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河南工业【yè】和信息【xī】化职业学院单【dān】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gài】况【kuàng】、招生专【zhuān】业、招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4年单独【dú】考试【shì】招生【shēng】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hù】学【xué】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shěng】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děng】职业教育单【dān】独考试招【zhāo】生和技能拔尖【jiān】人才免【miǎn】试【shì】入学【xué】工作【zuò】的通知》(教【jiāo】学〔2024〕58号)文件精【jīng】神,结合【hé】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běn】章程适用于2024年【nián】河南【nán】工业和信息【xī】化职业学院单独考【kǎo】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xiào】招生【shēng】工作接【jiē】受纪检监察【chá】部门、考生及【jí】家长、新闻【wén】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xiào】全称:河南工业和信【xìn】息化【huà】职业学院,国标【biāo】代码为12581,河南省招【zhāo】生代【dài】号为6191。
办学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
第五条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制三年。
第六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经教【jiāo】育部电子注册,并可通过教育部指定【dìng】的【de】学历查【chá】询唯一网站“学【xué】信网”(网址【zhǐ】:www.chsi.com.cn)进行查询。
第七条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yè】学院隶属于河【hé】南省【shěng】教育厅,是【shì】经【jīng】河南【nán】省人民政府批【pī】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kē】层【céng】次【cì】普通【tōng】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75年,经【jīng】历了河南省煤矿学校、焦作煤炭工业学【xué】校、河南工【gōng】程【chéng】技术【shù】学【xué】校等几个【gè】发展阶【jiē】段。2002年,经教育厅批准【zhǔn】,省政府同意,与河南【nán】理工大学联【lián】合举办河南理工【gōng】大【dà】学高等职业学【xué】院。2013年,经【jīng】河【hé】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zhì】河南工业和信【xìn】息化职业学院【yuàn】。
第八条 学校【xiào】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zhōng】获得“河【hé】南省省【shěng】级文明【míng】校【xiào】园”、“河南省省级【jí】优质【zhì】高【gāo】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职业【yè】教育攻坚工作【zuò】先进单位【wèi】”、“河南省职业指【zhǐ】导【dǎo】与就业服务先进【jìn】单位”、“河【hé】南省【shěng】电子商【shāng】务职业【yè】教育实训基地”、“河【hé】南省工业和信息化校企合【hé】作【zuò】联盟秘书【shū】长单【dān】位”、“河南省职【zhí】业院校电子商务师资培训基【jī】地”等荣誉【yù】称号。
第九条 学校培养的毕业生思想【xiǎng】素质好、业务能【néng】力强、综【zōng】合素质高、适应面广,深【shēn】受用人【rén】单位欢迎和好评,绝大【dà】多数毕业生成为各【gè】行各业的骨干,相当一部分成为教授【shòu】、专家或担【dān】任【rèn】了各级领【lǐng】导职【zhí】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根据【jù】教育【yù】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lǐng】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fù】责人组成的“单独考【kǎo】试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xiǎo】组【zǔ】”,全面领导学校单独考试招【zhāo】生【shēng】各项工作【zuò】,协调处【chù】理招生工作【zuò】中的相关事宜。
成【chéng】立由纪委书记任组【zǔ】长的“河南工业和信【xìn】息【xī】化职业学院单独考【kǎo】试招【zhāo】生【shēng】考试工作监督【dū】小组”,对招生考试【shì】录取工作进【jìn】行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招【zhāo】生就业处是学校【xiào】组【zǔ】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tǐ】负责学校单独考试【shì】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
第十二条学校【xiào】纪【jì】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dū】。举【jǔ】报电话:0391-8767017(纪检监察【chá】室)。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yǐ】通过河南【nán】省2024年普通【tōng】高校招生统【tǒng】一【yī】考试报名【míng】的考生,即普通高考考生,以下【xià】称“普通类考生”,专【zhuān】指以普通文科生和【hé】普通理科生身份报考的【de】考生。
2.已通过【guò】河南省【shěng】2024年普【pǔ】通高校对【duì】口【kǒu】招收中等职业学【xué】校毕业生考试【shì】报【bào】名的考生,即中职对口招生考生,以下称“对口类考【kǎo】生”,专指以中职对口【kǒu】生身份报【bào】考的考生【shēng】。
第十四条【tiáo】 社会考生、往届生、退【tuì】伍士兵考【kǎo】生、无学【xué】籍考生等【děng】其他类型考【kǎo】生,我校均【jun1】按照考生实际报考身份【fèn】(普通文【wén】科生【shēng】或普通理科生、中【zhōng】职【zhí】对口生),将考生身【shēn】份划归【guī】到“普通类考生”或“对口【kǒu】类考生”。考生如【rú】忘记本人【rén】报考身份,可登【dēng】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zhāo】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查看。
第五章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shí】五条 经【jīng】省教【jiāo】育厅审批备案,2024年我校【xiào】单独考试招【zhāo】生计【jì】划共计2500个,共29个专业【yè】和方向【xiàng】,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总【zǒng】计划【huá】详见下表【biǎo】。
序号 | 专业名称 | 单招总计划 | 招生对象 | 学制(年) | 学费(元/年) |
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0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0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3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15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4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7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5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3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6 | 电线电缆制造技术 | 12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7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0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8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10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9 | 计算机应用技术(JAVA开发方向) | 9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10 | 软件技术 | 5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11 | 数字媒体技术 | 5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1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13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5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14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10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15 | 智能交通技术 | 10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16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3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17 | 测绘工程技术 | 6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18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3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19 |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煤矿管理方向) | 4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20 | 工程造价 | 4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21 | 建筑室内设计 | 7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4200 |
22 | 电子商务 | 7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3700 |
23 | 市场营销(跨境市场开发与营销方向) | 4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3700 |
24 | 现代物流管理 | 3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3700 |
25 | 旅游管理 | 4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3700 |
26 | 社会体育 | 5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3700 |
27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3700 |
28 | 音乐表演 | 4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6000 |
29 | 人物形象设计 | 50 | 普通类考生对口类考生 | 3 | 6000 |
第十六条 志愿填【tián】报结束【shù】后,我校将根据【jù】实际报考我校各专业的普通类考【kǎo】生人【rén】数和对口【kǒu】类考生人数的比例,确定各专【zhuān】业的普【pǔ】通【tōng】类考生【shēng】招【zhāo】生计【jì】划【huá】和对口类【lèi】考生招生计划,第一时间通【tōng】过【guò】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ciit.edu.cn/zsxx/)对社会公布。
第六章 志愿填报和准考证打印
第十七条 志愿填报
1.报考我校【xiào】的【de】考生,须于2024年3月【yuè】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dēng】录“河南【nán】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fú】务平台【tái】”(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zhì】愿填【tián】报。填报时间截止后将【jiāng】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shí】认真填报志愿。
2.填报【bào】我校【xiào】志愿时,院校代号:6191,各专业代号【hào】可访问我校招生信【xìn】息网查询(链【liàn】接:https://www.hciit.edu.cn/zsxx/info/1021/1698.htm)。
3.我校只【zhī】对考生【shēng】所【suǒ】报第一专【zhuān】业志愿【yuàn】进行考核,录取时只【zhī】依据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其他专业志愿【yuàn】不做参考。报考我校【xiào】志愿的考【kǎo】生,均【jun1】视为不同意专业调【diào】剂【jì】。
第十八条 准考证打印
填报我校【xiào】志【zhì】愿的考生请【qǐng】在规定【dìng】时间自行通过我校单招【zhāo】管理系统【tǒng】(网址:http://ddzs.hciit.edu.cn/)打印准考证。打印流程和方【fāng】法可访问我【wǒ】校招生信【xìn】息网(http://www.hciit.edu.cn/zsxx/)查看《关【guān】于【yú】2024年单独考【kǎo】试招生准考【kǎo】证打印的通知》(后续发布)。
第七章 考试办法
第十九条【tiáo】 我校在河南【nán】省教育厅、河南省【shěng】教育考试院的【de】指导【dǎo】与监督下【xià】自主命【mìng】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适【shì】应性(职【zhí】业【yè】技能【néng】)进行测评。
第二十条 文化素质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内容【róng】:语文、数【shù】学、英语大综合满分200分【fèn】;试卷分值分别是100分【fèn】、50分、50分【fèn】,闭【bì】卷笔试,文化素【sù】质考试内容以《中【zhōng】等职【zhí】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wéi】基本依据,考【kǎo】试方【fāng】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kǎo】生的文化【huà】知识素养【yǎng】;考试时间:120分钟【zhōng】。
2.具有“高中【zhōng】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de】普通类考【kǎo】生【shēng】,文化【huà】素质【zhì】考【kǎo】试免考且【qiě】不【bú】允许申请选【xuǎn】择参加考试,成绩直接认定为语【yǔ】文、数学、外语【yǔ】三科“高【gāo】中【zhōng】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hòu】的分数【shù】。折算方式:成绩等级A折算为对应科【kē】目试卷分值的100%;成绩等级B折算【suàn】为【wéi】对应【yīng】科目【mù】试卷分值的85%;成绩等【děng】级C折算为【wéi】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70%;成绩【jì】等级D折算为【wéi】对应【yīng】科目试卷分值的60%。
3.对口类【lèi】考生和【hé】不具有“高【gāo】中学业【yè】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类考生须正【zhèng】常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sù】质考试。
4.退役士【shì】兵考生(无论是普通类【lèi】还是对口类),可申请文化素质【zhì】考试免考。申请【qǐng】享【xiǎng】受免文化素质【zhì】考试的退役【yì】士兵【bīng】考生,须【xū】按【àn】照《河南省教育考试【shì】院关【guān】于做好【hǎo】2024年普通高校【xiào】招生【shēng】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3〕40号)要求进行“资【zī】格条件申报”。尚【shàng】未【wèi】进行“资 格条件申【shēn】报【bào】”的【de】退役士兵考生,可【kě】于9-21至9-21到报名所在地县【xiàn】(市、区【qū】)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bǔ】申报手续并完成资【zī】格审核。
退役士【shì】兵考生身份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shì】机构审核通过后,文化素【sù】质考试免考,成绩直【zhí】接认定【dìng】为170分。若此【cǐ】类考生同时具有【yǒu】“高中【zhōng】学业水平考试【shì】成【chéng】绩”,则【zé】不予折【shé】算,文化素【sù】质考试成绩仍为170分。
5.考【kǎo】生的高【gāo】中学业水平【píng】考试成【chéng】绩和退役士兵身份【fèn】认定结果均以【yǐ】河南【nán】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不接受【shòu】考生个人申报。
第【dì】二十一【yī】条 职业【yè】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适【shì】应性测试:普通类考生【shēng】参加职业适【shì】应性测试,测试内【nèi】容以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yè】潜能【néng】和职业【yè】倾【qīng】向等;试【shì】卷分值:200分;测试方式【shì】:面试、实操或机试。
2.职业技能测试【shì】:对口【kǒu】类考生【shēng】参加职业技能测【cè】试,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以【yǐ】《中【zhōng】等【děng】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wéi】基本依据,主要考【kǎo】察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jì】能、通用技术等【děng】;试卷【juàn】分值【zhí】:200分;测试【shì】方式:面试、实操或机【jī】试。
3.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免试办法
(1)具有一定职业技能并获得【dé】人力资源【yuán】和社会【huì】保障【zhàng】部门颁【bān】发的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shū】,或取得职业技能竞赛成【chéng】绩的考【kǎo】生,可向我校申请职业适应性测【cè】试(职业【yè】技能测试)免试【shì】。经学校单【dān】独招生考【kǎo】试工作【zuò】领【lǐng】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不参加职【zhí】业适应【yīng】性测试【shì】(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根据【jù】职业资格证书或【huò】职业【yè】技能竞赛等级直接予【yǔ】以【yǐ】赋【fù】分认定。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赋分规则
①具有人【rén】力资源和社会保障【zhàng】等政府部门颁发的【de】本专业【yè】“三级/高【gāo】级技【jì】能”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一【yī】、二级职业资格证书【shū】)或获得地市教育局、人社局举办的本【běn】专业技能大赛一等【děng】奖【jiǎng】以【yǐ】上(含省/部/国家【jiā】级【jí】以上的特等、一、二、三等【děng】奖【jiǎng】),赋【fù】分【fèn】分值200分;
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yè】资格证书【shū】或获得地市教【jiāo】育局、人社局举办【bàn】的本【běn】专【zhuān】业【yè】技能【néng】大赛二等奖,赋分分值180分;
③具有人力资源【yuán】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颁发【fā】的本专业“五级/初级【jí】技能”职【zhí】业【yè】资格证【zhèng】书或获得地【dì】市教育【yù】局【jú】、人社局举办的【de】本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赋分分值160分【fèn】。
说明:同【tóng】一考生【shēng】如符合上述多项【xiàng】赋分【fèn】条件【jiàn】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fèn】值一项。
(3)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申请办法
①线上申请及初审
符合职【zhí】业适应性【xìng】测试(职业技【jì】能测试)免试条件【jiàn】的【de】考生,在填报我校志【zhì】愿后,须【xū】于2024年3月【yuè】26日9时至【zhì】3月31日18时【shí】自行通过我校单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ddzs.hciit.edu.cn/)的“职业测试免试申请”栏目中【zhōng】履行申【shēn】请【qǐng】手【shǒu】续,逾期不再【zài】受理。具【jù】体【tǐ】申请的流程和方【fāng】法【fǎ】可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ciit.edu.cn/zsxx/)查看《关于2024年单独考试【shì】招生职业适应【yīng】性测【cè】试(职业技能测【cè】试【shì】)免试申请的通【tōng】知》(后续发布)。我校将对【duì】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申【shēn】请进行线上初审并认定赋分【fèn】,审核【hé】结【jié】果及认定赋分结果将通过我校单招管理系统【tǒng】反馈给考生【shēng】,审核【hé】不通过的考生可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重新上【shàng】传,每名考生最多上传【chuán】3次(包含首【shǒu】次上【shàng】传【chuán】)。
②现场审核确认
线上初审通【tōng】过的【de】考生,须在规定【dìng】时【shí】间内持本人身份【fèn】证和申请免试的证书到我校进【jìn】行现场审核【hé】确认,具体【tǐ】要求可【kě】访【fǎng】问我校招生信息【xī】网(http://www.hciit.edu.cn/zsxx/)查【chá】看《关于2024年单独考试【shì】招生职业适应【yīng】性【xìng】(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证书现【xiàn】场审核的通知》(后续发布)。
③现场审核【hé】确认【rèn】结束后,职【zhí】业适【shì】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的最终审核结【jié】果【guǒ】及【jí】认定赋【fù】分结果将【jiāng】在我校招【zhāo】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已通过【guò】免试审核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职业【yè】适应性测试(职业【yè】技能测试)。
第二【èr】十二条 考试组织:学【xué】校设点集中【zhōng】考试,考试【shì】地【dì】点: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yè】学院(河【hé】南省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考试【shì】统一封闭【bì】评【píng】卷【juàn】。
第二十三条 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 | 考核内容 | 考核对象 | |
9-21 9-21 | 9:9-21:00 | 文化素质考试 | 1.对口类考生 2.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类考生 |
9-21 9-21 | 9:9-21:00 | 职业技能测试 | 对口类考生 |
9-21 | 9:9-21: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普通类考生 |
注:具体考场安排、开考时间、考试科目等考试信息见《准考证》。
第二十四【sì】条 考【kǎo】生持准【zhǔn】考证和有【yǒu】效期内的身【shēn】份证参加考试。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 考生总成绩计分办法
1.普【pǔ】通类考生:总成绩【jì】=文化素质考试成绩*40%+职【zhí】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
2.对口类【lèi】考生【shēng】: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shì】成绩*40%+职业技能测试【shì】成绩*60%。
第二【èr】十六【liù】条【tiáo】 我校录【lù】取时普通类考生和对口类考【kǎo】生相互独立,分开进行,等比例【lì】录取,互不【bú】影响。
第二十【shí】七条 普通类考生【shēng】和对口类考生均依据考生报考的【de】第一专【zhuān】业【yè】志愿,按照报【bào】考该专业的【de】相【xiàng】同类别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fèn】排【pái】序录取,当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不做专【zhuān】业调剂录【lù】取。当遇到【dào】专业录【lù】取最低分【fèn】考生【shēng】成绩相同【tóng】时:
1.普通类考生依次【cì】按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shì】成【chéng】绩、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成绩、数学成【chéng】绩【jì】、英语成【chéng】绩进【jìn】行排【pái】序,若仍相同,则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bú】予录取。
2.对口【kǒu】类考生依次按职【zhí】业技能测试成【chéng】绩、文化素质考试的【de】语文成绩、数学【xué】成绩、英【yīng】语成【chéng】绩【jì】进行排序,若仍相【xiàng】同【tóng】,则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
第【dì】二十【shí】八条 按上【shàng】述规则拟录取结【jié】束【shù】后,如个别专业仍有剩余计划【huá】,经我校单【dān】独考【kǎo】试【shì】招【zhāo】生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我校有权【quán】对【duì】这【zhè】些专业的剩余计【jì】划进行调【diào】整处理,对剩【shèng】余【yú】计划的【de】调整处理情况,我校将第一时间通过【guò】我校招生信息网对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学【xué】校【xiào】根据录取规则确定拟【nǐ】录取名单【dān】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jìn】行【háng】不少于【yú】5个工作日的公【gōng】示,经公示后确定的拟【nǐ】录取【qǔ】名【míng】单按照规定的【de】时【shí】间和要求上报河南省教【jiāo】育考【kǎo】试【shì】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三十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bù】关于积【jī】极推进高职【zhí】教【jiāo】育【yù】考试【shì】招【zhāo】生制【zhì】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wén】件精【jīng】神,对于以下情形之【zhī】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jiǎng】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néng】资格相关,招【zhāo】生院校【xiào】在相同或相近【jìn】专业【yè】免试录【lù】取。
(1)获得【dé】由教【jiāo】育部主办或联办的【de】全国职业【yè】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jí】以上奖项【xiàng】,或【huò】由省级【jí】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shěng】级职业院校技【jì】能大【dà】赛一等【děng】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jí】工或技师资【zī】格、获得县级【jí】劳动模范先进个【gè】人以上称【chēng】号的在职【zhí】在岗中职毕业生。
2.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须填报我【wǒ】校单招志愿【yuàn】方【fāng】可提出【chū】申请。考【kǎo】生本人在规【guī】定【dìng】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xué】校2024年技能拔【bá】尖人才免试录取申【shēn】请表》(详见【jiàn】附件),提出【chū】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xué】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jiǎng】情况,并签字【zì】盖章。
(2)生源【yuán】学校【xiào】确认后,由考生本人携【xié】带已签字盖【gài】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děng】学校2024年【nián】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申【shēn】请表》和本人身份证、技能【néng】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于2024年3月25日9时至17时前【qián】往【wǎng】我校北【běi】门东【dōng】侧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条件【jiàn】审查,逾期【qī】不再【zài】受理。审【shěn】核通过【guò】后【hòu】学校统一上报省【shěng】教育厅备【bèi】案并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yì】后按【àn】照相关规【guī】定办理录取手【shǒu】续。
第三十一条 录取手续办理【lǐ】完【wán】成后,我校【xiào】将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gōng】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yú】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zhī】书寄递工作的通知【zhī】》(国邮办发【fā】〔2022〕19号)要求发【fā】放【fàng】录取【qǔ】通知【zhī】书【shū】。凡被我校高职【zhí】单【dān】招录取【qǔ】的【de】考生,不再参加【jiā】高考等【děng】其他类型【xíng】的普通高校【xiào】招【zhāo】生考试。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参【cān】加高考【kǎo】等其他类型【xíng】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九章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三【sān】十二条 我校2024年各专业及住宿等收【shōu】费标【biāo】准为【wéi】:
学【xué】费:3700元/生·年(文【wén】科类【lèi】专业)、4200元/生·年(理工类【lèi】专业)、6000元/生【shēng】·年(艺术类专业)。
住宿费暂【zàn】定【dìng】800元/生·年(6人间)或【huò】600元/生【shēng】·年(8人【rén】间),均安装冷【lěng】暖空调,如遇政策【cè】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cè】执行。
第三十三条奖助措施
学生【shēng】在校可享受国家奖助【zhù】学【xué】金、国家助【zhù】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服兵役学费补【bǔ】偿贷款代偿、退役【yì】士兵大学生学费减【jiǎn】免和助【zhù】学金、临时困难补【bǔ】助、勤工助学【xué】、减免【miǎn】学费等多【duō】种【zhǒng】形式有机结合学生资【zī】助。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年。
(3)学校奖学金:平均每生1000元/年。
2.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3300元/年。
(2)学校助学金:每生1000元/年。
3.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dì】国家助学【xué】贷款、生源【yuán】地信用助学【xué】贷款每生每年贷款【kuǎn】最高不超过【guò】16000元。
4.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大学生学费减免及助学金
(1)补偿代偿金额、学费减免每生每年均不高于16000元。
(2)退役士兵大【dà】学生可全【quán】部享【xiǎng】受本【běn】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shēng】3300元/年。
5.临时困难补助
依据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6.勤工助学
根据学生劳动情况按月给付一定数额的劳动酬金。
7.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校将根据其具体困【kùn】难情【qíng】况【kuàng】开展困难认定【dìng】,采取不【bú】同措【cuò】施给予资助【zhù】。
详【xiáng】情请咨询学【xué】生资【zī】助管理中心,电【diàn】话:0391-8767031、0391-8767693。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对考生【shēng】体质的要求【qiú】,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gōng】作指【zhǐ】导【dǎo】意【yì】见》中的有【yǒu】关规【guī】定执行。
第三【sān】十五条煤【méi】矿智【zhì】能开采【cǎi】技术【shù】专业按照相关规【guī】定【dìng】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设【shè】定男女生比例。
第三十六【liù】条 民航【háng】安【ān】全技术管理【lǐ】专业因【yīn】行业岗位要求,男性考生身【shēn】高须达【dá】到170厘【lí】米及以上,女性考生身高须【xū】达到160厘米及以上,且身【shēn】体无明显疤痕,如【rú】有疑问可电话咨询【xún】:0391-8767062
第三十七条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xiào】后,我校对新【xīn】生进行全面【miàn】复查,对违反招【zhāo】生有关规定的违规入学【xué】的学【xué】生按教【jiāo】育部、省【shěng】教育厅有【yǒu】关规定处理。
第【dì】三十八条我校【xiào】不委托任何中介【jiè】机构和社会人员从事【shì】招生工【gōng】作,请广大考生务必通过【guò】官【guān】方渠【qú】道进【jìn】行【háng】招生咨询,切勿上【shàng】当【dāng】受骗。对以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zhāo】生宣传等活动的机【jī】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fǎ】追究【jiū】其【qí】责任的权【quán】利。
第三十九条 我校与河南产【chǎn】教【jiāo】融合实业【yè】有限【xiàn】公司就城【chéng】市【shì】轨道交【jiāo】通运营【yíng】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智【zhì】能交通技术、城市轨【guǐ】道【dào】交通通信信号【hào】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开展专业共【gòng】建;与黄冈【gāng】教【jiāo】育谷【gǔ】投【tóu】资控【kòng】股有限公司就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rén】工智能技【jì】术应用【yòng】、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开展专业共建;与【yǔ】苏【sū】州苏仁教育【yù】科技有限公司就音【yīn】乐【lè】表演【yǎn】、智能制造【zào】装【zhuāng】备技术、新【xīn】能源【yuán】装备【bèi】技术专【zhuān】业开展专业共建;与浙江大【dà】华技术股份【fèn】有限公【gōng】司、苏州【zhōu】赛【sài】腾精密电【diàn】子【zǐ】股份有【yǒu】限公【gōng】司、苏州英【yīng】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sī】就【jiù】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开展专业共建【jiàn】;与中国高科集团就大数【shù】据技【jì】术、数字【zì】媒体【tǐ】技术、软件【jiàn】技术专业【yè】开展【zhǎn】专业共【gòng】建;与河南竞【jìng】界影霜网络科技有【yǒu】限公司就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zhuān】业开展专业共【gòng】建;与郑州市东明汽保设备有限公【gōng】司就新能源汽【qì】车技【jì】术、无人机应用【yòng】技【jì】术专【zhuān】业开展专业共【gòng】建;与河南国【guó】运奇才【cái】教育有限公司就烹饪工艺与营养、人物形【xíng】象设计专业【yè】开展【zhǎn】专【zhuān】业共【gòng】建。校企双元育【yù】人,有【yǒu】效推进我校【xiào】“1+1+1”工学【xué】交替教【jiāo】学模式改【gǎi】革,实现教育与产业有效衔接,大幅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8767021、8767022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
邮 编:454000
邮 箱:hngxxyzb@126.com
网 址:http://www.hci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