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24 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shí】国务【wù】院【yuàn】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què】 保我院分【fèn】类考试招生工作的【de】顺利进行, 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 法权益, 根据教育【yù】部【bù】和陕【shǎn】西省教育【yù】厅有关【guān】规【guī】定【dìng】, 结合【hé】我院办
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zhāo】生工【gōng】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kāi】 招生信息【xī】, 接受【shòu】教【jiāo】育主管部门【mén】和广大【dà】考生的全程监督, 保障【zhàng】
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国标代【dài】码: 14031;在陕招生代码: 8147;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 1994 年,是【shì】一所【suǒ】经陕西省人【rén】民政府【fǔ】批准、 国【guó】家教育部备案【àn】、国家计划内招生、颁发国家【jiā】承认学历证书 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拥有现代【dài】化【huà】的【de】专业实【shí】训大【dà】楼、多媒【méi】体【tǐ】 教【jiāo】室、图书馆及完善的生活设施, 为青年学子提【tí】供【gòng】引以【yǐ】为傲【ào】
的成长平台。
第五条 学院地址、网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办学地点: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农科路
学院网址【zhǐ】: http://www.sntcc.cn
邮政编码: 713702
咨询电话【huà】: 029—36398212、 36398022、 36398033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zhāo】生委【wěi】员【yuán】会负责【zé】确【què】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 工【gōng】作重大事项, 是招生工作的【de】领导【dǎo】机构, 招生由院长牵头、 学院办【bàn】公室、教务处、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zhǐ】导中心和招生办【bàn】 公室【shì】成员组成。学院【yuàn】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cóng】事【shì】招【zhāo】
生工作。
第七【qī】条【tiáo】 学院招生委员会设【shè】在【zài】招生【shēng】办公室,根据国家教【jiāo】 育部、省教【jiāo】育厅、省招办相关【guān】规定, 组【zǔ】织落实并实施学院招
生委员会决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dì】九条【tiáo】 申请【qǐng】参加高职院【yuàn】校分【fèn】类考试的考生, 必【bì】须【xū】已完 成 2024 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shì】(以下简称普高生)报 名或【huò】陕【shǎn】西省普通高校【xiào】职业教育单独【dú】招生考【kǎo】试【shì】(以下简称“三
校生”)报名, 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条 符合条件【jiàn】的考生于【yú】 2024 年 3 月 15 日【rì】 9∶00
至 3 月 18 日 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hù】网站【zhàn】(网 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xī】招【zhāo】生考试信息网(网【wǎng】址: https://www.sneac.com),认真阅读查看我院招生章程和
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以前携带本【běn】人第【dì】 二代《居民【mín】身【shēn】份证》原【yuán】件在我院公布【bù】的地点现场【chǎng】进【jìn】行信【xìn】息和
专业确认,经我院确认核实后发放《准考证》。
第十二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高中【zhōng】学业水平【píng】考试成【chéng】 绩 +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的考试方式;无【wú】高中【zhōng】学业水平测【cè】试成【chéng】绩 的【de】考生和三【sān】校【xiào】生采【cǎi】取“文化素质 +职业适应性测【cè】试”的考试 方式;凡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分类考【kǎo】试【shì】报【bào】考我院,免文
化素质测试,按满分计。
第十【shí】三条【tiáo】 我院【yuàn】定于 2023 年 3 月 20 至 28 日针对不【bú】同
类型入学申请者,开展相应科目考核及测试。
集中考试及测试具体时间安排:
文化素质【zhì】测试时间:2023 年 3 月【yuè】 20 日 14:30 至【zhì】 16:30。
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考试时间:2023 年 3 月 20 至 28 日。
考试地点: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成绩换算标准:
1、普通高【gāo】中毕业 该类考生【shēng】的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shì】 平均【jun1】成绩 +职业适【shì】应性测试成绩【jì】两部分组成, 总分为600 分【fèn】。 A、高中学【xué】业水平【píng】考试成【chéng】绩【jì】满【mǎn】分为 300 分。每科考试成绩换 算标【biāo】准为:A 级 50 分、 B 级 45 分、C 级 40 分、 D 级【jí】 35 分。
高【gāo】中学业水【shuǐ】平考试成绩 =学【xué】业水平考试科目成【chéng】绩【jì】之和。 B、
职业【yè】适【shì】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测【cè】试时间【jiān】 50 分钟。职 业【yè】适应【yīng】性测试采取分专业类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 的仪表礼仪、语言表达、专业知识能力、内容陈述等, 通过
现场问答对考生作出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评分。
2、无高中学【xué】业水【shuǐ】平测试成【chéng】绩的考生和三校【xiào】生。该类考【kǎo】 生的成【chéng】绩由文化素质成绩 +职业适【shì】应【yīng】性测试成绩两部分【fèn】组【zǔ】成 (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chéng】绩的考生和三【sān】校生成【chéng】绩 =文【wén】化素质 成绩 +职业【yè】适应性测试【shì】成绩)总分为 600。文化素质测试【shì】为 笔【bǐ】试, 满分为 300 分(实行 A、 B 卷),考试内容依据《中等【děng】 职【zhí】业【yè】学校公共【gòng】基础课课【kè】程标准》制定。职业技【jì】能测试采取分 专【zhuān】业【yè】类面试的方式进【jìn】行。主要【yào】考察考生的仪表礼【lǐ】仪【yí】、语言【yán】表 达、专业知识能【néng】力、内容陈述等, 通过【guò】现场问答对考生【shēng】作出
的职业技能测试现场评分,满分为 300 分。
第十【shí】四条 2023 年 4 月 7 日【rì】 17∶00 前,按照【zhào】我院分 类【lèi】考试【shì】招生【shēng】章程【chéng】中【zhōng】的规【guī】定的办法, 将申报我院考生文化素质 测试成绩【jì】和职【zhí】业适应性(技能) 测试成绩折【shé】算【suàn】成综合【hé】分, 形 成所有申请【qǐng】我院并参加测试考生【shēng】的最终成绩库, 通过高职院【yuàn】 校分类考试网【wǎng】上【shàng】管【guǎn】理【lǐ】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yuàn】, 并在我院官方
网站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中学等信息。
第十【shí】五条 被我院预录取通过公示的考【kǎo】生须于【yú】 2024 年 4 月【yuè】 12 日 17∶00 前持本人第【dì】二代《居民身【shēn】份证》原件到
我【wǒ】院现场确【què】认、注册报到, 逾期【qī】视为自【zì】动放弃【qì】我院录取【qǔ】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严【yán】格遵守教育部【bù】和省【shěng】招生主管部门【mén】的有 关招生录取工作规【guī】定和政策,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 招生工【gōng】作“六公开、六不准 ”原则, 坚【jiān】持【chí】德、智、体、美、 劳进行全面【miàn】化【huà】考核。学院【yuàn】高职【zhí】院校分【fèn】类考试工作实行【háng】“公平【píng】、
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招生专业均可服从调剂。
第十七条 凡被我院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我院官方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yì】见》的【de】有关规【guī】定。对【duì】有身体健【jiàn】康【kāng】特殊要【yào】求【qiú】的专业, 考生必 须依据自身健康状【zhuàng】况按照要求填报专业【yè】。对于高考体检结果 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fú】合上述规定或要【yào】求的【de】考生, 我院可【kě】 取消其【qí】被预【yù】录取或录取资格, 也【yě】可按照【zhào】规定调整其被预【yù】录取【qǔ】
或录取专业。
第十九条 学院以考生测试成绩分类【lèi】型【xíng】由高【gāo】分到低分排 序的办法进行依次录取【qǔ】。若录【lù】取最【zuì】低分的考生总分【fèn】相同的情 况下【xià】, 按照【zhào】考【kǎo】生职【zhí】业适【shì】应性测试的分数, 由高到低依【yī】次【cì】录取,
满足考生第一志愿。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
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困难补助、学费减【jiǎn】免等多种方【fāng】式【shì】并举【jǔ】的奖励资助【zhù】体系帮助困 难学生解决【jué】实际困难。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 ”,
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 8000 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 5000 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 2800 元,特别困难每
生每年 3800 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 3300 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