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7:07:49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洛阳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单招章程【chéng】,主要【yào】包含【hán】学校概况、招生【shēng】专【zhuān】业、招【zhāo】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shēn】入贯彻党中【zhōng】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gǎi】革的决【jué】策部署,进一步完善高职【zhí】院校分类考试招生【shēng】制【zhì】度【dù】,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guān】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kǎo】试招生和【hé】技能拔【bá】尖人才免试【shì】入【rù】学工作的通知【zhī】》(教学〔2024〕58号)文【wén】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dìng】本章【zhāng】程。

第【dì】二条【tiáo】  学【xué】校名称:洛阳【yáng】职【zhí】业技术学院,部标代码:14383,本省代码:6384。学校地址:洛阳市科技【jì】大道6号,洛阳市涧【jiàn】西区丰华路20号,洛【luò】阳市西工区九都路9号【hào】院,洛【luò】阳市瀍河区【qū】夹马营【yíng】路【lù】116号【hào】,邮编471000。各专业所在校区,详见学校官网【wǎng】。

第三条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学校招生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五条  单【dān】独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遵循“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jiē】受纪【jì】检监察部【bù】门【mén】、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de】监督。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zhāo】生【shēng】委员会【huì】,由校领导【dǎo】、专【zhuān】家及相关【guān】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负责制定招生【shēng】章程【chéng】、确定招生【shēng】规模【mó】和调整【zhěng】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gōng】作重大事宜。

第【dì】七条招生委员会【huì】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中【zhōng】心),具体负责【zé】学校招生【shēng】宣传【chuán】、录取等日常工作【zuò】。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八条  2024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设置【zhì】招生专【zhuān】业51个,招【zhāo】生计划2000人(分【fèn】专【zhuān】业【yè】计划【huá】数与收费标【biāo】准【zhǔn】等情况详见下表),学校可根据报考【kǎo】情况,调【diào】整【zhěng】各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元/年)单招招生计划数学制
1520201护理(康养方向)4800150三年
25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370060三年
352080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480020三年
4570306体育保健与康复420020三年
5520805医学营养480040三年
6520601康复治疗技术480040三年
7520901眼视光技术480020三年
8520301药学480040三年
9490104食品检验检测技术420040三年
10490101食品智能加工技术420020三年
11490202生物制药技术420040三年
12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20020三年
13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420030三年
14500604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420015三年
15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420030三年
1646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420030三年
17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420020三年
18460206电梯工程技术420010三年
19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420030三年
204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420020三年
21460204新能源装备技术420020三年
22460301H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1200040三年
23510207信息安全技术应用420020三年
24440301建筑工程技术420060三年
25440104园林工程技术420025三年
26440501工程造价420020三年
27440403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420025三年
28440104H园林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1400040三年
29530701电子商务3700140三年
30530605市场营销370040三年
31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70050三年
32530202金融科技应用370040三年
33530704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370050三年
34440703现代物业管理370040三年
35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370030三年
36530302大数据与会计4000110三年
37530303大数据与审计370045三年
38540202烹饪工艺与营养370070三年
39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70030三年
40540101旅游管理370050三年
41500113高速铁路客运服务370040三年
42550401文化创意与策划370030三年
43550203戏曲表演600025三年
44550201音乐表演600030三年
45550202舞蹈表演600060三年
46550117人物形象设计600030三年
47550218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600025三年
48550404文物修复与保护600030三年
49550405文物考古技术370030三年
50550408石窟寺保护技术370030三年
51550406文物展示利用技术370030三年
合计2000

第四章招生对象和填报志愿的时间方式

第九条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条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于2024年3月【yuè】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shí】登录【lù】“河南省普通高校【xiào】招【zhāo】生考生服务平台【tái】”(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shàng】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zhī】能填【tián】报【bào】一所高【gāo】校志愿,并可以【yǐ】进行不超过两次【cì】的志愿【yuàn】修【xiū】改,以网上最后一次【cì】保存的志【zhì】愿为准。填报时【shí】间截止后将【jiāng】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shēng】按时认真填报志【zhì】愿【yuàn】。我校河南专【zhuān】科招生代码:6384。

艺术类专业(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人物形象设计、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zuò】)计划【huá】单列,普【pǔ】通类考【kǎo】生不可同时兼报【bào】艺术类志愿;报考【kǎo】艺术类志愿的考生不可同时兼报普【pǔ】通类志愿。若存在专业混报,以【yǐ】第【dì】一专业志愿为准组织【zhī】测试【shì】。艺术【shù】类专【zhuān】业单【dān】列计划【huá】不【bú】做非【fēi】艺术类【lèi】专业调剂录取。不同艺【yì】术专业之间不做专业调剂录取【qǔ】。

中【zhōng】外合作办学高收【shōu】费项目专【zhuān】业计划单列,不做非中外【wài】合作办学【xué】专【zhuān】业调剂【jì】录取。

第五章考核办法

第十【shí】一条学校采取【qǔ】“文化素质+职【zhí】业技能”的方式组【zǔ】织考试,严格【gé】按照上级文【wén】件要求组【zǔ】织命题、考试【shì】。

1.“文化素质”考试

(1)有普通高中学业【yè】水【shuǐ】平考【kǎo】试成绩【jì】的考生(高【gāo】中生)文【wén】化素质成绩原则上【shàng】采用省教育考试【shì】院提供的高中【zhōng】学业水平考试语【yǔ】文【wén】、数学成绩等级,分别按照A=150分,B=120分【fèn】,C=105分予以赋分,其他等【děng】级不赋分【fèn】,两门合计分数作为文【wén】化【huà】素质考核成绩。

(2)无高中学业水【shuǐ】平成绩的考生(中职生、社会考生、无【wú】高中学【xué】业【yè】水平【píng】成绩【jì】的高中生)“文【wén】化素质”考试【shì】以【yǐ】《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jī】础课程教学标【biāo】准》为基【jī】本依【yī】据,重点考查考生【shēng】的文化【huà】知识素养【yǎng】。

凡【fán】无【wú】高中学业水【shuǐ】平测试成绩的考生均须【xū】参加【jiā】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3)申请【qǐng】享受免文化【huà】素质【zhì】考试的退【tuì】役士兵考生【shēng】,须按【àn】照【zhào】《河【hé】南【nán】省教育【yù】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gāo】校招生【shēng】报名工【gōng】作的【de】通知》(豫考【kǎo】院〔2023〕40号)要求进【jìn】行“资【zī】格条件申【shēn】报”。尚【shàng】未进行“资格条件申【shēn】报”的退【tuì】役士兵考生,可按规定时间到报名所在地县(市【shì】、区)招生【shēng】考【kǎo】试机【jī】构办理补申报【bào】手续并完成资格审核。资格审【shěn】核通过的报考我校的退役士兵以上级核定名单为准。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设定测试科目、内容、方式。

(1)有普通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考【kǎo】试成绩【jì】的考生(高中生)“职业技能”测试为职业适【shì】应性测【cè】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sù】养、科学【xué】素质、职【zhí】业潜能和【hé】职业倾【qīng】向。测试成绩占总分【fèn】值的50%。

(2)无【wú】高中【zhōng】学业水平成【chéng】绩的【de】考生【shēng】(中职生【shēng】、社会考【kǎo】生、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高中生【shēng】)的“职业技能”测【cè】试以《中等职【zhí】业教育【yù】专【zhuān】业【yè】简【jiǎn】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重点考【kǎo】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wèi】技能、通【tōng】用技术等【děng】。测试成绩占总分值的50%。

(3)退役士兵【bīng】考生“职【zhí】业技能”成绩占【zhàn】总【zǒng】分值的100%,测试成绩【jì】乘以2折【shé】算记入考核总【zǒng】分值。

3.考生【shēng】高中(含中职或同【tóng】等学力)阶段获得的技能竞赛【sài】成绩【jì】或政府部【bù】门认可的【de】职业【yè】资格等【děng】级证直接【jiē】赋分,记【jì】入职【zhí】业技能测试【shì】成【chéng】绩或【huò】职业【yè】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再参加学【xué】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考生获【huò】得多项证书者可任选【xuǎn】其一【yī】。

(1)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技能竞赛成绩【jì】的【de】考生【shēng】可申请职【zhí】业技能测试【shì】免考(要求获【huò】奖内容与所报考【kǎo】第【dì】一【yī】专业志【zhì】愿类别一致)。省级教育【yù】行政部门主【zhǔ】办或联办的省级【jí】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按照二等奖、三等奖【jiǎng】分别赋分300分、280分;市级【jí】教育【yù】行政部门主【zhǔ】办或联办的市级【jí】职业院校【xiào】技能比赛一【yī】等奖、二等奖【jiǎng】、三等奖【jiǎng】分【fèn】别赋分280分、270分、260分;

(2)获【huò】得政【zhèng】府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yè】资格证书或职业资【zī】格高级工证书(要求证【zhèng】书内容与【yǔ】所报考第一专【zhuān】业志愿【yuàn】类别一致【zhì】)赋分260分【fèn】。专业技术人【rén】员职业资格证【zhèng】书、职业资格高级工证【zhèng】书须在“河南职称网职称证书【shū】查询”、“技【jì】能人才评价【jià】工作网技【jì】能人才评【píng】价证书全国联网查【chá】询”系【xì】统中查询到证书信息,且身份证、证书等【děng】关键【jiàn】信息一致。

申请【qǐng】“职业技【jì】能”免考的考生【shēng】,须于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学校【xiào】招【zhāo】生【shēng】信息网(https://zjc.lypt.edu.cn/)完成【chéng】“职业技能免考”基本信息【xī】填【tián】报和【hé】证【zhèng】明【míng】资料(获【huò】奖证【zhèng】书、专业技术【shù】人员职【zhí】业资【zī】格【gé】证【zhèng】书、职业资格高级工证书、身份证等原件照片)提交。审核通过的考生【shēng】在学【xué】校官网公示,接受社【shè】会监督。审核【hé】不通过的考【kǎo】生需正常参【cān】加我校【xiào】组织的职业技能测【cè】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二条考试时间与科目

1.考试时间:9-21-1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1)“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

2.考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综合试卷,闭卷笔试。

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300分【fèn】;参加人员:无高中学【xué】业水平成绩的【de】考生(中职生【shēng】、社会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píng】成绩的高中【zhōng】生)。

(2)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①普通类考生:闭卷笔试,分值300分。

②艺术类(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考生:面试,分值300分。

③艺术类【lèi】(人物形象设计、舞【wǔ】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考生:笔试【shì】(美术类专业考【kǎo】试),分值【zhí】300分。

3.考试地点: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市科技大道6号)

4.准【zhǔn】考【kǎo】证打印:由考生登录学【xué】校官网自行打印本人【rén】准考证,学校不再打印发放。考生打【dǎ】印【yìn】准考证【zhèng】前须【xū】填写“是否【fǒu】同【tóng】意调剂志愿”。

时【shí】间:4月7日8:00—— 4月【yuè】10日12:00,考试【shì】事宜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jc.lypt.edu.cn/)发布。

第六章命题、考试与评卷

第十三条命题【tí】、考试【shì】与评卷在省教育【yù】厅、省教【jiāo】育考试院的指【zhǐ】导监督【dū】下由【yóu】学校组织实施。

1.命题:聘请校内外【wài】专家教师组成【chéng】命题小组,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参【cān】照【zhào】《国家教育【yù】考试考【kǎo】务【wù】安全保密【mì】工作规【guī】定》执【zhí】行。

2.考试参照【zhào】《高等学【xué】校招生全国统一【yī】考试考务工【gōng】作规定》执行,严格【gé】考【kǎo】试【shì】过程管【guǎn】理,严肃考风【fēng】考纪,规范操作【zuò】程【chéng】序【xù】,对在【zài】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guī】的考生及【jí】工作人员,参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lǐ】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3.成绩评定:组织专家参照【zhào】《高等【děng】学校招生全【quán】国【guó】统一【yī】考试考务【wù】工作规定》进行。

4.成绩发布:考生【shēng】可登【dēng】录学校招生信息【xī】网(https://zjc.lypt.edu.cn/)查看本人考【kǎo】试成绩。考生如对成绩【jì】有异议,本【běn】人携带身份【fèn】证和准【zhǔn】考证到我校申请复议,申请时【shí】间详见学校网【wǎng】站。成绩复【fù】核【hé】主要检【jiǎn】查答题卡【kǎ】信息【xī】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是否漏评、小题得分是否【fǒu】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hòu】是否【fǒu】存【cún】在差错,是【shì】否与公布的考生成【chéng】绩一致【zhì】,不复核【hé】评【píng】分宽严。

第七章录取

第【dì】十四条录取工【gōng】作在省教育考试【shì】院领导下,由学【xué】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xiào】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xiào】统一招【zhāo】生考试【shì】录【lù】取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五条  考生【shēng】身体条件须符合《普【pǔ】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yì】见》要【yào】求。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

分类别、分批次依次录取。录取【qǔ】顺序为:第一【yī】批次、第二批次【cì】。根据【jù】考生总成【chéng】绩,依据【jù】生源比例分类别【bié】划定【dìng】最低控制【zhì】分数线;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shēng】,分专业【yè】志愿按总分成【chéng】绩【jì】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cì】按“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分数高【gāo】低依【yī】次排【pái】序录取;若仍相等【děng】,依次按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成绩【jì】英语、政治【zhì】、物理、化学【xué】、生物、地【dì】理【lǐ】、历史成绩【jì】优者列前。仅有【yǒu】“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成绩者,不【bú】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除外)。当考【kǎo】生【shēng】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yuàn】均不能满足时,同意调剂的【de】考生由学校【xiào】调剂录【lù】取到【dào】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有不同意调剂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kǎo】生造成计划【huá】未录满时,按照缺额数【shù】分类别【bié】依【yī】次降分【fèn】录取。录取【qǔ】过【guò】程中【zhōng】根据各【gè】类【lèi】生源专业报考【kǎo】情况,学校可对【duì】招生计划进【jìn】行【háng】适当调整【zhěng】。

第十七条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考生

第二批次:“职业技能”免考考生、退役士兵考生、有普通高中【zhōng】学【xué】业水平考试【shì】成绩【jì】的考生【shēng】(高中生【shēng】)、无高【gāo】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中【zhōng】职【zhí】生、社会考生【shēng】、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高【gāo】中生)。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录取【qǔ】原则确【què】定预录取名单【dān】,公示5天,按要求上报【bào】河南【nán】省教【jiāo】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shěn】批备【bèi】案,拟录取结果可在【zài】学【xué】校官网【wǎng】查询。在公示过程中,因拟录【lù】取【qǔ】考【kǎo】生【shēng】自愿退【tuì】档造【zào】成计划空额情况时不再进行补档。

凡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qí】他类型的普【pǔ】通【tōng】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kǎo】生,可参加高考【kǎo】等其他【tā】类型的普【pǔ】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八章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九条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yú】积【jī】极推【tuī】进高职教育【yù】考试招生制度改【gǎi】革【gé】的指导【dǎo】意见【jiàn】》(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kǎo】生可免【miǎn】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duàn】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yè】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dé】的高技能资格【gé】相关【guān】,我校【xiào】在相【xiàng】同或相近专【zhuān】业免试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shēng】计【jì】划涵盖在我校单【dān】招总计【jì】划内,具【jù】体人数【shù】以实际申【shēn】报人数为准。

1.获得由【yóu】教【jiāo】育部【bù】主办【bàn】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néng】大【dà】赛三等【děng】奖及以上奖【jiǎng】项,或【huò】由省级教育行政【zhèng】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shěng】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yī】等奖【jiǎng】的中职毕业生。

2.具【jù】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dòng】模【mó】范【fàn】先进【jìn】个【gè】人以上称【chēng】号的在职在岗中【zhōng】职毕业生。

第二十条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须在9-21前填写《河南省【shěng】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2024年技【jì】能拔尖人才免【miǎn】试【shì】录取考生【shēng】申请表【biǎo】》(登录【lù】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同【tóng】身份证复印【yìn】件、技能竞【jìng】赛获奖证书复【fù】印件及获奖【jiǎng】相【xiàng】关文件提出免试入学【xué】申请。由生源学校【xiào】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xiào】在3月23日【rì】17:00前【qián】将上述申请表及【jí】相关材料送达我校,过期【qī】不再办理。

3.学校在本校官【guān】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后【hòu】报省教育考【kǎo】试院【yuàn】办理录取手续,学校【xiào】颁发录取通知【zhī】书。被【bèi】免试录取的【de】考生,不再参【cān】加其他【tā】类型的普【pǔ】通高校招【zhāo】生考试。

4.材料报送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  大学生活动中心9-21招生办公室  联【lián】系人:何【hé】老【lǎo】师联系电话【huà】:0379-63189387。

第九章学费及奖励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医药卫生类为4800元/生/年;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nián】;艺术类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机【jī】电一体化技术专【zhuān】业12000元【yuán】/生/年、中外合作办学【xué】园林工程技术专业14000元【yuán】/生/年【nián】。我校为【wéi】河南省优质【zhì】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专业总数10%以内的专业学费可上【shàng】浮10%(收【shōu】费【fèi】标准【zhǔn】详【xiáng】见招生专业【yè】一【yī】览【lǎn】表)。

住宿【xiǔ】费标准暂定:伊【yī】滨校【xiào】区6人【rén】间1200元/生/年;高新校区7人间400元【yuán】/生/年【nián】;西工校区6人间480元/生【shēng】/年,瀍河校区6人间500元/生/年,如遇政策【cè】调整,按政府最新政【zhèng】策执行。

第十章新生入学和待遇

第二十【shí】二条  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kǎo】生须【xū】持有【yǒu】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shū】原件、准考证【zhèng】、考生档案按【àn】学校【xiào】规定【dìng】时【shí】间入学报到,并【bìng】参加全日制培养【yǎng】。学【xué】校按照国【guó】家和省相【xiàng】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jí】,并严格组织新生入【rù】学资【zī】格审查【chá】、录取资格复查【chá】,对存在问题【tí】的考生,依据教【jiāo】育部【bù】有关规定进行【háng】处理。转学、转专【zhuān】业按照国家【jiā】、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háng】,其【qí】他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kǎo】录取的学生相【xiàng】同【tóng】。学生在学校规定【dìng】学习年限【xiàn】内,修完教【jiāo】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bì】业【yè】要求的,准予【yǔ】毕【bì】业,并颁发【fā】普【pǔ】通专科毕业【yè】证书,颁发学【xué】历证【zhèng】书的学校名称为洛阳职业技术学【xué】院。就业政策【c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zhí】行。招收的退役士兵必须要把档【dàng】案转【zhuǎn】入【rù】学校并接受【shòu】全日【rì】制【zhì】培养。

学校建【jiàn】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jīng】济【jì】困难的【de】学生实施【shī】奖、助、贷、勤、免、补、减等【děng】资【zī】助【zhù】政策【cè】。其【qí】中【zhōng】,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shēng】每年5000元,国家【jiā】助学金【jīn】平均每【měi】生每年【nián】3300元(约【yuē】占【zhàn】在校生人【rén】数的22%);家庭【tíng】经济困难【nán】学【xué】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zhù】学贷款,每【měi】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学校另设有校【xiào】内【nèi】奖学【xué】金,并为学有余【yú】力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nán】的学生提供勤工【gōng】助【zhù】学岗【gǎng】位;招收的【de】退役士兵执行国家有关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sān】条  新生报【bào】到后,根据教【jiāo】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shēng】进行政治【zhì】、文化、品德、身【shēn】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bú】符合规定【dìng】的【de】新生,取【qǔ】消【xiāo】入学资格。

学校网址:https://www.lypt.edu.cn

电【diàn】子邮箱:zsk@lypt.edu.cn.  传真:0379—62233832

咨询【xún】电话:0379—62233832/62231122/63189387

第十一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四【sì】条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gōng】正【zhèng】、公【gōng】开,落实【shí】阳光【guāng】招生政【zhèng】策,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全程接受【shòu】纪检监督部【bù】门监【jiān】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考试、录【lù】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jì】行【háng】为,依法依规追究【jiū】责任。对单【dān】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kǎo】生,取消【xiāo】其单独【dú】招生【shēng】考试及录取资格【gé】。

监督电话:0379-62230272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本章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