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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更新:2024-9-21 9:55:51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民族职【zhí】业学【xué】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zhuān】业招生【shēng】人数等信【xìn】息,希望【wàng】对大【dà】家有所【suǒ】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yǐ】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jì】划数为3000人,其中【zhōng】包含单列计【jì】划的【de】退役军人20人。本校2024年招【zhāo】生【shēng】专【zhuān】业共21个。分专业单招【zhāo】计划及学费标准【zhǔn】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fèi】标准【zhǔn】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zhǔ】管部门审核【hé】为准。

专业组专业名称计划数

学费

(元/年)

专业组一音乐教育803500
舞蹈表演507500
学前教育1903500
早期教育12035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1205460
专业组二美术教育703500
服装与服饰设计2808250
艺术设计2608250
动漫设计1808250
室内艺术设计2608250
专业组三旅游管理1504600
商务英语603200
大数据与会计803500
市场营销1203850
跨境电子商务1603850
软件技术1808580
移动应用开发1205060
数字媒体技术1205060
现代通信技术1605060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120506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1205060

注:各专业计划数由教育厅最终下达计划数为准。

单列【liè】计划及专业说【shuō】明。根据省教【jiāo】育厅【tīng】政策规定,单列【liè】计划【huá】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gè】相关专业【yè】的招生计划【huá】内,未录满的计【jì】划自动【dòng】转为普【pǔ】通类计划。

退役军人计划2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fàn】围内【nèi】自行【háng】选择报考,但【dàn】每个专【zhuān】业最多【duō】录取【qǔ】5人。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kǎo】生(第一【yī】类考生)、中【zhōng】职考生和往届【jiè】普【pǔ】通高中考生及同【tóng】等学【xué】力考生(第二类考生【shēng】)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yè】水平合格【gé】性考试有效成绩【jì】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shù】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xìng】考试有效成绩【jì】不全的【de】应【yīng】届【jiè】普通高【gāo】中毕【bì】业考生【shēng】必须按【àn】照【zhào】中职考生和往届普【pǔ】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lì】考生的要【yào】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jí】录取。

第二十【shí】六条单招【zhāo】录【lù】取首先【xiān】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sān】类)进行录取,单列【liè】计【jì】划只录取【qǔ】第一志愿报考【kǎo】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zhuǎn】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yī】类【lèi】、第二类考生【shēng】。

第二十七【qī】条普通【tōng】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yǐ】实【shí】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jī】数,按专业计划【huá】数除以该专业【yè】参【cān】考总人数【shù】再乘以【yǐ】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yè】第【d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平合格【gé】性考试有效成【chéng】绩)、第二类【lèi】考生的【de】实际录取计【jì】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录取【qǔ】第【dì】一类、第二【èr】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dì】二类考生一【yī】志愿【yuàn】实际参考【kǎo】的【de】人数分别为150、50人【rén】,根据同【tóng】比【bǐ】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yī】类、第二类考【kǎo】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rén】。第一类【lèi】考【kǎo】生【shēng】计划数计【jì】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diào】整和追加【jiā】。

第二十八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zhào】“学校负【fù】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háng】。各类别录取时,按照专业【yè】志愿优先【xiān】的方【fāng】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yǐ】下顺【shùn】序【xù】进行。

1.退役军人考【kǎo】生。按考生【shēng】职【zhí】业技能【néng】测【cè】试【shì】综合成【chéng】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qǔ】,录完为止【zhǐ】。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给后续普通类考生【shēng】计【jì】划不足,各专业录取退役军【jun1】人考生的【de】人数【shù】不超过5人。

2.普【pǔ】通【tōng】类考生。根据【jù】各专业分类【lèi】别招生【shēng】计【jì】划数,依据考【kǎo】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jì】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yuán】不【bú】足,则对该专【zhuān】业【yè】所对应专业组内未【wèi】录取且服从调【diào】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jìn】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shí】九条对【duì】于第一类、第【dì】二类末位【wèi】同分的【de】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jìn】行录【lù】取。同分排序规【guī】则【zé】为:科目顺序依次【cì】为【wéi】语文、数【shù】学、外语、职业【yè】技能测试总分。

第三十条为保障生源【yuán】质【zhì】量【liàng】,我校提【tí】前确定录取合格【gé】标【biāo】准,未【wèi】合格的不【bú】予录取。合格【gé】标准是: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不低于120分【fèn】。

第三十一条【tiáo】我校将【jiāng】通过官网(https://zsc.hnvc.net.cn)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dān】,拟录取考生【shēng】需在我校【xiào】规【guī】定时间【jiān】内办理相关录取【qǔ】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三十三条【tiáo】退役军【jun1】人【rén】考生【shēng】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tā】专业。退役军人考【kǎo】生【shēng】录取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zuò】好扩【kuò】招后高职教【jiāo】育【yù】教学管理工作【zuò】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shěng】教育厅【tīng】有【yǒu】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jí】中全日【rì】制教学的原则【zé】进行【háng】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四条单招【zhāo】第一志【zhì】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quē】额的【de】专业及【jí】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zhì】愿报【bào】考我【wǒ】校【xiào】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kǎo】试。第二【èr】志【zhì】愿考试【shì】要求及录取规【guī】则【zé】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guān】规定一致【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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