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7:32:53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无锡工艺职【zhí】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shēng】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zhāo】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guī】范招生行【háng】为,切【qiē】实维【wéi】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省教【jiāo】育厅【tīng】《关于做好江苏省2024年高【gāo】职院校提前【qián】招生改革【g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sū】招【zhāo】委〔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kuàng】,研究制定本【běn】章【zhāng】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美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2.招生代码:1215

3.学【xué】校地【dì】址:江苏省宜兴市荆【jīng】邑南路99号【hào】邮政编码【mǎ】:214206

4.学校网址:http://www.wxgyxy.cn

5.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无锡【xī】工艺职业技术【shù】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教育【yù】厅的全【quán】日制普通高【gāo】等学校,是江苏省中【zhōng】国特【tè】色高水【shuǐ】平高职【zhí】学校【xiào】建设单位【wèi】、江苏【sū】省示范性【xìng】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gāo】职【zhí】高专【zhuān】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学校肇【zhào】始于1933年【nián】创办的江【jiāng】苏省宜兴初【chū】级陶瓷科【kē】职【zhí】业学校,经过9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yǐ】发【fā】展成为【wéi】以紫砂陶为特色,以【yǐ】艺术设计为重点,覆盖【gài】电【diàn】线电【diàn】缆、眼视光技【jì】术、物联【lián】网技术、电子商【shāng】务等艺【yì】工文商相【xiàng】融【róng】合的综合性高职院校【xiào】。现设有陶瓷【cí】学【xué】院、传媒艺术与设计【jì】学院、环境艺术与设计学【xué】院、时尚艺术与设计【jì】学院、机电与信息【xī】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děng】6个二级学院,开设37个专业,其中陶【táo】瓷设计与工艺、服装与【yǔ】服饰设计、电线【xiàn】电缆制造技术、室【shì】内艺【yì】术设计、动漫设计、市【shì】场营销等为【wéi】省级重点【diǎn】建设专业;材料工程技【jì】术、眼视光技术【shù】等【děng】是【shì】省属高职【zhí】院校中独具特【tè】色的专业。学校面【miàn】向【xiàng】全【quán】国招【zhāo】生,着力培【péi】养服务区域发展的【de】高素质技【jì】术技能人才,现有在【zài】校【xiào】生10000余人。

第五条 颁【bān】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wú】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yuàn】。对【duì】在【zài】规定的年限【xiàn】内达【dá】到所在专业【yè】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的招【zhāo】生工作实行上级【jí】主【zhǔ】管部门、学校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学校纪【jì】委多【duō】重监【jiān】督机制,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在监督部门【mén】的监督下【xià】进行【háng】,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tiáo】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shí】际情【qíng】况【kuàng】,统筹【chóu】考虑省内【nèi】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yù】协【xié】调发展【zhǎn】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xiào】生源计划【huá】编制情况【kuàng】,综合分析,经教育主管部门【mén】审【shěn】核【hé】后,确定【dìng】学【xué】校提前招生【shēng】计划。招【zhāo】生专业及计划数【shù】以教【jiāo】育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 报名条件

凡已参加2024年普通【tōng】高【gāo】考报名,且参加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shuǐ】平语【yǔ】文、数学、外【wài】语【yǔ】、思想政治、历史、地理【lǐ】、物理、化【huà】学、生【shēng】物、信【xìn】息【xī】技术10门科【kē】目的合【hé】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其中,报考3+2高职与普【pǔ】通本科分段培【péi】养项目和专科普通类【lèi】专业要求【qiú】10门科目全部合格,艺术类(美【měi】术【shù】)类专业【yè】要求至少【shǎo】8门合格,报考【kǎo】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zǔ】织的美术类【lèi】专业省【shěng】统考。

学校对提前招【zhāo】生的【de】考生体检要【yào】求【qiú】,按国【guó】家普通【tōng】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hòu】将参加我校【xiào】组织【zhī】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chá】,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àn】学【xué】籍【jí】管【guǎn】理有关【guān】规【guī】定处理。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

1.第一轮志愿填报9-21至8日17:00

2.第二轮志愿填报4月9日9:00至15:00

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zài】规【guī】定时间内登【dēng】录江苏省教育考试【shì】院网站【zhàn】(gk.jseea.cn)的“高【gāo】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háng】网上报名。

第十三条【tiáo】 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填报专【zhuān】业志愿的【de】类别要【yào】一【yī】致【zhì】,普通类专【zhuān】业和艺术【shù】(美术)类【lèi】专业不可兼报。

第十四条 考试办法(校测办法)

1.报考【kǎo】3+2高【gāo】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mù】和普通类专业【yè】的【de】考生【shēng】,学校考核(校测)采取【qǔ】文化素【sù】质【zhì】测试的方式,主要考核语文、数学两门课程,命【mìng】题依据【jù】高中课程标准【zhǔn】。

2.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的【de】考【kǎo】生,我校【xiào】使用美术类专业【yè】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qǔ】,我校不再【zài】单【dān】独组【zǔ】织【zhī】艺【yì】术(美术)类的专业测试或相关技【jì】能考【kǎo】核,无需到校参加校测【cè】。

第十五条 考试时间(校测时间)

1.报到时间:3月15日8:00—17:00

2.考试时【shí】间:3月16日9:9-21:00考试时长120分钟,满【mǎn】分【fèn】300分。

3.考试地点: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宜兴市荆【jīng】邑南【nán】路99号【hào】),具体详见【jiàn】准【zhǔn】考证

4.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所有报考我校3+2高职与【yǔ】普通本科【kē】分段培养项目和普通【tōng】类专业【yè】的考生须在9-21按我校规定的时间要求,凭【píng】本人【rén】身份证【zhèng】原件【jiàn】到我校报到,确认身【shēn】份后,我校发放【fàng】“综【zōng】合【hé】素质测【cè】试”准考证。考生【shēng】须【xū】持“综合素【sù】质测试”准考证【zhèng】和身份证双证,参加【jiā】综合素质【zhì】测试。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无需到校参加校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shàng】或被战区(原大【dà】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róng】誉称号的退役【yì】军人,录取时【shí】加20分投档【dàng】。

3.归侨、华侨子【zǐ】女【nǚ】、归侨子女和【hé】台湾省籍考生【shēng】(含台【tái】湾户【hù】籍考生),录【lù】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tóng】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jiā】分【fèn】数投档条件的【de】,取其中【zhōng】幅度最【zuì】大的【de】一项分值,且不得超【chāo】过【guò】20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将符合加分条件【jiàn】的考【kǎo】生信息及加分分值【zhí】提供给我校。

第十七条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赋分原则

我【wǒ】校将对考生的10门【mén】学业水【shuǐ】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成绩进行赋【fù】分【fèn】转【zhuǎn】换,“合格”转换为10分,“不合格【gé】”转换为8分,10门科目转换后的分数相加,即为考【kǎo】生的“学业【yè】水【shuǐ】平【píng】测试折算成【chéng】绩”,此项满分为【wéi】100分【fèn】。

第十八条 录取总分

1. 报考【kǎo】3+2分【fèn】段培【péi】养【yǎng】项目和专【zhuān】科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fèn】=文化素质测试(校测)成绩+学业水【shuǐ】平测试【shì】折【shé】算【suàn】成绩+政策性加分(加【jiā】分值由江【jiāng】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gòng】)。若总分相同,按考【kǎo】生文化素质测试成【chéng】绩录【lù】取,如仍【réng】相同按照考生单【dān】科语文【wén】、数【shù】学成绩顺序排序录取。

2.报考【kǎo】艺术(美术【shù】)类专业:录取总分【fèn】=学业【yè】水平测试折【shé】算【suàn】成绩+美术【shù】类【lèi】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加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和【hé】加分值均由江【jiāng】苏省教育考试院【yuàn】统【tǒng】一提【tí】供)。若总分相同,按考生美术类专业【yè】省统考成绩录取,如仍相同,按考生【shēng】单【dān】科素描【miáo】、速写【xiě】、色彩成绩顺【shùn】序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以录取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bàn】法,安【ān】排考生的录【lù】取专业【yè】。在确保考生利益的前【qián】提下【xià】,学校【xiào】可根【gēn】据录取【qǔ】情况适当调整招【zhāo】生计划。

第二十条 关于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9-21前【qián】,省教育考试院【yuàn】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4月9日9:00至【zhì】15:00,未被【bèi】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shēng】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1所院【yuàn】校提出申【shēn】请,并按院校【xiào】招生【shēng】简章【zhāng】的【de】规【guī】定参加校测。考生【shēng】可填【tián】报6个专业【yè】并明确专【zhuān】业调【diào】剂意向。已完成公【gōng】布计划的【de】院校或者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jìn】行第二轮招生录【lù】取。相【xiàng】关院校【xiào】于9-21前【qián】完成【chéng】对考生的校测以及拟【nǐ】录取数据的上报备案工作【zuò】。具体我校是否参【cān】加第二轮以【yǐ】及第二【èr】轮的专业、计【jì】划、测【cè】试【shì】时间等另行【háng】通知。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校测考试收费标准

为方便考生,减少校测的报【bào】到程序,我校【xiào】决定文【wén】化素质测试【shì】(校测)不向考生【shēng】收取任【rèn】何费用,但【dàn】交通、食宿费用【yòng】自理。

第二【èr】十二【èr】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shěng】物价部门核准的标【biāo】准(根据苏价【jià】费【fèi】[2014] 136号确定)按学年收取费【fèi】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gōng】科类专【zhuān】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yè】6800元。

报考3+2分【fèn】段培【péi】养项目的考【kǎo】生前三年按我校收费标【biāo】准【zhǔn】收费【fèi】,后两年【nián】按照【zhào】无锡太湖学院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èr】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měi】学年人民币1000-1500元(根据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jiàn】确定)。住宿费标准如【rú】有调整【zhěng】,具体收费【fèi】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jiāo】育【yù】厅出【chū】台的相关【guān】文件【jiàn】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构【gòu】建了【le】“奖【jiǎng】、助【zhù】、贷【dài】、勤、补、免”六【liù】位一【yī】体的学【xué】生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nián】;优秀学生奖【jiǎng】学金【jīn】600元-3000元/学年;单项奖【jiǎng】学金和企业专项奖学金受奖面50%以上。设有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学年;企业助【zhù】学金【jīn】1000-5000元【yuán】/学【xué】年;设【shè】有勤工助学、路费补贴、伙食补贴等资助项目【mù】。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èr】十五条 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shì】院录取【qǔ】备案【àn】后,学校发【fā】放录【lù】取通知,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已【yǐ】被【bèi】高职【zhí】院校提前招生录【lù】取的考生,不再参【cān】加【jiā】6月份的普通高【gāo】校【xiào】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tā】形式的录取【qǔ】。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gāo】考报名地县(市、区)招【zhāo】办【bàn】提出书面【miàn】申请,经批【pī】准后方【fāng】可参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xiào】通讯地址:江苏省宜【yí】兴市荆邑南路99号邮政编码:214206

招【zhāo】生咨询电话:0510-81710055、81710066、81710077、81710088、81710099

招生传真:0510-81710121

电子信箱:zsjy@wxgyxy.cn

招生监督电话:0510-81710017

招生监督邮箱:jljc@wxgyxy.cn

学校招生【shēng】信息网址【zhǐ】:http://zsxx.wxgyxy.edu.cn/

第【dì】二十七条【tiáo】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de】政策【cè】、规定【dìng】如【rú】与本章程【chéng】相冲突【tū】,以本【běn】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fèi】止;如【rú】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shàng】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huà】后的规定【dìng】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