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宝鸡三和职业学院

2024年宝鸡三和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57:54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宝鸡三和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宝鸡三和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宝鸡三和职业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yī】条 为贯彻落实国【guó】务院考【kǎo】试招【zhāo】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píng】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已参加 2024 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bào】名或陕【shǎn】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dú】招生考试【shì】( “三校生【shēng】 ”单招)报名并报【bào】考宝鸡三和【hé】职业学院【yuàn】的考生。

第三【sān】条 宝鸡三【sān】和职【zhí】业学【xué】院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宝鸡三和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 14651

在陕招生代码: 8153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宝鸡三和职业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宝鸡三和职【zhí】业学院是由【yóu】陕【shǎn】西省人民政府【fǔ】批准,教育部备案的【de】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yè】院校。学院位于【yú】宝鸡市陈【chén】仓区管辖地宝平路14 公里处。学院始建于 1993 年, 校园占地面积 312.6 亩, 校舍【shě】建筑面【miàn】积 11.9 万平【píng】方米【mǐ】, 教学【xué】仪器设备值 1192 万元, 图【tú】书【shū】馆馆【guǎn】藏图书 8.7 万册【cè】, 已经建成能容纳万名在校【xiào】生规模的教【jiāo】学、实训、生活【huó】和文体设施。学【xué】院以办【bàn】人民满意【yì】的职业【yè】教育为宗【zōng】旨, 以【yǐ】立【lì】德树人为【wéi】根本任务【wù】, 以促进就业为导【dǎo】向,坚持【chí】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素质教育与技能【néng】培养【yǎng】并【bìng】重。学院下【xià】设四个二级学院:医护学【xué】院【yuàn】、机电【diàn】交通学院、商【shāng】务工程学【xué】院【yuàn】、人文旅游学院。目前开设三【sān】年制统招高职专业分别【bié】为护理、铁道交通【tōng】

运营管理、汽【qì】车制【zhì】造【zào】与试验技术、旅游管理、机电【diàn】一体化技术、烹饪工艺与营【yíng】养、建筑消防技术【shù】、包【bāo】装工【gōng】程技术等八个专业。

第六条 办学地点:宝鸡市宝平路 14 公里

邮    编: 721301

联系电【diàn】话:0917-3973256(招生办)  0917-3973600(普招科)

学院网址: www.sxshx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yuàn】成【chéng】立【lì】由院长、分管【guǎn】副【fù】院长【zhǎng】和招生【shēng】就业处【chù】、教务处等职能部门以及二【èr】级学院主要【yào】负责【zé】人【rén】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huì】, 负责落实省教育厅、省教【jiāo】育考试院工作政策要求, 执【zhí】行【háng】学院招生工作决议, 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方【fāng】案,指导招生工作【zuò】具【jù】体实施。

第八条 学院招【zhāo】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shēng】就业处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tīng】、省教【jiāo】育【yù】考试院相关规【guī】定, 组织【zhī】实施学院招生【shēng】委【wěi】员会决定。学【xué】院不委托任何中介【jiè】机构【gòu】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gōng】作【zuò】。

招生信息网: http://www.sxshxy.cn/

招生咨询电话: 0917-3973256(招生办)

0917-3973600(普招科)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shí】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xū】已【yǐ】参加 2024 年陕西【xī】省普通高校招生【shēng】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tōng】高校【xiào】职业教育【yù】单独招生【shēng】考试报名,并参加【jiā】各市、县(区)组【zǔ】织的【de】普【pǔ】通高校招【zhāo】生体检。

第【dì】十一【yī】条 2024 年 3 月 15 日 9∶00 至 3 月【yuè】 18 日 17∶00,考【kǎo】生登【dēng】录【lù】陕西【xī】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zhǐ】:https://www.sneea.cn )或陕西招生考试信【xìn】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 ),根据【jù】我校综合【hé】评价招生【shēng】计划和招生章程,向【xiàng】我院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测试考核

采【cǎi】取“文化素质+职业【yè】技能 ”考核评价方式,测试【shì】满分为 450 分。其中,文【wén】化【huà】素质测试 150 分,职业【yè】适应性(技能)测试【shì】 300 分。

(1)文化素质测试。

“普【pǔ】高生 ”使【shǐ】用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píng】考试【shì】成绩, 对“三校生 ”及其他【tā】不具有高中学【xué】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shēng】, 依【yī】据《中【zhōng】等职【zhí】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对其进行【háng】文化素质测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huàn】算按照 A=25 分,B=20 分,C=15 分,D=10 分规则, 6 科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考试成绩(不【bú】含【hán】通用技术) 折算总成【chéng】绩【jì】为考生文化【huà】素质【zhì】测【cè】试成绩。

文化素【sù】质纸质测试满分 150 分, 考试时【shí】间【jiān】为 120 分钟, 内容主【zhǔ】要【yào】为语文、数学、英语【yǔ】三科综合【hé】卷。

(2)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yè】适应性测【cè】试:“普高生 ”考【kǎo】生【shēng】分【fèn】专业类【lèi】参加【jiā】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zhí】业兴趣取向、创新意识、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zhì】, 通【tōng】过回答问题等形【xíng】式当场打分评分,满分 300 分。

2.职业技【jì】能测试: “三【sān】校生【shēng】”考生分专业类参加职业技【jì】能测试【shì】,分为“专【zhuān】业知识【shí】面试+专业技能操作 ”方式操作【zuò】。主要【yào】考【kǎo】核考生的专业特长、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 以操作考【kǎo】试为主, 充分体现岗位技能【néng】, 通用技术等内容【róng】,满分 300 分。考生通过现【xiàn】场测试或考生提供的【de】专业【yè】技【jì】能作品、学业作品现场【chǎng】演示等方式, 综合考虑职业资格【gé】证书获取情况、技能【néng】竞【jìng】赛获【huò】奖情【qíng】况【kuàng】等,进【jìn】行综合计分。

3.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yì】士兵, 综【zōng】合评价测试【shì】免文化素质考【kǎo】试, 成【chéng】绩以满【mǎn】分计入总【zǒng】分。

第十三条 考生需在 2024 年 3 月【yuè】 24 日 17:00 前【qián】登录【lù】我【wǒ】院官方网站(www.sxshxy.cn ),在综合评【píng】价招生专业栏中填【tián】报【bào】专业【yè】志愿

2024 年【nián】 3 月 25 日至【zhì】 3 月 26 日在【zài】我院对不同类【lèi】型入学申请者开【kāi】展相应的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测试。文化素质纸质测【cè】试时【shí】间 2023 年 3 月【yuè】 26 日【rì】。为确保考【kǎo】试【shì】的【de】公平、公【gōng】正原则,避免考题泄【xiè】露,我院根【gēn】据考试安排共出两【liǎng】套试卷(A、B 卷),严格按【àn】照国家考试安全保【bǎo】密要求执行【háng】。

第十四条【tiáo】 我【wǒ】院于【yú】 2024 年 4 月【yuè】 7 日【rì】 17∶00 之前【qián】, 根据本【běn】章【zhāng】程【chéng】录取规则确定首次【cì】预【yù】录取名单报送省招办, 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首次【cì】报送的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 招生【shēng】计划如果有缺额【é】, 将【jiāng】会在【zài】已上报成绩【jì】库的【de】本校生源【yuán】中【zhōng】进行递补预录取, 递补预录取的考【kǎo】生须未到【dào】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报到【dào】注【zhù】册手续, 报送递补预录【lù】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 4 月【yuè】 13 日 9∶00 至 4 月 14 日 17∶00。

第十五条 首次预录取新生于 2024 年 4 月【yuè】 12 日【rì】 17:00 之前持本【běn】人【rén】第二代《居【jū】民身份证》原件到【dào】我院【yuàn】注册【cè】报到, 递补预录取的新【xīn】生到校报【bào】到注【zhù】册时间不得晚【wǎn】于【yú】 4 月 17 日 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dì】十六条  我院拟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至【zhì】 19 日到省【shěng】招【zhāo】生办为已【yǐ】报到注册新生【shēng】办【bàn】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xù】, 具【jù】体时间按照【zhào】省招办【bàn】公布时【shí】间为准。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lù】取新【xīn】生【shēng】名单, 同时我院也将在【zài】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普高生 ”总成绩=文【wén】化素【sù】质测试成绩+职业【yè】适应【yīng】性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校生”总成绩【j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yè】技【jì】能测试成绩,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照不同【tóng】类【lèi】型划【huá】定录取控【kòng】制【zhì】线【xiàn】,以不低于实考人数 3%的淘【táo】汰比例【lì】,确【què】定【dìng】预录取人数:第十八条 对所【suǒ】有符合预录取【qǔ】条件【jiàn】的【de】考生【shēng】,根【gēn】据专业志愿从高分【fèn】到【dào】低分按照考【kǎo】生填报的第一志愿进【jìn】行录取。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yǐ】《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zhǐ】导意见》等有关规【guī】定为【wéi】基本【běn】原则。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属【shǔ】地管理原则,学校严【yán】格【gé】按照陕【shǎn】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yuán】会、陕西省财政【zhèng】厅和陕西【xī】省教育厅相【xiàng】关文件规定执【zhí】行学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八章 助学政策

第【dì】二十一条 学校【xiào】建立【lì】了【le】以国家助学贷【dài】款【kuǎn】、勤工助学【xué】、困难补【bǔ】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fāng】式并举的资助体系。在新【xīn】生入【rù】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tíng】经济困难新生顺【shùn】利【lì】入学。

1.国家资助

国家助学金:一般【bān】困【kùn】难每生每年【nián】 2800 元,特别【bié】困难每生每年【nián】 3800元,退役士兵【bīng】每【měi】生每年 3300 元。国家【jiā】生源地【dì】助学贷款: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可在生【shēng】源地县区学生资助【zhù】管理部门申请办理【lǐ】国家生源【yuán】地助学【xué】贷款,每【měi】生每【měi】年不超过 16000 元。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shēng】每年最高不超过 16000 元。

2.学校资助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 增【zēng】强学生社【shè】会实践能力, 组【zǔ】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按【àn】规定计酬【chóu】发放。

第九章 附 则

第【dì】二十二条【tiáo】 新生入学后三个【gè】月内进【jìn】行【háng】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guó】家教育部【bù】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èr】十三【sān】条【tiáo】 学生【shēng】在规定年限【xiàn】内【nèi】修满专业【yè】人才培养方案规【guī】定课程,成绩合格【gé】且达到毕【bì】业要求, 由学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ǎng】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毕业证。

第二【èr】十【shí】四条 学院不【bú】委【wěi】托任何【hé】中介机构或个人从【cóng】事招生录取工作,不收【shōu】取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之外的任何【hé】费用。对以【yǐ】学院名义进【jìn】行非法招生录取的中介机构【gòu】或【huò】个人,学院将依法追【zhuī】究责任。

第二十【shí】五【wǔ】条 本章程【chéng】经学院招生工作委【wěi】员会审议,报陕西省教育厅【tīng】审【shěn】核后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章【zhāng】程未尽事宜【yí】以国【guó】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gāo】校【xiào】招生政策的规定为准,学院【yuàn】招生工作委员会【huì】办公室【shì】负【fù】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