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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更【gèng】新【xīn】:2024-9-21 21:02:4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dān】招【zhāo】简章【zhāng】,主要【yào】包含学校概况【kuàng】、招生专业、招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高等【děng】教【jiāo】育法》《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职业教育法【fǎ】》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chè】四川省2024年高等【děng】职业教育单独考【kǎo】试【shì】招生(以【yǐ】下简【jiǎn】称高【gāo】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762

主管部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种类

学校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校本部:四川省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四川工商职【zhí】业技【jì】术学院都江堰电子商务学院:四【sì】川省都江堰市上阳街357号(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wù】、市场营销、连锁【suǒ】经营与【yǔ】管【guǎn】理专业【yè】第二学年将【jiāng】转入办学【xué】地【dì】点就【jiù】读)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kāi】原【yuán】则【zé】,健【jiàn】全自我约束、社会监【jiān】督机制,强【qiáng】化招【zhāo】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shēng】“阳【yáng】光【guāng】工程”。

第七条【tiáo】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zuò】领导小组,负责【zé】全【quán】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wěi】、四川【chuān】省教【jiāo】育厅高【gāo】职单招的【de】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zuò】方案,执行有关【guān】招生【shēng】工作的【de】决【jué】定。

第八条 学校【xiào】成立由纪【jì】检监【jiān】察部门【mén】负责人【rén】为组长【zhǎng】的纪检监督小组,全【quán】程监督高职单【dān】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zhāo】计划【huá】包括普高类和中职【zhí】类【lèi】,招生专业【yè】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shì】院公布【bù】为准。

第十条 个别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根据【jù】《食品安全法【fǎ】》的相关要【yào】求,患有【yǒu】不得从事食品行业【yè】的相关传【chuán】染疾病患者,慎报【bào】考【kǎo】我【wǒ】校食【shí】品生物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酿酒技术【shù】等相关专业【y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zuò】指【zhǐ】导意【yì】见》,我校食品生物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酿酒技术、材料工程技术、环【huán】境工程【chéng】技术等涉【shè】及化学实验较多的专业【yè】,以及对色彩【cǎi】辨识【shí】度有【yǒu】较高【gāo】要【yào】求的艺术类专业对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tiáo】 高职单招录【lù】取工作在四川【chuān】省教育考【kǎo】试院【yuàn】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xué】校负责【zé】、招办监督”的【de】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tiáo】 学校认【rèn】可【kě】四【sì】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xíng】成的投档成绩【jì】进行【háng】录取。

第【d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de】专业【yè】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gāo】分到低【dī】分进行录【lù】取,专【zhuān】业【yè】志愿之【zhī】间不设分【fèn】数【shù】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shí】,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guī】则进行录【lù】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yè】时,考生【shēng】所报专业志愿无【wú】法满【mǎn】足【zú】时,对服从专业【yè】调【diào】剂者,从高【gāo】分到低【dī】分调剂【jì】到未录满专业;对不【bú】服【fú】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duì】考生身体健【jiàn】康状况的要【yào】求,执行【háng】《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dìng】。

第十六条 放弃录取办法

考生【shēng】可【kě】在4月10日17:00后登【dēng】录四川省【shěng】教育【yù】考试【shì】院【yuàn】官方网站【zhàn】(https://www.sceea.cn)查询本人投档情况。申请【qǐng】放【fàng】弃录取【qǔ】的考生须在【zài】4月12日12:00前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办【bàn】理放弃录【lù】取相关手【shǒu】续【xù】,逾期一律【lǜ】不【bú】予【yǔ】办【bàn】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jiān】,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空出的计划缺额不再替补录取【qǔ】。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十七条 按照《四川【chuān】省高等【děng】教育招生考试委【wěi】员会 四川省教【jiāo】育厅关于【yú】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yù】单独考【kǎo】试招生实施办【bàn】法>的通知【zhī】》(川招考委〔2023〕67号【hào】)文件【jiàn】规定,我【wǒ】校【xiào】2024年高【gāo】职单【dān】招招收【shōu】保送【sòng】及免试生,且申请【qǐng】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zhí】单招招【zhāo】生专业及专业类【lèi】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hé】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zhào】省【shěng】发【fā】展改革委、教育厅、财【cái】政厅、省市场监管局【jú】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shōu】费和【hé】代收费【fèi】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xué】生【shēng】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shōu】取。

第十九条 学生【shēng】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zī】助标准严格按【àn】照教育部、财政【zhèng】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rén】事务厅【tīng】等部门【mén】有【yǒu】关【guān】政策【cè】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shí】二【èr】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qǔ】通【tōng】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qiú】和【hé】规定【dìng】的【de】期限到校办【bàn】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yú】期者,除因【yīn】不可【kě】抗力等正当事由【yóu】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rù】校后,学校统【tǒng】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fù】查【chá】不合格的【de】新生,将【jiāng】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rù】学资【zī】格【gé】。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邮政编码:611837

招生咨询电话:028-87290498,87297199

学校【xiào】网址:https://zsjy.sctbc.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zhāng】程由四【sì】川工【gōng】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yè】处负【fù】责【zé】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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