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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9:14:37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zhí】业教育法》以及教【jiāo】育【yù】部有关规【guī】定、贯彻【chè】四川省2024年高等【děng】职业教育单独【dú】考试招生(以下【xià】简称高职【zhí】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chēng】:四川【chuān】幼儿师范高【gāo】等专科【kē】学校,国标代码:14221

第【dì】四条【tiáo】  学校的主管部门及举办者:四川省【shěng】教【jiāo】育厅、绵阳市人【rén】民【mín】政府。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dì】八条【tiáo】  学生完成学【xué】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fèn】后,符合《四川【chuān】幼【yòu】儿师【shī】范高等专【zhuān】科学校【xiào】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址:

绵阳【yáng】校区:四川省【shěng】绵阳市涪城区【qū】教【jiāo】育园区教【jiāo】育西路【lù】16号(邮编621000)

西校区:四川省江油市诗城路西段125号(邮编:621700)

东校区:四川省江油市东山路北段100号(邮编:621709)

第十条 学校高职单【dān】招【zhāo】工【gōng】作坚持公【gōng】平、公正、公【gōng】开原【yuán】则,健全自我【wǒ】约束、社会【huì】监督机制,强化【huà】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guāng】工程”。

第十一条【tiáo】 学【xué】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zuò】领导小组【zǔ】,负责全面【miàn】贯彻落【luò】实四【sì】川省招【zhāo】考委、四川省【shěng】教育厅高职【zhí】单招的相关政策、办【bàn】法及【jí】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dān】招工作方案,执行【háng】有【yǒu】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十二条 学【xué】校成立由【yóu】纪检【jiǎn】监察部门负责人【rén】为组【zǔ】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dān】招【zhāo】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tiáo】 学校的高【gāo】职单【dān】招计划包括【kuò】普高类和中【zhōng】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yuàn】公【gōng】布为准。

第【dì】十四条 根据川【chuān】教【jiāo】〔2010〕26号文件规【guī】定,患有以下疾病【bìng】者视为【wéi】教师资格人员【yuán】体检不合【hé】格【gé】:肝硬化、慢性肝【gān】炎并且【qiě】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néng】正常者除外),此类考【kǎo】生慎【shèn】报学前教育【yù】、早期教育专业。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高职单招录【lù】取【qǔ】工作在四川省【shěng】教育考试院【yuàn】统一【yī】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dū】”的【de】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fèn】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de】投【tóu】档【dàng】成绩进行录取【qǔ】。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的【de】专【zhuān】业安排【pái】,实行【háng】分数【shù】优先的原则,从【cóng】高分到低分进【jìn】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chéng】绩相同时,按【àn】四川【chuān】省【shěng】确定的高【gāo】职【zhí】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bā】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shēng】所报【bào】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duì】服【fú】从专业调剂者,从【cóng】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jì】者,作退【tuì】档处理【lǐ】。

第十九【ji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kuàng】的【de】要求,执行【háng】《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按照《四川省高等教【jiāo】育招生考【kǎo】试委员【yuán】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shěng】2024年高等【děng】职业【yè】教育单【dān】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chuān】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wǒ】校2024年高职单【dān】招招收保送及免试【shì】生,且申请考生须符合学【xué】校2024年高职单【dān】招招生专【zhuān】业及专业【yè】类【lèi】别要【yào】求。

第二十一条 考生【shēng】可在 4 月 10 日 17:00 后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yuàn】官方【fāng】网站(https://www.sceea.cn)查询本人投档情况。拟申请放弃录取资【zī】格【gé】的【de】已投档考生【shēng】须在 4 月 12 日 12:00 前,可通过电话【huà】0816-3662588或QQ(QQ号:2245537890)联系【xì】,按学校【xiào】有关【guān】要【yào】求办【bàn】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放弃录取手【shǒu】续的考生视为同意【yì】学校录取意见。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biāo】准严格按【àn】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yù】厅、财政厅、省市【shì】场监管【guǎn】局有关政策【cè】执行【háng】。服【fú】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de】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de】原【yuán】则收取。

第二十【shí】三条 学生的【de】国家教育资助【zhù】项目和【hé】资助标准严格【gé】按照教育【yù】部、财政部、教育厅、财政厅、退役军【jun1】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guān】政【zhèng】策【cè】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按我校【xiào】有关【guān】要求和规定的【de】期【qī】限【xiàn】到校办理入学【xué】手续。未经请假或【huò】请假【jiǎ】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gé】。新生入校后,学【xué】校统一进行【háng】新生【shēng】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yǒu】关招生规【guī】定【dìng】进行处理,直【zhí】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

通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园区教育西路16号

邮政编码:621000

咨询电话:0816-3661357、3662588

监督电话:0816-3690811、3690819

传真:0816-3662588

学校官网:https://www.scyesz.edu.cn

学校招【zhāo】生【shēng】网:https://www.scyesz.edu.cn/05

第【dì】二十六条  本章【zhāng】程由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zhāo】生就业处【chù】负【fù】责解【jiě】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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