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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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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de】是2024年郑州【zhōu】旅游职业学院单招【zhāo】章【zhāng】程【chéng】,主要【yào】包【bāo】含【hán】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做好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和技【jì】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xué】工作的【de】通知》(教学【xué】〔2024〕58 号)等【děng】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遵守高校招生“十严【yán】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yào】求”等规定【dìng】,规【guī】范高职单【dān】招报名、资【zī】格审查、宣传、命题、考【kǎo】试、阅卷、录取、公【gōng】示【shì】等程序和【hé】行【háng】为,接受纪检【jiǎn】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hé】社会各界的【de】监【jiān】督【dū】,切实维护【hù】高职【zhí】单招【zhāo】的公平公正。

第三条【tiáo】加强组【zǔ】织【zhī】领【lǐng】导【dǎo】,制定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举【jǔ】措【cuò】,为考生提供周到服务,确保【bǎo】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zuò】安全【quán】实施。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条国标代码:13791

第六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

第七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学院简介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创办于1985年,是一所以培【péi】养【yǎng】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bàn】高职院【yuàn】校。建【jiàn】校39年来【lái】,共【gòng】培【péi】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cái】,被媒体和业界誉为河【hé】南旅游人【rén】才【cái】培养的“黄埔军校”。学校【xiào】是全国【guó】职业教育【yù】先进【jìn】单位、教育【yù】部【bù】示范性【xìng】职业教育集团建设【shè】单【dān】位、文旅部校企合作示范基地、中国旅游协【xié】会教【jiāo】育分会副会长单位、河南省【shěng】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文明【míng】学【xué】校(标兵【bīng】)、河【hé】南省高水平高等【děng】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河南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建设学校、河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gǎi】革【gé】示范高校、河南省职业教育信息【xī】化标杆学校, 综合实力【lì】在【zài】全【quán】国旅游院校中【zhōng】位居【jū】前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成立以记、校长【zhǎng】为组长的【de】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xiǎo】组【zǔ】办公室设在学【xué】校招生【shēng】就业中心,下设招生管理、考试组织、宣传工作、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志愿服务、信息化服务、纪检监察、综合【hé】协调等9个【gè】专项工作【zuò】小组,统筹安排、分【fèn】工负责【zé】、具体落实学【xué】校2024年高职【zhí】单招工作任务。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一)已【yǐ】通过河南省【shěng】 2024年普【pǔ】通高【gāo】校招生统一考【kǎo】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èr】) 已通过河南省 2024 年普【pǔ】通【tōng】高校对【duì】口招收中等职业学【xué】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4年高职单招总计划954个,其【qí】中高中生计划500个,中职和社会考【kǎo】生计划418个,退役士兵考生计划【huá】36个【gè】,详情见附【fù】件《2024年高职单【dān】招计划【huá】一览表【biǎo】》。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收费【fèi】执行豫发改收【shōu】费【2020】456号【hào】文件:学费理科【kē】类专业为4200元【yuán】/生·年、文科类专业【yè】37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为6000元/生·年。住宿费【fèi】标【biāo】准暂定:六【liù】人间【jiān】800元/生【shēng】·年,如遇国家政策调【diào】整,执行【háng】新政策。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shí】四【sì】条【tiáo】 考生于2024年3月【yuè】19日9 时至3月 21日18时登录“河南普通高校招生考生【shēng】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háng】网【wǎng】上志【zhì】愿填报。在规定【dìng】时【shí】间内【nèi】,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xiào】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cì】的志愿【yuàn】修【xiū】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yuàn】为准。填【tián】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gǎi】,提醒广大考生【shēng】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十五条【tiáo】 我校高职单【dān】招45个专业分为三个【gè】批次,其中5个艺术【shù】类专业(美术类【lèi】4个【gè】、舞蹈类1个)为第一批,加试普通【tōng】类8个【gè】专【zhuān】业为第二批,具体专业及批次如【rú】下。其余32个专业【yè】为第三【sān】批【pī】次,具【jù】体【tǐ】专业名【míng】称见附件。

专业名称类型批次
视觉传达设计美术艺术类第一批
环境艺术设计美术艺术类第一批
工艺美术品设计美术艺术类第一批
游戏艺术设计美术艺术类第一批
歌舞表演舞蹈艺术类第一批
空中乘务加试普通类第二批
茶艺与茶文化加试普通类第二批
旅游管理加试普通类第二批
导游加试普通类第二批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加试普通类第二批
餐饮智能管理加试普通类第二批
机电一体化技术加试普通类第二批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酒店工程方向)加试普通类第二批

第十【shí】六条中职【zhí】生可不限【xiàn】原专业填【tián】报。艺术类和加试普通【tōng】类专业不限生源【yuán】类型,美术艺术【shù】类和舞蹈艺术【shù】类【lèi】专业不可【kě】同【tóng】时兼报【bào】。多批次【cì】专业混【hún】报时必须按批次【cì】顺序填报,不得穿插,否则从第一个下批次专业之【zhī】后所【suǒ】有前批次专业无效。

第十【shí】七【qī】条 学校依【yī】据考生报【bào】考信息,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自3月26日15时起在学校官网“招【zhāo】生信【xìn】息网”页公示通过【guò】审查【chá】的考生名单。通过资【zī】格审查的考生9-21之前登陆学校官网【wǎng】首【shǒu】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核【hé】对和完善报【bào】考【kǎo】信息,我校【xiào】默认考生志愿【yuàn】同意【yì】调剂【jì】(烹饪工【gōng】艺与营养【yǎng】现代【dài】学徒制除外),若不同意调剂务必【bì】选“否”。

第十八条考生务必在9-21前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shì】时无准考证和【hé】身份证不能入场(特殊情况报考【kǎo】试组织【zhī】组决【jué】定)。

第七章 考试及免试入学

第十九条  采【cǎi】取“文化素质+职业技【jì】能【néng】”方式,分考【kǎo】生类型、分【fèn】考试内容、分【fèn】时段组织考【kǎo】试并计分。考试地点均在郑【zhèng】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lù】188号【hào】郑州【zhōu】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

(一)命题和考试

1.高中生

(1)高中生是指省【shěng】教育考【kǎo】试院【yuàn】提供【gòng】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shì】成【chéng】绩等级的、参加“普招高考【kǎo】”报名的考生。

(2)文化素质考试

①采用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学业【yè】水平考试【shì】成绩等级,按满分150分【fèn】折算,不再另行组织文【wén】化课【kè】考试【shì】。其中【zhōng】外语考试非【fēi】英语的考生【shēng】须在参【cān】加【jiā】“职【zhí】业适应性测【cè】试【shì】”当天将“河南省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打【dǎ】印件交招生就【jiù】业中心(知新楼A座105办【bàn】公室)备【bèi】案。

②语文、外语、思【sī】想【xiǎng】政【zhèng】治、历史、地【dì】理科目成绩【jì】A等级的折算为20分,B等级的折算为16分,C等级的折算为12分【fèn】,其【qí】它等级不折算【suàn】计【jì】分。

③数【shù】学、物理、化学【xué】、生物【wù】科目成绩A等级【jí】的折算为【wéi】12.5分,B等级的折【shé】算为10分【fèn】,C等级的折算为7.5分,其它【tā】等级不折算计分【fèn】。

备注:如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高【gāo】中学【xué】业水平考试具【jù】体【tǐ】分数,则以成绩【jì】总分为【wéi】准【zhǔn】,按满分150分折算。

(3)职业适应性测试(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进行)

①测【cè】试内容【róng】:逻辑思维和创新能力【lì】、分析和解【jiě】决现实【shí】问题能力、心【xīn】理健康状况、职业【yè】潜能等;

②测试方式:笔试;

③测试分值:150分;

④测试安排:9-21起,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中职生和社会考生

(1)中职生是指【zhǐ】参加“对【duì】口招生”报名的考生,社会考【kǎo】生是指没有【yǒu】省教育考【kǎo】试院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jí】且参加【jiā】“普【pǔ】招【zhāo】高考”报名的考生。

(2)文化素质考试

①考试内容【róng】:语文(分值70分【fèn】)、数【shù】学(分值40分)、英语(分值40分),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gòng】基础【chǔ】课【kè】课程标准》为基本【běn】依据;

②考试方式:笔试;

③试卷分值:150分;

④考试安排:9-21起,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3)职业技能测试(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进行)

①测试内容【róng】:逻辑【jí】思维和创【chuàng】新【xīn】能力、分析和【hé】解决问题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综合专业能力等;

②测试方式:笔试;

③测试分值:150分;

④测试安排:9-21起,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3.退役士兵考生

(1)退役士【shì】兵:学【xué】校将在考生报名后根据省教育考【kǎo】试院提供的符合资格的退役【yì】士兵考生【shēng】名单进行【háng】认定。

(2)文化素质考试:免试

(3)职业适应性测试

①测试内容:考生的【de】逻辑思维和创新能力、分析【xī】和解决现实【shí】问题能力、心理健康【kāng】状况、职业【yè】潜能等;

②测试方式:笔试;

③测试分值:150分;

④测试安排:9-21起,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退役士兵【bīng】的招生专业和计划【huá】单【dān】列。申请享受免文【wén】化【huà】素质【zhì】考试的退役【yì】士兵考【kǎo】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zuò】的通知》(豫【yù】考院【yuàn】〔2023〕40 号)要【yào】求进【jìn】行“资格【gé】条件申报”。

4.专业加试

按考生所报批次第一专业为准【zhǔn】(多批次填报者可能会参加【jiā】两【liǎng】次加试),加【jiā】试满分100分,加试不合格不【bú】予录取该批次专业,9-21起进行,具【jù】体安排以准考【kǎo】证【zhèng】信息为准【zhǔn】。

(1)艺术类专业

①四个美术类专业:素描静物,限时2小时;

②舞【wǔ】蹈类专业:舞蹈剧目(舞种【zhǒng】不限),表演【yǎn】总【zǒng】时长限9-21分钟。

(2)加试普通类专业

①方式:面试

②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礼节礼仪、思维能力、心理状态、职业素养等。

5.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条件

(1)身【shēn】高:女生162cm-175cm,男【nán】生172cm-185cm。

(2)视力、听【tīng】力:双眼【yǎn】矫正视力(E形表【biǎo】)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

(3)口齿清楚,声【shēng】音清亮,普通【tōng】话标【biāo】准。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较好,富有【yǒu】团队合作精神。

(4)五【wǔ】官端正、气【qì】质优雅;面部、颈部和手、臂等裸露部【bù】位无明【míng】显疤痕;形【xíng】体匀【yún】称,步态自如,动作【zuò】协调,无明显【xiǎn】“X”形腿或“O”形腿。

(5)身体健康,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6)同等条件,艺术考生、有特长考生优先考虑。

(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技能竞赛成绩及其它赋分办法

1、政府部【bù】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10分,中【zhōng】级6分【fèn】,初【chū】级2分;

2、省【shěng】级教【jiāo】育行政部门【mén】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yè】院【yuàn】校技能大赛【sài】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3、市【shì】级教【jiāo】育【yù】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dà】赛【sài】一等奖6分;

4、根据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的其他规定赋分;

5、如有多个赋分项,最高赋分不超过20分;

6、职【zhí】业【yè】资【zī】格【gé】(等级【jí】)证【zhèng】书、技能竞赛成绩等赋分情形【xíng】须和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对应,否则无效。

(三)成绩认定

考试成绩=文化【huà】素质考【kǎo】试分数+职业【yè】适应性【xìng】测【cè】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分数+专业加试【shì】分值(无加试专业此【cǐ】项不【bú】算)+赋分项分值(直【zhí】至满分);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拔尖人才考生,可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教【jiāo】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yè】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jí】以上奖项,或由省级【jí】教育行政部【bù】门【mén】主办或联办的省【shěng】级【jí】职业【yè】院【yuàn】校技能大赛一等【děng】奖的中职【zhí】毕业生。

(二)具【jù】有【yǒu】高级工【gōng】或技【jì】师资格【gé】、获【huò】得县级劳动【dòng】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zhōng】职毕业生。

(三【sān】)考生申请免试专业【yè】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zī】格【gé】相关,学校【xiào】在【zài】相同或相近专业免【miǎn】试录取。

(四【sì】)免【miǎn】试录【lù】取考生计【jì】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在已【yǐ】公布的高【gāo】职单【dān】招计划外单列执行。

第二十一条证明材料提交

(一)符【fú】合【hé】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填写《河南省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chū】免试【shì】入学申请,由【yóu】生【shēng】源【yuán】学校负责【zé】确认【rèn】考【kǎo】生【shēng】获奖情况【kuàng】。

(二【èr】)具备赋分【fèn】条件的考生填写《郑【zhèng】州旅游【yóu】职业学【xué】院高职单招【zhāo】赋分【fèn】申请表》,提出【chū】赋分申请。

(三)上述考生【shēng】于9-21至【zhì】21日将申请【qǐng】表(可在【zài】学校官网首页下的“单独招生系统”中下载)、身【shēn】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shū】等证明材料的照片上传至学校“单独【dú】招【zhāo】生系统”相关【guān】版块中(需考【kǎo】生自行注册)进行【háng】初审。

(四)请关注【zhù】初审状态,通【tōng】过的考生于9-21前以安全方式将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到【dào】我【wǒ】校招生就业中心进行现场【chǎng】审【shěn】核。考生提交【jiāo】的材料【liào】及【jí】填写【xiě】内容必须准【zhǔn】确真【zhēn】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xiāo】免试【shì】资格。

第二十【shí】二条考生来校时须持【chí】本人身份证从象湖校区南门入【rù】校。如有【yǒu】其【qí】它【tā】要求另行通知。

第八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专【zhuān】业【yè】为第【dì】一批录取、加试普通类专业【yè】为第二批录取、标准【zhǔn】普通类【lèi】专【zhuān】业为第三批录【lù】取,前批【pī】次【cì】未录取【qǔ】考生可进入下【xià】批次【cì】录取。 学校根【gēn】据不同类型考生【shēng】的报考情【qíng】况【kuàng】和考试【shì】成绩,在高职【zhí】单招计划总额内可调整分批次【cì】、分类型和分专业计划。根据录取批次、考生【shēng】类型及成绩分别【bié】划定录【lù】取控制分数线,对上线【xiàn】考生,按照【zhào】“志愿【yuàn】优【yōu】先、择优录取”的方式进【jìn】行录取,录满为止。

(一)同分【fèn】的无【wú】加【jiā】试专业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cè】试)、文化素质【zhì】成【chéng】绩(同分按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pái】序录【lù】取。

(二)同分【fèn】有【yǒu】加【jiā】试专业的考生,按职【zhí】业适应性【xìng】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专业加试【shì】、文化【huà】素质成【chéng】绩(同分按语【yǔ】文成绩【jì】、英语成绩、数学【xué】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第二十四【sì】条  考生成绩于【yú】9-21起在学校官网首页下方“单【dān】独招生【shēng】系【xì】统”公【gōng】示。拟录取考生名单9-21起“单【dān】独招生系统”公【gōng】示,公示【shì】后的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yuàn】办理【lǐ】录取手续。通知书随普【pǔ】通高【gāo】考录取考生【shēng】一起【qǐ】发放。

第九章 报到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后按《2024级高职新生报到须知》要求来校报到。

第二【èr】十六条【tiáo】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yù】厅【tīng】的统【tǒng】一部署对新生【shēng】进【jìn】行入学资格【gé】审查、录取资格复【fù】查和体检,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jù】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处理【lǐ】。

第十章 高职单招时间安排

第二十七条 高职单招主要工作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具体事项
9-21前考生登【dēng】陆河南【nán】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网站(http://www.haeea.cn)或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wǎng】”查询高职单【dān】招招生【shēng】章【zhāng】程。  
9-21至21日

1.符合【hé】技能拔【bá】尖人才免试入学或赋分【fèn】政策的考生登陆学校官网首【shǒu】页【yè】下方“单独招生系【xì】统”,上传证明材【cái】料。

2.所有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报名。

9-21前通过初审的免试入学或赋分考生来学校递交相关材料。
3月26日15时在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页公示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9-21前考生【shēng】登【dēng】陆学校官网首【shǒu】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核对和【hé】完善报考信息,考【kǎo】生志愿默认同意调剂,不【bú】同意须在【zài】系统中选择“否【fǒu】”。
9-21前考生自行在【zài】学校官网首页下方“单独招生【shēng】系统”中【zhōng】打印准【zhǔn】考证,考【kǎo】试时【shí】必须携带准考【kǎo】证和身份证。
9-21至10日考生【shēng】分【fèn】类别【bié】、分时段参加学【xué】校高职单招考试,具体考【kǎo】试时间以准考【kǎo】证信息为准。
4月11日15时在学校官网首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公示成绩。
9-21起在学校官网首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公示拟录取名单。
9-21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通知书随普通高考批次发放。

第十一章 相关政策

第二十八【bā】条【tiáo】 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shēng】,不再【zài】参【cān】加普通高考等【děng】其他【tā】类【lèi】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qǔ】的考生,可【kě】参加普通高【gāo】考等【děng】其他类型的普通高【gāo】校招生考试。

第二【èr】十九条 对在规【guī】定的【de】期【qī】限内不参加【jiā】高招体检的【de】被【bèi】录取高职单招考生按国家有关要求处理。

第三十条 被录取的高职单招考生全部在象湖校区全日制学习,享受与普通高【gāo】考录取的考【kǎo】生【shēng】相同的学籍管理、缴费、转专业、奖助【zhù】学金、实习、就业创业、专升本等待遇。

第三十【shí】一条 为保证不【bú】让一【yī】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xué】,我校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zhù】体系,其中国【guó】家助【zhù】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kě】申【shēn】请【qǐng】16000元【yuán】,完全覆盖我校家【jiā】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的学费与住宿费;国家助学金【jīn】每年评审【shěn】一【yī】次,标准分别【bié】为4000元/人/年、3300元/人/年【nián】、2600元/人/年三【sān】个档次【cì】;表现【xiàn】优异学生还可获得国【guó】家【jiā】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奖励标【biāo】准【zhǔn】分别为【wéi】8000元/人/年、5000元/人/年;学生在【zài】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kě】以利用课余时间【jiān】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dòng】,通【tōng】过劳【láo】动取【qǔ】得合【hé】法【fǎ】报酬,资助【zhù】标准最【zuì】高【gāo】为400元/人/月;我校还【hái】设立了【le】学校【xiào】奖学金,分为综【zōng】合奖学金一【yī】、二、三等和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技【jì】能【néng】拔【bá】尖学生奖学【xué】金等多个项目。此外,学【xué】校还设置有冬季补贴、特困生救助、特殊群体学生免学【xué】费等资助项【xiàng】目。

第三十二条 被录【lù】取的高职单招考生在学【xué】校规【guī】定学【xué】习年【nián】限内,修完【wán】教【jiāo】育教学计划规【guī】定内【nèi】容【róng】,达到毕业条件的【de】,颁【bān】发教育部统【tǒng】一电子注【zhù】册的郑州旅游职业学院【yuàn】普通高等【děng】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推荐就业。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对违法违【wéi】纪考生【shēng】,发现一起,查【chá】处一起,视违法违纪情【qíng】节【jiē】和性质,给予取【qǔ】消考试、录取、当【dāng】年参加全国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统【tǒng】一考试资【zī】格【gé】等处理,记入考生高【gāo】考诚信【xìn】档案。构成犯罪【zuì】的,移送司法机关【guān】处理【lǐ】。

第三十四条 学校没有委【wěi】托【tuō】任何中介【jiè】机【jī】构或【huò】个人进行招生【shēng】,切勿【wù】轻信中介机构【gòu】或个人与我校有合作、交费可【kě】以录取【qǔ】等欺骗【piàn】行为【wéi】。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de】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fǎ】追究其责【zé】任。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未明确事宜,另行【háng】发布。若有【yǒu】与国【guó】家政策【cè】不一【yī】致之处【chù】,以国【guó】家【jiā】政策为准。特殊情况由学校高职单招工【gōng】作领导【dǎo】小组研究【jiū】确定。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chéng】解释权【quán】归学校【xiào】高【gāo】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zǔ】。

第三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象湖校区)

联系电话【huà】:0371-61130065 61130064 61130063 61130062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郑州东站等地点乘坐地铁1号线到“市体育中心【xīn】站”下【xià】车,F站口出站【zhàn】后【hòu】直行30米公交站【zhàn】乘坐308公交车,到“金龙中路”站下车即到。自驾导【dǎo】航【háng】目的【de】地设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qū】)。

学院网址:http://www.zztrc.edu.cn

监督电话:0371-61130031

附件【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计划一览表.xls】

点击查看附件:https://www.zztrc.edu.cn/zsxx/info/1118/34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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