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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菏泽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13:44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菏泽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wén】为【wéi】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菏泽职业学院高职【zhí】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学【xué】校【xiào】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菏泽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shěng】教育厅《关于【yú】做【zuò】好2024年【nián】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jiāo】学【xué】函[2023]28号【hào】)文件精神,结合我校【xiào】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d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yú】菏泽职业【yè】学院 2024年单独【dú】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shēng】工作。

第二条 菏泽职业学院单独招【zhāo】生和综【zōng】合【hé】评价招生工作贯彻执【zhí】行【háng】“公平、公【gōng】正、公开、择【zé】优”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zuò】接受纪检监察部【bù】门、新闻媒体、考【kǎo】生及【jí】其家长以及社【shè】会各【gè】界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菏泽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4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680人100人
注:我校【xiào】2024年安排单独招生【shēng】计划680人【rén】,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人。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在【zài】我校官方【fāng】网【wǎng】站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zuì】终以省教育【yù】厅下达【dá】的【de】为准。

备注:招生计划可【kě】在招生类别【bié】和专业【yè】间【jiān】调剂使【shǐ】用。未【wèi】完成的计划可转【zhuǎn】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shí】使用【yòng】。所有通过【guò】高职(专科【kē】)单独考试招【zhāo】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qǔ】的考生须【xū】以全日制方式进【jìn】行【háng】培【péi】养。单独招生考【kǎo】试中,文化素质测试与【yǔ】专业技能测试只考【kǎo】一门的【de】考【kǎo】生不能【néng】被录取。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九条 学【xué】校按照省【shěng】发【fā】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de】收费标【biāo】准及有关规定【dìng】收费。退费按照国家【jiā】和【hé】省【shěng】相关规定执行【háng】。

第十条 学【xué】校通过奖、贷、助、补【bǔ】、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xué】生完成【chéng】学业【yè】。家【jiā】庭经【jīng】济困【kùn】难学生可申请助【zhù】学贷款、“绿色通道【dào】”、奖助学金、学费减免【miǎn】、勤工【gōng】助学等资助项【xiàng】目。资助【zhù】条件和标准【zhǔn】由学【xué】校【xiào】根据学生【shēng】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yù】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shēng】资助资金【jīn】管理【lǐ】办法【fǎ】》(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xiàng】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tiáo】 2024年高【gāo】职(专科)单独【dú】考试招生【shēng】面向我【wǒ】省中等职【zhí】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zōng】合评价【jià】招【zhāo】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shēng】开展【zhǎn】。

第六章 志愿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十二条 考【kǎo】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tōng】高校【xiào】招生【shēng】考试报名【míng】后,方【fāng】可【kě】参加单独招【zhāo】生【shēng】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shēng】和综合评价【jià】考试的考生须于【yú】 9-21—23日,在省教育【yù】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tái】(网 址 :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xiào】和专【zhuān】业。

第十三条 报名方式

(一)考【kǎo】生在山东省教育招生【shēng】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bào】高【gāo】校和【hé】专业。

(二)选择“14477菏泽【zé】职业学【xué】院”相关专【zhuān】业进行志愿填报。考生最【zuì】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

第七章 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第【dì】十【shí】四【sì】条 缴【jiǎo】纳考试费:实行网上缴费方式。已【yǐ】填【tián】报我校志愿的同学需在【zài】9-21-25日【rì】登陆菏泽职业学【xué】院官网(http://www.hezevc.edu.cn)缴纳考试费用。我【wǒ】校2024年单独【dú】招生与综合评价【jià】招生【shēng】考试费按照省发改委【wěi】、省财政厅要求收取。

第十五条 准【zhǔn】考证【zhèng】打印:实行【háng】网上自【zì】助打印。9-21至【zhì】9-21登陆菏泽【zé】职【zhí】业学院官网(http://www.hezevc.edu.cn)打印【yìn】单独招生考【kǎo】试或综合评价考试准考证。

第八章 考试安排

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

单独招生和综合【hé】评价【jià】招生考试安排在9-21上午进行,具【jù】体考试信【xìn】息见准考证。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与分值

(一)单独招生考试内容分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专业技能【néng】测【cè】试工作原则上【shàng】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xū】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shì】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shì】进【jìn】行。考生参加由省【shěng】教育【yù】招生考试【shì】院组织的春季【jì】高考统一考试【shì】招【zhāo】生专业技能测【cè】试,测试成绩由【yóu】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shí】际得分计入总分【fèn】。春季高考技能【néng】测试时间及具【jù】体【tǐ】要【yào】求由省【shěng】教育招生考试【shì】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néng】测试【shì】主考院校统一【yī】公布,并由省【shěng】教育招【zhāo】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cè】试成绩提供给【gěi】各【gè】单招高【gāo】校。

文【wén】化素质考试【shì】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 日上午,采【cǎi】取笔试【shì】的形式。考试语文【wén】、数【shù】学两【liǎng】科,总分200分。

(二)综合评【píng】价【jià】招生。采【cǎi】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cè】试”的方式进行【háng】。综【zōng】合【hé】素质【zhì】评价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shēng】阳光数据【jù】管理平台下载考生【shēng】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jià】信息(含学业水平合【hé】格考试成绩)进【jìn】行评【píng】价。

第十八条 素质【zhì】测试采取笔试的形【xíng】式,主【zhǔ】要测试考生的综【zōng】合【hé】能【néng】力与职业潜质,两部【bù】分【fèn】内容分值【zhí】为200分。

第十九条 考试形式。考生到学校参加考试。

第九章 录取程序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一)单独【dú】招生【shēng】录取:参加单独招生的考【kǎo】生依据综【zōng】合成绩由高【gāo】到低【dī】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wén】化素质【zhì】考试与【yǔ】专业【yè】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jiā】构【gòu】成。

(二)综合【hé】评价招生录【lù】取:参加综合评【píng】价的【de】考生综合成【chéng】绩由【yóu】考【kǎo】生高中【zhōng】阶【jiē】段综合素质评【píng】价【jià】成绩与素质测试成绩【jì】构成。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fèn】专业择优录取。

第【dì】二十一条 录取手续。单独【dú】招【zhāo】生【shēng】和综合评价招生拟【nǐ】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shàng】进【jìn】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shēng】,由省【shěng】教育招生考试【shì】院办理录【lù】取【qǔ】手续。

第二十二条 已【yǐ】被我【wǒ】校单独招生和【hé】综合评价招【zhāo】生录取【qǔ】的考生,与【yǔ】普通高校统一招【zhāo】生考试【shì】录取新生享【xiǎng】受相同待遇。考生录取后,一【yī】律不再参加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tōng】高校招生【shēng】统一考试【shì】(包【bāo】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章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第二十三条【tiáo】 新生入学【xué】后【hòu】,学【xué】校在三个月【yuè】内按照规定进行政【zhèng】治、文化【huà】、健康【kāng】等方面的复查。

第二十四条 对在报名和考【kǎo】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tā】违纪违【wéi】规行【háng】为的考生,将报山东【dōng】省教育招【zhāo】生考试院【yuàn】,取【qǔ】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huí】其户【hù】籍【jí】所在地【dì】。对在新生复【fù】查中发现的其【qí】他问题,按《菏泽职业学【xué】院学【xué】籍管【guǎn】理【lǐ】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凡在单独招生、综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中【zhōng】违【wéi】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fǎ】》、《国家教育【yù】考试【shì】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违规【guī】行为处【chù】理暂【zàn】行办法》等【děng】规定处理,涉【shè】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zé】任。

第十二章 学历证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shū】的学【xué】校名称【chēng】:菏泽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gāo】等教育专科学历【lì】证书【shū】。

第十三章 组织保障及监督机制

第二十【shí】七条 学校成立单独【dú】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zǔ】,加强【qiáng】对此项工作的领【lǐng】导,凡【fán】属【shǔ】考试、录取【qǔ】中重大问题,集【jí】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八条 学校纪【jì】检部门【mén】全【quán】程参与【yǔ】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qǔ】工【gōng】作,建立健全【quán】监督机制,保证【zhèng】公【gōng】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九条 选派政【zhèng】策水平高、工作认【rèn】真负责【zé】、作风正派【pài】、办【bàn】事【shì】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yuán】参加单独招生【shēng】、综合评【píng】价招生考试工作并严格执行回避制【zhì】度。

第三十条 加强招生考【kǎo】试人员的培训和政【zhèng】策【cè】宣【xuān】传工作,实施“阳光【guāng】工程”。

第【dì】三十一条 申【shēn】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jì】有【yǒu】异议【yì】,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běn】人提出书面申请【qǐng】,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hé】查理由。申诉电【diàn】话【huà】:0530-3877238。

第十四章 联系方式

菏【hé】泽职业学院网址【zhǐ】:http://www.hezevc.edu.cn

咨询电话:0530-3957777 5313222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30-3130367

传真:0530-3877238

电子邮箱:hzzyxyzb@163.com

通信地址: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邮政编码:2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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