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单招简章
本文【wén】为大【dà】家整理的是2024年渤海船舶【bó】职业学院【yuàn】单招简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zhuān】业【yè】、招生计划【huá】、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我校采取新生入学后统一【yī】体检【jiǎn】的【de】方式【shì】,按照【zhào】教育部、卫【wèi】生【shēng】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tōng】高中考生【shēng】只【zhī】能报考【kǎo】普通类,中职考【kǎo】生既【jì】可以报考【kǎo】普通类,也可以报考中职【zhí】类。
(4)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9-21-9-21。
4.报名网址:登【dēng】录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bhcy.cn/),点击“2024年单招【zhāo】报名”;或登录渤海【hǎi】船舶职业【yè】学【xué】院单招报名系【xì】统(http://dz.bhcy.cn/wsbm/)。按流【liú】程报名。
5. 打印准考证:完成缴费【fèi】并且【qiě】资格审查通过的【de】考生于【yú】9-21-9-21,登录我【wǒ】院单【dān】招报名系【xì】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学校【xiào】对考【kǎo】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cān】加【jiā】学校组织的【de】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招生计划
详见2024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三、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1.普通类:普通批【pī】志【zhì】愿表中设四个有序【xù】的专业志愿栏【lán】,同时设置【zhì】了“愿意服从【cóng】专业调剂【jì】志愿”栏。
2.中职【zhí】类【lèi】:志愿表中设专【zhuān】业志愿栏和参考志愿栏,参考志愿【yuàn】栏设两个【gè】有序的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cóng】专【zhuān】业调剂志愿”栏【lán】,并【bìng】依据所【suǒ】填报专业技能大【dà】类进【jìn】行录取。
四、命题及考试
1.命题:为【wéi】组织【zhī】和管理辽宁【níng】省高等【děng】职业院校单独招【zhāo】生考试文化【huà】课和职业适【shì】应性【xìng】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ān】全,保【bǎo】证试【shì】题质【zhì】量,根据《关于开【kāi】展2024年高等【děng】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92号),参照【zhào】《辽宁省职业【yè】教育对口【kǒu】升学考试文化课【kè】(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shì】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guó】家【jiā】保密工作【zuò】的相关【guān】法【fǎ】律法规【guī】,制定本办法,具体详见附件。
2.普通【tōng】类考试科目:由文化【huà】课【kè】和职业适应【yīng】性测试组成【chéng】,考试方【fāng】式均为笔【bǐ】试,满分500分。
文化课考试科目:数学,满【mǎn】分200分,考【kǎo】试范【fàn】围是高中数学教材必【bì】修【xiū】部分。
职【zhí】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试题题【tí】库300道【dào】题试卷出150道【dào】题。试题【tí】题库在网上公【gōng】布(网【wǎng】址为https://www.bhcy.cn/),题库公【gōng】布时【shí】间为9-21。
3. 中职类考试科目: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方式均为【wéi】笔试;职业【yè】技能理【lǐ】论均【jun1】为【wéi】笔试【shì】,满分【fèn】为500分。
文【wén】化课: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yīng】语100分,满分300分【fèn】;
职业技能理论:各专业所考内容见招生计划表,满分200分
职业技能理【lǐ】论考试【shì】大纲在【zài】网上【shàng】公布(网址为https://www.bhcy.cn/),公布时间为:9-21。
4.考试时间安排:9-21
(1)普通类考试时间
时间 | 科目 | |
9-21 | 9:00—10: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10:30—12:00 | 数学 |
(2)中职类考试时间
时间 | 科目 | |
9-21 | 9:00—10:00 | 职业技能理论 |
10:30—12:00 | 语文、数学、英语 |
5.考试地点:渤海【hǎi】船舶【bó】职业学院(辽宁【níng】省葫芦岛市兴城【chéng】市龙兴路29号【hào】)
6.考务费:单独招生报【bào】名考务费【fèi】120元;缴费时间【jiān】为【wéi】:9-21-9-21;
7.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wù】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zhǔn】向学【xué】生收【shōu】费【fèi】,具体情况见【jiàn】附表1。住宿费:800元【yuán】/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shēng】因故退学或【huò】提前结束学【xué】业的,根据【jù】辽教发【2006】76号文件【jiàn】精神,根据学【xué】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A.学院【yuàn】落实学生“奖【jiǎng】助勤【qín】贷减免”资助政策【cè】,设置【zh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bié】优秀【xiù】学生,每生每【měi】年8000元;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奖【jiǎng】励【lì】资助【zhù】品学【xué】兼优的【de】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的3.3%,每生每【měi】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家【jiā】庭经【jīng】济困【kùn】难学生【shēng】,一等助【zhù】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měi】生【shēng】每【měi】年2750元;全【quán】日制在校退【tuì】役士兵学生享【xiǎng】受国【guó】家助学金,每【měi】生每年3300元;学校奖【jiǎng】学金,奖励优秀学生,按等级每生每【měi】年分别1500元、900元、600元;
B.孤儿大学生减免学费和住宿费;
C.为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报到开辟绿色通道;
D.为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五、录取工作
单【dān】独【dú】招生【shēng】工作在辽宁省教【jiāo】育厅的指导和学【xué】院招【zhāo】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计算机封闭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gōng】正,并通过【guò】学【xué】院网站及时公布【bù】招生计划、资审合格【gé】考生【shēng】名【míng】单、考试成绩、录取【qǔ】结果。
1.普通类录取
(1)考试成绩:由文化【huà】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jì】组【zǔ】成【chéng】,满分500分。
(2)录取控制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100分。
(3)录取原则:根据总成【chéng】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择优录取【qǔ】。当考生总成绩【jì】相同【tóng】时,按照【zhào】数学【xué】、职【zhí】业适应【yīng】性测试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往低录【lù】取【qǔ】。对未录【lù】满【mǎn】的专业,从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考生中,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4)在录取中,不承认辽宁省加分政策,总成绩不包括政策加分。
2.中职类录取
(1)考【kǎo】试【shì】成绩【jì】:由文化课(语文、数【shù】学、英语)和职业技【jì】能理【lǐ】论组成,满分为500分。
(2)划定控制【zhì】线:根【gēn】据【jù】考生志愿,按“文化课” 加 “职业【yè】技能理论”成绩确定最低【dī】录取控【kòng】制分【fèn】数,控制线不得低于100分。
(3)录取原则:达【dá】到录【lù】取控【kòng】制线的考生,按照总【zǒng】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qǔ】。总成绩相【xiàng】同【tóng】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职【zhí】业技能【néng】理论”成绩排序录取。对未录满【mǎn】的专业【yè】,从服从专业【yè】调剂的考生【shēng】中,按分数高低【dī】,择【zé】优录取。
(4)在录取中,不承认辽宁省加分政策,总成绩不包括政策加分。
六、录取审核
1.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按照国【guó】家规定,已被录取的考【kǎo】生,不再参加普通高【gāo】考。被录取考生【shēng】在收【shōu】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备注 |
3.10 | 公布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库及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大纲 | |
3.9-21.10 | 网上报名、交费 | |
4.9-21.12 | 报考资格审查、公示资审合格考生名单 | |
4.9-21.12 | 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 |
4.13 | 组织考试 | |
4.9-21.16 | 评卷、汇总、公布成绩 | |
4.9-21.17 | 成绩复核 | |
4.9-21.19 | 录取 | |
4.20 | 公布预录取结果 | |
注【zhù】:单独招生信【xìn】息通过学【xué】院网【wǎng】站(https://www.bhcy.cn/)发【fā】布【bù】,请考生及时关注,时【shí】间安排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zhī】为准。 |
八、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可【kě】通过登录渤海船舶职业学院【yuàn】单独招【zhāo】生报名系统【tǒng】,查询考【kǎo】试成绩;成绩复核电话:15566760531;复核时间:4.9-21.17(8:9-21:00)
九、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要求
1.学【xué】校成【chéng】立以党委书记、院【yuàn】长为组长【zhǎng】的单独招生考【kǎo】试【shì】工作领导【dǎo】小组【zǔ】,全面领导【dǎo】协调单独招生各项工作【zuò】。领【lǐng】导小组设单独【dú】招生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单独【dú】招生考试各【gè】项工作的【de】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xiǎo】组,分【fèn】工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gōng】作。(具体组织【zhī】机构名单见附件)
2.实施高考【kǎo】“阳【yáng】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shì】工【gōng】作中,严【yán】格【gé】执行教育【yù】部“30个不得”招生【shēng】工作禁令及高校自主招生“十严格”规定,落实招生信息【xī】“十公开【kāi】”,切实维护【hù】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学校【xiào】不举办任【rèn】何【hé】形式的考前培训。
3.学校单独招生【shēng】考【kǎo】试工作领导【dǎo】小组【zǔ】制定单独【dú】招生考试工作应急预案【àn】。
十、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0429-2465917
十一、违规处理:
凡是【shì】在单独招生【shēng】考【kǎo】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bàn】法【fǎ】》处理。
十二、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学院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单招宣传。
十三、本方案最终以辽宁省教育厅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