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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翻译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1:22:29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西安翻译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西安翻译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翻译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guàn】彻【chè】落实国务院【yuàn】考试【shì】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què】保我校“陕西省普【pǔ】通高等职业【yè】教育分【fèn】类【lèi】考试”(以下简称“高职【zhí】教育分类【lèi】考试”)招生工作的【de】顺利进行,维护【hù】学校【xiào】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jiāo】育部和陕西【xī】省有关规定,结合我【wǒ】校办【bàn】学及招生【shēng】工作实际【jì】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xiào】高职教育分【fèn】类考试招【zhāo】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shēng】信息,接【jiē】受学校纪检【jiǎn】部门和广大考生【shēng】的全程监督,保障招【zhāo】生工【gōng】作公【gōng】平公正【zhèng】、规范有序地【dì】开【kāi】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翻译【yì】学院【yuàn】

国标代码:12714

在陕招生代码:803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tōng】本科、高职(专【zhuān】科)。综合评价招生【shēng】为高职(专科)办学层【céng】次【cì】

分类考试招生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翻译学院

种类:综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属于【yú】学校【xiào】高职【zhí】(专科)招生类【lèi】型,发【fā】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tiáo】    学校基【jī】本【běn】情况: 学校内设的教学机构承担【dān】各【gè】专业学【xué】生的【de】教学工作。学校下设二级学院有英文学院、亚欧语言文化学院、教育学院、国际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高级翻译学院、护理与康复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13个二级学院。

学校下设有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27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翻译、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省【shěng】级一流培【péi】育专业:财【cái】务【wù】管理、汉语国际教育、日语、商务英语、电子商务、环境设计【jì】、法【fǎ】语、汉语言文学;省级【jí】重点【diǎn】专业:英语教育、商务英语【yǔ】、旅游英【yīng】语、国际经济【jì】与贸【mào】易、应【yīng】用日语、电子商务。学校获批省级人【rén】才培【péi】养模式创新实验区【qū】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fàn】中心【xīn】5个,省【shěng】级虚拟仿【fǎng】真【zhēn】试验教【jiāo】学【xué】中心2个,省级虚拟【nǐ】仿真教学项目2个【gè】,省级一流课【kè】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共【gòng】计31门【mén】。获【huò】评省级教学团【tuán】队6个。

学【xué】校现有【yǒu】陕【shǎn】西终南【nán】学社、陕西口岸发展研究院、陕西颖【yǐng】创跨境【jìng】贸易研究院、电子【zǐ】商务运营研【yán】究中心、翻译【yì】研究所、日本研究所【suǒ】、新丝绸之【zhī】路研究中【zhōng】心【xīn】、“省-市【shì】-校”外宣话语研究中心等19个学术研究机【jī】构【gòu】。

学校独【dú】创的“外语+专业+现代【dài】技能【néng】”或“专【zhuān】业【yè】+外【wài】语+现代技能” 培养【yǎng】的复合应用型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用人【rén】单位【wèi】给予“下得【dé】去、留得住、懂外语、守纪【jì】律【lǜ】”的良好评价【jià】。以特有的【de】教学模式和【hé】管理【lǐ】模式,形成了良好的校【xiào】风、教风和学【xué】风,赢得了“学在【zài】西译”的美誉,形成了良好的【de】社会口碑【bēi】。

第五条【tiáo】    办学地点【diǎn】: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

邮  编:710105

学校网址:http://www.xafy.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zé】确定【dìng】招生政【zhèng】策,决定【dìng】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gāo】职教育分【fèn】类【lèi】考试招生【shēng】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处、教务处【chù】、宣传部【bù】、学工【gōng】部、计【jì】划财务处、保【bǎo】卫处、纪检负责人和二级学院【yuàn】等【děng】部门组成。依次负责组织【zhī】协调、招【zhāo】生宣传、考试【shì】面试新生录取、安全保卫、纪律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zhāo】生处,根据国【guó】家教育【yù】部、省【shěng】教育厅【tīng】、省招办相关规【guī】定,组织实【shí】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zhāo】生处负责审【shěn】定拟招【zhāo】生专【zhuān】业及计划,教务处负责制【zhì】定职业适应性(技【jì】能)测【cè】试及文化【huà】基础测【cè】试学校监察部【bù】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chá】政策落实情况【kuàng】等。学【xué】校不委托任何【hé】中介机【jī】构和【hé】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网:  http://zs.xaf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400 -895-1999

029-8589666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bā】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guǎn】部门下达为准【zhǔn】。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tiáo】    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hé】评价招生【shēng】的考生【shēng】必须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gāo】校招生【shēng】考【kǎo】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tōng】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shì】(“三【sān】校生”单独【dú】考【kǎo】试招【zhāo】生)报名【míng】,且【qiě】符合资格要【yào】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de】普通【tōng】高校招【zhāo】生体检。

第十条    考生申【shēn】请【qǐng】

1、2024年3月【yuè】15日【rì】9:9-21月18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yù】考试【shì】院门【mén】户网站(网【wǎng】址:https://www.sneea.cn)或【huò】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查看我校招生章程、计划及【jí】专业,并【bìng】根【gēn】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shēng】章程【chéng】,依据本【běn】人意愿向我校提出【chū】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tiáo】    考【kǎo】生【shēng】按【àn】照我【wǒ】校规定的测试时间来校进行现场确认,签【qiān】订“考试诚信承【chéng】诺书”,领取我校【xiào】测【cè】试科目准考证,进行测试。

第【dì】十二条【tiáo】    对普通高中【zhōng】学生入学申【shēn】请者考核【hé】依据为【wéi】高中学【xué】业水平【píng】考试成绩、高中【zhōng】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xiào】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cè】试;对【duì】“三校生【shēng】”及【jí】高中同等学力【lì】及没有学业水平成绩的普通高中生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我校组【zǔ】织的文化【huà】基础和职业【yè】技【jì】能测试【shì】;参【cān】加【jiā】全省【shěng】艺术【shù】类【lèi】专业统考或联考并【bìng】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统考或【huò】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zhuān】业【yè】的【de】职业技能测试【shì】,可参加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shì】。

第十三条    考试时间:

9-21、22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xué】申请者相应考【kǎo】核科【kē】目的【de】测试。

第十四条【tiáo】    我校于2024年4月7日【rì】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gāo】职教育分【fèn】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lù】取考生【shēng】名【míng】单【dān】在我校招【zhāo】生【shēng】网站上进行公示。

首次报到注册后【hòu】,我【wǒ】校【xiào】招生计划若仍【réng】有缺额【é】,在已上报我校成绩库的生源中【zhōng】进行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xū】未到其【qí】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xiào】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报送递【dì】补预录取【qǔ】考生信息的时间为【wéi】4月13日9∶00至【zhì】4月14日17∶00。递补【bǔ】预【yù】录取考生报到【dào】注册截【jié】止时间为4月17日【rì】17∶00。

第十五【wǔ】条    被我校预录取【qǔ】的新生于【yú】2024年4月12日17∶00前,持本【běn】人第二【èr】代居民身【shēn】份证原件到【dào】我【wǒ】校【xiào】报【bào】到【dào】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高职教【jiāo】育分类考试【shì】入学普【pǔ】高【gāo】生评分内容【róng】及标准

项目名称分值标准
高中学业水平(7项)70

A级:10分   B级:8分

C级:6分   D级: 4分

综合素质评价(6项)30

A级:5分   B级:4分

C级:3分    D级:2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200根据测试成绩记入

第十七条【tiáo】    相关说明

1.“三校生【shēng】”、同等学力及没有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成【chéng】绩的考生需参加【jiā】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性测试。采【cǎi】取综【zōng】合评分(300分)=职业【yè】技能测试(200分【fèn】)+文化基础考试(100分【fèn】)。依据【jù】计划由高分到【dào】低分录取,分数【shù】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成【chéng】绩依次排【pái】列【liè】。

2.“三【sān】校生”、同等学力及【jí】没有高中【zhōng】学业水平成【chéng】绩考生的文化基【jī】础【chǔ】考【kǎo】试,内容包括语文60分,数学40分,命题【tí】依【yī】据中等职业教育考试大纲命制。

3.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应考学生个人职业技【jì】能测试,测【cè】试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能【néng】力测【cè】试【shì】占80分【fèn】,技术技能测【cè】试占120分。

专业能力测试【shì】以教【jiāo】育部发布【bù】的【de】中职专业【yè】教学标准中【zhōng】的核【hé】心知识为基本依据【jù】,采用【yòng】笔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bù】发布的中职【zhí】教【jiāo】学标【biāo】准中【zhōng】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shì】为主,充分体【tǐ】现岗位技能、通【tōng】用【yòng】技【jì】术等内容。

第十【shí】八条    具【jù】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可免【miǎn】除【chú】文化素质【zhì】测【cè】试计满分(100分),分【fèn】专业类【lèi】职业适应【yīng】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fèn】200分。

第【d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tǐ】健康状况的要【yào】求,以《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guān】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guǒ】或学校体检复【fù】查结【jié】果【guǒ】不【bú】符合【hé】前【qián】述【shù】规定或要【yào】求的考【kǎo】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qǔ】或【huò】录取资格。

第【dì】二十条【tiáo】    我校分专业按核算总分从高分【fèn】到【dào】低分【fèn】依次【cì】录取。核算【suàn】总分平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类【lèi】)或院校文化基【jī】础测试成绩(“三校生”类)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择优录取【qǔ】。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yī】条   我校严【yán】格【gé】按照【zhào】陕西【xī】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guān】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děng】多种方式并举【jǔ】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xīn】生报到时开通“绿【lǜ】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shùn】利【lì】入【rù】学。除此之外,学校还设立了各类校友【yǒu】及企业奖【jiǎng】助学金【jīn】。具【jù】体奖学金项目如【rú】下:国家奖助学金8000元/生/年【nián】;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yuán】/生/年;国家助学金,特别【bié】困难3800元/生/年、一般贫困2800元/生/年【nián】;退役士兵3300元/生/年;丁祖诒【yí】教授奖【jiǎng】学金5000/生/年;丁祖诒教授助学金3000/生【shēng】/年;学【xué】校奖助【zhù】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二等【děng】奖学金【jīn】2000元/生/年【nián】、三【sān】等奖学【xué】金1000元/生/年【nián】;学校【xiào】助【zhù】学【xué】金,特级贫困3500元/生/年、一【yī】般【bān】贫困2500元/生/年;优秀学生【shēng】干部500元【yuán】/生【shēng】/年;利【lì】民奖学金4000元/生/年【nián】;利民助学金3000元/生/年。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生/年。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二【èr】十三条    勤工【gōng】助学:学校【xiào】为【wéi】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岗【gǎng】位并【bìng】根据【jù】工作量发放报【bào】酬。

第九章 附则

第【dì】二十四条【tiáo】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rù】学资格复查【chá】,资格审查【chá】不合【hé】格者【zhě】,按照【zhào】教育部【bù】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èr】十五条【tiáo】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wěi】员会制【zhì】定,上【shàng】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yù】部及陕西【xī】省普通高校【xiào】招生有关政策规【guī】定为【wéi】准【zhǔn】,西安翻译学院【yuàn】负责解释【s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