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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3:10:17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gāo】等教育法》等【děng】有关法律【lǜ】法规,以及《省【shěng】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zhí】(专科【kē】)院校分【fèn】类考试招生【shēng】工作的通知【zhī】》的规定,特制【zhì】定贵州工【gōng】业职业技术学院【yuàn】2024年【nián】分类考试招【zhāo】生章程。

第二【èr】条 本章程适用于【yú】我校2024年【nián】普通高等教【jiāo】育的【de】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

清镇校区:贵州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3号

观山湖校区: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

学校情况简介: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系省教育厅直【zhí】属的公办【bàn】高【gāo】职院校,学【xué】院【yuàn】在不同的【de】历史时期【qī】先【xiān】后被评【píng】为“国家级重点中专”“贵州省示范高职【zhí】学院”“贵州省【shěng】优【yōu】质高职院校”,并多次在贵【guì】州省【shěng】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zuò】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2021 年获批为贵州省高【gāo】水平高【gāo】职学校和贵【guì】州省首批“三【sān】全育人”综合【hé】改革【gé】试点高校,曾获得国家职【zhí】业教【jiāo】育教学成果二等奖【jiǎng】、贵【guì】州省特等【děng】奖【jiǎng】、一等【děng】奖【jiǎng】等奖励,现【xiàn】为黔【qián】南州磷化工及新型【xíng】储能材料产业【yè】国家级市【shì】域产教联合体牵头院校,贵州职【zhí】业教育服务 32 个产业发展中【zhōng】工业产业的牵头单位,获批建设了数十【shí】个贵州省“质量提升”“兴【xìng】黔富民”和【hé】“技能贵【guì】州”行动【dòng】计划项目【mù】。

学院硬件【jiàn】条件优【yōu】越,学院现【xiàn】拥有【yǒu】观【guān】山湖校区和【hé】清镇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1500 余亩。生均仪器设备值超【chāo】过 10000 元/生,建有专业实训室 100 余个,其中 4 个【gè】国家【jiā】级实训基地,1 个国家级协同创新【xīn】中心,3 个省级【jí】开放型【xíng】实训基地,是教【jiāo】育部确【què】定的信【xìn】息化支撑职业院【yuàn】校校企合作专业共【gòng】建【jiàn】项目【mù】共同【tóng】体成【chéng】员。

此外,学院还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教育【yù】部智【zhì】能制造领域中外【wài】人文交【jiāo】流人才培养【yǎng】基地、中国山【shān】地自行车训练基【jī】地、贵州省【shěng】山地自行车训练【liàn】基地、贵州省退役军人教育基地、贵州省教材建设研【yán】究【jiū】基地、贵【guì】州省劳动教育示范基地【dì】、贵【guì】州省科学【xué】素养提升示范【fàn】基【jī】地、中【zhōng】国—东【dōng】盟民族工【gōng】艺研【yán】学基地、贵【guì】阳市中小【xiǎo】学生研学营【yíng】地、贵阳市“科技企业【yè】孵化器【qì】”、贵阳市筑【zhù】创荟“大学生科创孵化服务机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

第【dì】五条 贵州工业【yè】职业技术学【xué】院  纪【jì】检监察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2024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高中类:参加我省高【gāo】职【zhí】分类考试报【bào】名的 2013 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bì】业生。往届高【gāo】中毕业生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jì】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shì】,考试成【chéng】绩8门【mén】课程达到 C 等及【jí】以上等第的考【kǎo】生【shēng】;应届高【gāo】中毕业【yè】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chéng】绩须【xū】完成 10 门【mén】课程考试【shì】,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的考生。凡报考我【wǒ】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需参加2024年贵州省艺术类专业考试;面试时出示省考试院艺术专业考试的成绩依据。

二、中职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24 年3 月11 日09:00 至3 月17 日【rì】 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gé】的考生【shēng】(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yīng】往【wǎng】届中职毕业【yè】生【shēng】),须登陆省招生考试【shì】院【yuàn】网站【zhàn】,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我校分类考试招生【shēng】专业目录填报专业志愿

(2)贵州省【shěng】户籍退役【yì】军【jun1】人须携【xié】带本人身【shēn】份【fèn】证、学历证明(高级【jí】中【zhōng】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退出现役证》和本人户【hù】口薄前【qián】往贵州工业职业【yè】技术学院清镇【zhèn】校区招生就【jiù】业处【chù】进行资格审核【hé】,同时根据省【shěng】招生考试院【yuàn】公布的【de】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mù】录填【tián】报专业志愿,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学【xué】院【yuàn】官网。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时间:9-21至9-21,具体安排详见学院官网。

2024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二、评价方式

1、普通【tōng】高中【zhōng】毕业生【shēng】实行“文化素质+职业【yè】技能适应性测【cè】试【shì】”的评价方式。其中文化素质往届生使用原【yuán】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jì】;应届生使【shǐ】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xìng】考试【shì】成绩;文【wén】化【huà】素【sù】质成绩占比50%,职业技能【néng】适应性【xìng】测试【shì】由学校组织【zhī】实施占【zhàn】比50%。

2、中职【zhí】毕业【yè】生实行【háng】“文化综【zōng】合考试+职业技能【néng】测【cè】试”的评价方式。其中【zhōng】文化综合【hé】考试文【wén】化综合考试实行全【quán】省统考,文化综合包含【hán】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kǎo】试根据【jù】《中【zhōng】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biāo】准》,按照【zhào】《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文【wén】化综合考试成绩占比50%。学校负责组织实施【shī】职业技能测【cè】试,职业技能测【cè】试要针对考生【shēng】所报【bào】专业对【duì】其【qí】进【jìn】行【háng】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jì】能测试【shì】。专业【yè】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zhuān】业教学标【biāo】准中核心专业【yè】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bǐ】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lì】。技术技【jì】能测试以教【jiāo】育部【bù】发【fā】布的【de】中职专业【yè】教学标【biāo】准中核心技术技能【néng】为【wéi】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xiàn】岗位【wèi】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róng】。职业技能测试成绩【jì】占比50%。

3、退役军【jun1】人实【shí】行职【zhí】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píng】价方式。职业技能适应【yīng】性测试由学校组【zǔ】织实施,具【jù】体【tǐ】安排详见学院官网稍后通知。

三、考试安排

1、高中毕业生

①填报学校普通类专业(非体育类、非艺【yì】术【shù】类)的高中毕【bì】业生,需【xū】参加学校组【zǔ】织的普通类专业职业技能适应【yīng】性测试。

②填报学校艺【yì】术类专业【yè】的高中【zhōng】毕业生,参加学【xué】校组织的职业技能【néng】适应【yīng】性【xìng】测试时【shí】需提供贵州省2024年艺术统考成绩【jì】作为职业技【jì】能适【shì】应性测试成绩认定依据【jù】。

③填报【bào】学校【xiào】体育类专业的高中毕【bì】业【yè】生【shēng】,需参加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的体育【yù】技能测试。

④若同【tóng】时填报【bào】普通类专业、艺术【shù】类专【zhuān】业或体育类专业的【de】高中毕【bì】业【yè】生【shēng】,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报考专业,参照上述①②③要【yào】求,分【fèn】别参加对应的职业技能【néng】适应性测【cè】试。

(2)中职毕业生

①填报【bào】学校普【pǔ】通【tōng】类【lèi】专业(非体育类、非艺术类)的中职毕【bì】业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de】普通类专业职业【yè】技能测试。

②填报学校【xiào】艺术类【lèi】专业的中职【zhí】毕业【yè】生,需参【cān】加学校组织的【de】艺术类职业技能【néng】测试。若考生同时填报多个艺术类专【zhuān】业志愿【yuàn】,根据艺术类志愿的【de】填报顺序,按照【zhào】报考【kǎo】的第一【yī】个艺术专业志愿进【jìn】行测试。

③填报学校【xiào】体【tǐ】育【yù】类专业的【de】中职毕业生,需参加由学校负责【zé】组织实施【shī】的体育技能测试。

④若同时【shí】填【tián】报普通类专业、艺【yì】术类专业或体【tǐ】育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则【zé】需要根据具体的报考专【zhuān】业,参照上述①②③要求,分别参加对应的职业技能【néng】测试,若考生【shēng】同时填报多个【gè】艺【yì】术类专【zhuān】业【yè】志愿,根据艺术类【lèi】志愿【yuàn】的填报【bào】顺序,按照报【bào】考的【de】第一个【gè】艺术专业【yè】志愿进行测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1)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zuò】有关文件规定,学【xué】校在【zài】省招生【shēng】委员会领导【dǎo】下,按照“学【xué】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zé】开展录取【qǔ】工作。

(2)高中毕业生、中职【zhí】毕业生录取:按综合成绩【jì】排名,分别划【huá】定【dìng】最低录【lù】取基准【zhǔn】线,分数线上【shàng】考生以【yǐ】填报专【zhuān】业【yè】志愿优先【xiān】原则从高分到低【dī】分排序,在专业计划内录【lù】取。分数相同的【de】考生【shēng】依据【jù】以下情况优先录【lù】取:①文化素质成【chéng】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②语文、数学、英语单科【kē】成绩。

(3)若【ruò】填【tián】报学校艺术类专业的高【gāo】中毕业生未【wèi】提【tí】供【gòng】贵州省【shěng】2024年【nián】艺术【shù】统考【kǎo】成绩,不【bú】予【yǔ】录取到相【xiàng】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若填报学校艺术类【lèi】专业的中【zhōng】职毕业生没有相应科目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予录取到相对【duì】应的艺【yì】术类专业。

(4)若填报体育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没有相应科【kē】目【mù】的职【zhí】业技能适应性测【cè】试成绩,不予【yǔ】录取【qǔ】到【dào】相【xiàng】对【duì】应的体育类专业。若填报学校体育【yù】类专业的中职【zhí】毕业生没有【yǒu】相应科目【mù】的职业技【jì】能测试成绩,不予录【lù】取到相对应的体育类专【zhuān】业。

(5)退役军人录取:按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成绩【jì】分别排名,分【fèn】别划定最低录【lù】取基准线,分数【shù】线上考生以【yǐ】填报专业志【zhì】愿优先原则从高分【fèn】到低分排【pái】序,在专业计划【huá】内录取。

(6)符合【hé】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shěn】查【chá】公示后,在【zài】与【yǔ】其他考【kǎo】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qǔ】。

①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hán】)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huò】得【dé】集【jí】体项【xiàng】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huò】个【gè】人【rén】项【xiàng】目前三名者。

②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jun1】人的子女,驻边【biān】疆国境的县(市)、沙【shā】漠区、国【guó】家确定的【de】边【biān】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jun1】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duì】现役【yì】军【jun1】人的子女【nǚ】,残疾人民警【jǐng】察、因公牺牲的人民【mín】警察子女,一级【jí】至四级【jí】残疾【jí】人民警察子女【nǚ】。

(7)对在校【xiào】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zhí】业院校技能大【dà】赛【sài】三等奖【jiǎng】及以上、教【jiāo】育厅牵【qiān】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yuàn】校【xiào】技能大赛【sài】二【èr】等奖及以上【shàng】的【de】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院对口或相近专业【yè】。

(8)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可免试报读我校。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gōng】示确认录【lù】取的考生不【bú】再参加2024年全国【guó】普【pǔ】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二条公办【bàn】学校:严格按贵州【zhōu】省物价【jià】主管部门批准的项【xiàng】目及标【biāo】准执行。

第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学院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

学院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

第十四条

国家助学金:2000-4500元/年

学院一等助学金:1500元/年

学院二等助学金:800元/年。

第八章 学历证的颁发

第十【shí】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nián】限内,修【xiū】完教学计【jì】划规【guī】定的【de】内容,达到【dào】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rèn】学历【lì】的、经教育部学【xué】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kē】毕【bì】业证书,并以此具【jù】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

www.gzky.edu.cn

招生网站:

http://www.gzky.edu.cn/zsxxw/

咨询电话(传真):

0851-84706856

0851-84706383  (传真)

招生邮箱:zs13052@qq.com

联系人:陈老师、宁老师

监督电话:0851-85818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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