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为【wéi】了确【què】保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yuàn】2024年高【gāo】职(专科)单【dān】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tí】高【gāo】生源质量,维护考【kǎo】生【shēng】合【hé】法【fǎ】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xuǎn】拔【bá】、公【gōng】开程序、全【quán】面考核、综合【hé】评价【jià】、择优录取”的招生原【yuán】则,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职业教育法》和教【jiāo】育部、黑龙江省【shěng】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民族职【zhí】业学院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yòng】于黑龙江【jiāng】民族职业学院全日制高【gāo】职(专科)单【dān】独【dú】招生工作【zuò】。
第三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zhì】:国家【jiā】民委 黑龙【lóng】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xiào】,公【gōng】办【bàn】,全日制【zhì】普通高等职业院校【xiào】。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3年;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chéng】绩合格【gé】,获得国家教育部【bù】电【diàn】子注册的普通高【gāo】等教育【yù】高【gāo】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liù】条 办【bàn】学【xué】地【dì】点【diǎn】: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hào】,邮编:150066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zǔ】长的单独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下【xià】设办【bàn】公室在学【xué】生工作部【bù】。
第八条 单独招生【shēng】工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负责全【quán】面贯彻落实国家【jiā】单独招【zhāo】生工作的【de】有关政【zhèng】策【cè】,负责制定学院【yuàn】单独招【zhāo】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单独招生的重大事宜【yí】。
第九条 教务处负责单招考试相关事宜,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单招招生章程、录取及宣传。
第十条 学院纪【jì】检监察部【bù】门负【fù】责【zé】监督招生【shēng】政策和规定【dìng】的落实,维护广大【dà】考生和学院【yuàn】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学院单独【dú】招生【shēng】全【quán】过程在省教育厅【tīng】和省【shěng】招考院【yuàn】的监督和领导下【xià】进行。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 2024年单独招生共12个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每年) |
1 | 410301 | 动物医学 | 三年 | 6000 |
2 | 410305 | 宠物医疗技术 | 三年 | 6000 |
3 | 410303 | 畜牧兽医 | 三年 | 6000 |
4 | 490202 | 生物制药技术 | 三年 | 6000 |
5 | 490101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三年 | 6000 |
6 | 4901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三年 | 6000 |
7 | 490103 | 食品营养与健康 | 三年 | 6000 |
8 | 490104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三年 | 6000 |
9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6000 |
10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6000 |
11 | 550101 | 艺术设计 | 三年 | 7200 |
12 | 550201 | 音乐表演 | 三年 | 9000 |
注:专业目录以国家新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2024年单独招生计划以省教育【yù】厅正式批复【fù】为【wéi】准【zhǔn】,学费以报【bào】到【dào】时【shí】公示学费标准为准【zhǔn】。
第四章 考生报名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凡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bào】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报名(含补报【bào】名),且通过现场【chǎng】资格审查及【jí】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míng】参【cān】加【jiā】我【wǒ】院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
第十四条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duàn】:2024 年【nián】 2 月 27 日 9:00 开【kāi】始,2024 年 3 月【yuè】 1日 15:00 截止。
2.第二阶段:如我院单【dān】招【zhāo】第一阶段未完成【chéng】计划,则第一【yī】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zài】9-21登录【lù】黑龙【lóng】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fāng】网站或【huò】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hào】查看报【bào】名方式。
第十五条 每名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且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第十六条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第【dì】十七条 凡已参【cān】加【jiā】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shì】,且未被录取的考生【shēng】,均可报名参加我院【yuàn】第二阶段【duàn】单招考试【shì】。
第五章 考试形式及内容
第十八条 我院单独【dú】招【zhāo】生【shēng】考试【shì】工作在黑【hēi】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háng】,并按照《黑龙江民族【zú】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shì】工作实施【shī】方【fāng】案》组织实施,采取【qǔ】集中、笔【bǐ】试的方式进行,总【zǒng】分300分。
1.第一阶段
考生报名后,登录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yuàn】官方【fāng】网【wǎng】站【zhàn】或【huò】关注学院微信公众【zhòng】号了解考试【shì】具【jù】体事宜。
2.第二阶段
第一【yī】阶段未【wèi】被【bèi】录取的考生【shēng】,登录【lù】黑【hēi】龙【lóng】江民族职【zhí】业学院官方网站查看第二阶段报名及考试通知,并了【le】解考试具体事宜。
3.考试要求
参加考试考【kǎo】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报名信息表【biǎo】,经考官审【shěn】核【hé】后,方可参加笔【bǐ】试【shì】。
4.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
第一阶段 | 9-21 | 语文、数学、外语。 |
第二阶段 | 9-21 |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tiáo】 录取工作按照“学院负责【zé】、招【zhāo】办监督”的【de】原【yuán】则实施。
第【dì】二十【shí】条 录取标准按笔试的【de】成绩依次排【pái】序,由高【gāo】到低,参考考【kǎo】生总分,根【gēn】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lù】取。同分末段【duàn】录取原【yuán】则:按照语文、数【shù】学、英语【yǔ】的【de】成【chéng】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一条 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bèi】正式录取【qǔ】的考【kǎo】生,不能调整专业;不能【néng】参加2024年我省普【pǔ】通高校招生全【quán】国统一考试;须【xū】参加【jiā】各市(地)组织的2024年我省【shěng】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tǒng】一【yī】考【kǎo】试考生身【shēn】体检【jiǎn】查【chá】,身体检查【chá】合格方可正式入【rù】学,如不参加【jiā】体检将【jiāng】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èr】条 已录取【qǔ】的考【kǎo】生,学院下【xià】发录取通知书,考【kǎo】生按录取通知书【shū】规定【dìng】时【shí】间到校报到缴费,逾期不【bú】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xué】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tiáo】 我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hēi】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jiāng】省财政厅下【xià】发【fā】的《关【guān】于调整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xiào】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zhī】》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及其【qí】它费用。(具体学费见【jiàn】招【zhāo】生计划表【biǎo】)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xué】后,学院【yuàn】将在3个月内按照【zhào】国家有关规【guī】定对其进行【háng】入学资格复【fù】查,经复【fù】查不合格者或【huò】有舞【wǔ】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dì】二十六条 参加学院单独招生【shēng】考【kǎo】试被【bèi】录取的【de】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七条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高职(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学院对高职(专科)学生设【shè】有一、二【èr】、三【sān】等综合素质【zhì】奖学【xué】金【jīn】,以及七个【gè】单项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奖【jiǎng】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奖【jiǎng】学金、文艺骨干【gàn】奖【jiǎng】学金、运动【dòng】标兵奖学金、外语优秀奖【jiǎng】学【xué】金【jīn】。
第九章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5560098 0451-85560198
申诉电话:0451-85560102
传 真:0451-85560098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邮政编码:150066
学【xué】院网址【zhǐ】:https://www.hljmzzyxy.org.cn/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院【yuàn】的招生政【zhèng】策、录取结【jié】果等信息【xī】将及时【shí】在学院【yuàn】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及公示,考生可【kě】自行【háng】查【chá】询。
第三十条 本【běn】章程【chéng】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民族职业【yè】学【xué】院负责最终解【jiě】释,自发布之【zhī】日【rì】起执【zhí】行。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guǎn】理部门当年招生政【zhèng】策【cè】的调整【zhěng】进行修订。本【běn】章程【chéng】若与国家法律、法规【guī】和上级有关政策【cè】相抵触【chù】,以国家法律、法【fǎ】规和上级有【yǒu】关政策【cè】为【wéi】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