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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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

2024年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条【tiáo】件已经【jīng】公【gōng】布,以下是【shì】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如有【yǒu】变动,以学校【xiào】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通【tōng】高【gāo】校【xiào】、成人【rén】高【gāo】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kǎo】试【shì】和网络教【jiāo】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qǔ】当年入学前须取【qǔ】得国【guó】家承认的本科【kē】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huò】得【dé】国【guó】家承认的高职高【gāo】专毕业学历【lì】后满2年(从毕业【yè】后【hòu】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yǐ】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běn】科结业生【shēng】,须同【tóng】时满足以【yǐ】下【xià】三个条件,可按本【běn】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wán】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bì】修【xiū】课【kè】程;②在【zài】所报【bào】考专业【yè】领【lǐng】域的学术期【qī】刊上以第【d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含)以上论文【wén】;③报考专业【yè】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jìn】。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cān】加以下【xià】专业学位【wèi】全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shì】的,按【àn】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xué】)专业学位研【yán】究生【shēng】招【zhāo】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tiáo】件【jiàn】: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fǎ】学【xué】)专业学【xué】位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的【de】人员,须符合下【xià】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bào】考前所【suǒ】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shì】学【xué】位的人员【yuán】可报考【kǎo】)。

3.报【bào】名参加工商管理【lǐ】和【hé】公共管理专【zhuān】业【yè】学位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yuán】,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èr】、报考【kǎo】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xiàng】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jiā】承认的高【gāo】职高【gāo】专【zhuān】毕业学历或【huò】大学本科【kē】结业并有【yǒu】五年【nián】以【yǐ】上(含五年)工【gōng】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shuò】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两【liǎng】年以上(含【hán】两年【nián】)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bào】名参加教育【yù】硕士中【zhōng】的教育管理【l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的【de】人员,须符合下列条【tiáo】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zhōng】第【dì】1、2、3各【gè】项【xiàng】的要求。

(2)大学本【běn】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gōng】作【zuò】经验【yàn】的人员【yuán】;或获【huò】得国【guó】家承认的高【gāo】职高专毕业学历【lì】或大学【xué】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wǔ】年)工【gōng】作经验的人员,还须同【tóng】时满足以下三【sān】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kē】相关专业全部必修【xiū】课程;②在所【suǒ】报考专业领【lǐng】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fā】表过两篇以【yǐ】上(含)论文【wén】;③报考专【zhuān】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或获得硕士、博【bó】士【shì】研究生【shēng】学历或学位后有两年【nián】以上(含两【liǎng】年)工作经验【yàn】的人【rén】员【yuán】。

5.报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我校招专业目录和招生说明中的特殊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还应遵守军队相关部门要求。

非应【yīng】届在读【dú】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dé】就【jiù】读院校同【tóng】意,并在录取时【shí】先办【bàn】理【lǐ】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xù】。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shí】拥【yōng】有【yǒu】两个及以上的学籍。

6.考生应在报名【míng】前仔【zǎi】细核对本人是否符【fú】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bào】考院【yuàn】系、专业、方【fāng】向发【fā】布的报考条【tiáo】件),因不符【fú】合报考【kǎo】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shēng】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