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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9:29:21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重庆市高职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háng】,根【gēn】据《重【chóng】庆市【shì】教育【yù】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gōng】作实【shí】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等【děng】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xiào】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d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nián】重【chóng】庆市高等职【zhí】业教育【yù】分类考试【shì】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yù】贯通培养项目【mù】转段招生除外【wài】)。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7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tiáo】 办学地址【zhǐ】:重庆市万州区平湖路88号(邮【yóu】编:40400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学【xué】校占地面积405981平方米【mǐ】, 校舍建筑面积【jī】162194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qí】全,教学【xué】仪器设备资产【chǎn】值4538.02 万元,拥有校内外【wài】实习实训场所200余个,图馆藏书624745册,现有专任教师536人,其【qí】中高级职称110人、硕士【shì】及以上学位125人【rén】,全日制【zhì】高职专【zhuān】科【kē】在校生【shēng】13480 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zhāo】生【shēng】对象:已参加重【chóng】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bào】名【míng】,取得报名资【zī】格的普通高【gāo】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第十【shí】二条 招生【shēng】计划:各批次【cì】、各类别的招生专【zhuān】业【yè】及【jí】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yuán】会和【hé】重【chóng】庆市教育考【kǎo】试院审【shěn】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wǎng】(http://www.cqeec.com/zsxx)或【huò】《2024高等职【zhí】业教育分类考试【shì】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我校开设有康复治疗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前述专业毕业生均不能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děng】各【gè】项收费【fèi】严格【gé】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de】收【shōu】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zhǔn】在我【wǒ】校招生网(http://www.cqeec.com/zsxx)和《新生入学须知【zhī】》上进行【háng】公布。如因【yīn】故退学或提【tí】前【qián】结束学【xué】业,学校按学【xué】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yuè】计退【tuì】剩余的学费【fèi】和住宿【xiǔ】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zhào】重【chóng】庆【qìng】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全国【guó】普通高校【xiào】招生考试【shì】报名【míng】工作相关安【ān】排执行。

第十【shí】五条 考试安排:考【kǎo】生需按重庆市【shì】教育【yù】考试院相关安排【pái】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wǒ】校【xiào】艺术类【lèi】专业的【de】考生【shēng】,应取得2024年重【chóng】庆市全国普【pǔ】通高【gāo】等【děng】学校艺【yì】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我校电子商务、软【ruǎn】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jì】术【shù】、大数【shù】据【jù】、康复治疗【liáo】技术等专业招收“高职专项类【lèi】”考生,考【kǎo】生需【xū】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yè】技能测试【shì】,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lìng】行【háng】公布。免试按《重【chóng】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nián】高等职业教育【yù】分类考试招【zhāo】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zhī】》(渝教招发【fā】〔2023〕17号)有关【guān】规定执行。

第【dì】十六【liù】条 成绩公布【bù】: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kǎo】试【shì】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kǎo】试【shì】成绩和各【gè】类录取最低控【kòng】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qī】条 填报志愿【yuàn】:志愿填报【bào】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jiāo】育分类考试招生录【lù】取最低控制分【fèn】数线公布后【hòu】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fāng】式等相关事项由【yóu】重庆市教育考试院【yuàn】确【què】定【dìng】并【bìng】公布)。如【rú】遇【yù】录取时计【jì】划未【wèi】满【mǎn】额,除“高职专项类”外,我校参【cān】加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jiāo】育分类考试招生志【zhì】愿【yuàn】征集【jí】工作。

第十八【bā】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lù】取照顾政策和【hé】“一【yī】档多投【tóu】”的投档、录取【qǔ】规则。具【jù】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qìng】市【shì】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jiāo】育分【fèn】类考【kǎo】试招生工【gōng】作实施办法的通【tōng】知》(渝教招发〔2023〕17号)公布的执行【háng】。除我市统一【yī】要求【qiú】外,我【wǒ】校【xiào】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yǐ】下原【yuán】则实施【shī】录取:

1.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yǔ】种要求:我各专【zhuān】业均不【bú】限制考【kǎo】生外语语种,入【rù】学后公共外语统一【yī】为英【yīng】语。

3.录取体【tǐ】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bù】、原【yuán】卫生部和【hé】中国残【cán】疾人【rén】联合会制定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guān】补充规【guī】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查【chá】询:考生【shēng】可登录重庆【qìng】市教育考试院【yuàn】网站(www.cqksy.cn)或重【chóng】庆招考信【xìn】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xìn】息。我【wǒ】校【xiào】录【lù】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www.cqeec.com/zsxx)上公布各批次、各【gè】类别、各专业【yè】录【lù】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tiáo】 考【kǎo】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4年重庆市【shì】高【gāo】等职业教育【yù】分类考试招生录【lù】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shì】2024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tǒng】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xiàng】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yǎng】项目”在【zài】校期间不得【dé】休学、转学、转【zhuǎn】专业【yè】,转【zhuǎn】段考核合格【gé】后【hòu】方可升入对应【yīng】本科院校的对应【yīng】本【běn】科专业【yè】)。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ān】排:考生被我校录【lù】取后,由我校于2024年6月【yuè】寄发录取通知【zhī】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guān】要求【qiú】到我校报到【dào】入【rù】学,未【wèi】经我校同意逾【yú】期两周未【wèi】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sān】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shēng】进行资格复【fù】审,对【duì】复查不合格者【zhě】将【jiāng】取消其入学【xué】资格【gé】和【hé】学籍【jí】。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cè】:我【wǒ】校按照国【guó】家相关资助政策【cè】规定,设有【yǒu】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jiàn】的在校【xiào】学生【shēng】可【kě】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guó】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jīn】、助学金、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kuǎn】、退【tuì】伍士【shì】官学费补助【zhù】及其它临时性资【zī】助。。

第二十【shí】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dìng】年限内修完教学计【jì】划规【guī】定的全部课程,成【chéng】绩【jì】合【hé】格,符合毕业条【tiáo】件,由重庆信息技术【shù】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diàn】子注【zhù】册的全日制【zhì】普通高【gāo】等教【jiāo】育高职【zhí】(专科)毕业【yè】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èr】十四条 重【chóng】要【yào】声明:我校【xiào】从不委托任【rèn】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shì】宜,有【yǒu】关招【zhāo】生相【xiàng】关工【gōng】作,请【qǐng】直接与我校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fù】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58193305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平湖路88号(邮编:404000)

招生部门: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58418888、58418666

学校网址:http://www.cqeec.com

招生网址:http://www.cqeec.com/zsxx

电子邮件:156512940@qq.com

第二十六条 本【běn】招【zhāo】生章程由【yóu】重庆【qìng】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bù】门【mén】有关【guān】政策不一【yī】致【zhì】之【zhī】处,以【yǐ】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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