春学院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

更新:2024-9-21 14:36:09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宜春学院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

2024年宜春学院研究生报考条件【jiàn】已经公布,以下是具【jù】体要求,供大家【jiā】参【cān】考,如【rú】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xī】为准: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四章“报名”中规定的条件,并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名条件

第【dì】十七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shēng】考【kǎo】试的【de】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rén】高校、普【pǔ】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yù】等应届本科【kē】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shēng】录取当年入学前(具【jù】体【tǐ】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dìng】,下同)必须取【qǔ】得国家【jiā】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chéng】认【rèn】的高职高专毕业学【xué】历后【hòu】满2年(毕业后到录【lù】取【qǔ】当年入【rù】学前,下同)或2年【nián】以上的人员,以【yǐ】及国家【jiā】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yè】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běn】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chū】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yè】同等【děng】学力身【shēn】份报【bào】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八条【tiáo】 报【bào】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按下列规【guī】定【dìng】执行【háng】。

(一)报名【míng】参加法律(非法学【xué】)专业学位硕【shuò】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的【de】人员,须符合【hé】下【xià】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七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lǜ】(法学)专业学位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人员【yuán】,须符合下【xià】列【liè】条件:

1.符合第十七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qián】所学专业为法【fǎ】学专业(获得法学第【dì】二学士学位的【de】人员【yuán】可报【bào】考)。

(三)报名参【cān】加工商管理、公共管【guǎn】理、工【gōng】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dài】码为125601]和项目【mù】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lǐ】、教【jiāo】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lǐ】、体育硕士【shì】中的竞赛【sài】组织专【zhuān】业【yè】学位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七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de】人【rén】员;或【huò】获【huò】得国家承认的高职【zhí】高专毕业【yè】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hòu】,符【fú】合招生单【dān】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yè】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zuò】经验【yàn】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bó】士研究生学【xué】历【lì】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jīng】验的人【rén】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wèi】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cè】同【tóng】时按照《教育部关【guān】于进【jìn】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zhuān】业【yè】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guān】规定【dìng】执行。

第十九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七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kē】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nián】以上,业【yè】务优秀【xiù】,已【yǐ】经【jīng】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shù】报告)或【huò】者已【yǐ】经成为【wéi】业【yè】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jù】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de】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rén】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lì】或【huò】学位后工【gōng】作【zuò】2年以上,业【yè】务【wù】优秀,经考生所在【zài】单位同意【yì】和【hé】两名具【jù】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yè】的在职人员【yuán】。

第【dì】二十条【tiáo】 招生【shēng】单位不得按【àn】单位、行【háng】业、地域等限定考生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tā】歧视性【xìng】报考条件。

第【dì】二【èr】十一条 具有推荐【jiàn】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lù】“全国推荐免试攻【gōng】读研【yán】究【jiū】生(免初试【shì】、转段)信息公开暨【jì】管理服【fú】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réng】未被招生【shēng】单位【wèi】录【lù】取的推免【miǎn】生不【bú】再保留推免资格【gé】。已被招生单位录【lù】取【qǔ】的【de】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dāng】年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tuī】免录【lù】取资格。

推免生推【tuī】荐和【hé】接收【shōu】办法由推荐学校和【hé】接【jiē】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制订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jù】招生政策自【zì】主选【xuǎn】择报考招【zhāo】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lì】,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yào】求的【de】专项计划外),均可向【xiàng】其他招【zhāo】生【shēng】单位推荐【jiàn】。凡按规定可接【jiē】受应届本科毕【bì】业生【shēng】报考的学科(类【lèi】别)、专业(领【lǐng】域)均可接【jiē】收推免生,但全日制学科专【zhuān】业不得只接收【shōu】推免生【shēng】。

其【qí】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bù】队荣立二【èr】等【děng】功以上退【tuì】役人员等)的考生【shēng】,应在国家规定的【de】全【quán】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dú】研究生【shēng】(免初试、转段)信息公【gōng】开【kāi】暨【jì】管【guǎn】理服务系【xì】统【tǒng】”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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