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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6:36:36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年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河南对外【wài】经济贸易职业【yè】学院【yuàn】单招章程,主要包含【hán】学校概况、招生【shēng】专【zhuān】业、招生计划【huá】、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tōng】知》(教学【xué】[2024]58号)规定要求,贯彻落实公【gōng】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fàn】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确保单【dān】独招生工作顺【shùn】利【lì】进行,特制【zhì】定【dìng】本【běn】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第三【sān】条 国【guó】标代码:14712          省级【jí】代码:6354

第四条【tiáo】 学【xué】院【yuàn】简介: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以下简【jiǎn】称【chēng】学院)是经【jīng】河南省【shěng】人民政府批准【zhǔn】,国家【jiā】教育部备案,以外语、外【wài】贸、外经、信息【xī】、管理等专业【yè】为【wéi】主的全日制普通高【gāo】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

开封校区地址:开封市龙亭区职教路九大街

郑州校区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委【wěi】员【yuán】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yù】部、河【hé】南省教【jiāo】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政【zhèng】策,研究制定【dìng】学校【xiào】单独招生章程及有【yǒu】关规定、实【shí】施细【xì】则【zé】,领【lǐng】导、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实【shí】施,协调【diào】处理单独【d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tí】。

第十【shí】条 学院成【chéng】立单独招生工作纪检【jiǎn】监察【chá】组,负责监督【dū】单独招生政【zhèng】策的【de】贯彻落实【shí】以及单【dān】独招生【shēng】录取【qǔ】的公开、公平、公【gōng】正,严【yán】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wéi】护学院和考生的【de】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核批的招生计划执行。

第【dì】十【shí】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单独招生的分专业计划【huá】通过相【xiàng】关渠道向【xiàng】社【shè】会公布。

第十四条 考试与成绩

考试工作在河【hé】南省教【jiāo】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kǎo】试院的监督和指【zhǐ】导下进【jìn】行。考试采【cǎi】取【qǔ】“文【wén】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组织【zhī】考【kǎo】试,依照我院培养目标中对知识能力的要求,“文化素质”考试包括【kuò】语【yǔ】文【wén】、数学、英语知识等;依照相关文件精【jīng】神【shén】,“职业技【jì】能”测【cè】试包【bāo】括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yè】适应性测【cè】试等。

(一)文化素质考试

1.高中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考生的高【gāo】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chéng】绩中【zhōng】的“语文、数【shù】学、英【yīng】语”三科等【děng】级成绩折算为分数。分【fèn】值【zhí】合计200分【fèn】。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0.9+数学×0.5+英语×0.6

高中学【xué】业水【shuǐ】平考【kǎo】试等级【jí】成绩A、B、C、D等级对应折算成绩为100分、85分、75分【fèn】、60分。

2.中职生和【hé】社会【huì】考生由我院组织文化素【sù】质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wén】、数学、英语,分值构成为语【yǔ】文满分90分【fèn】,数【shù】学满分50分,英语满【mǎn】分60分【fèn】。分值合计200分【fèn】。

3.退役士兵考生免文【wén】化素【sù】质考试。考【kǎo】生须按照学校招办网站公【gōng】布【bù】的【de】时间(约【yuē】考前一周内),将相关申请及有关【guān】证明材料的【de】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校【xiào】招生【shēng】就业处【chù】,经审核通过【guò】后,方可免【miǎn】文化素质考试。核【hé】算总成绩时,文化素质【zhì】直接赋分200分。

(二)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中职生和社会考生【shēng】进行职业技能测试,高中【zhōng】生和【hé】退【tuì】役士兵【bīng】考生【shēng】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yè】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cè】试由我院单【dān】独命题并组织考【kǎo】试,满分200分【fèn】。

(三)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成绩

考生自愿选择是否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竞赛获奖证,如果提交,则按以下进行分数换算。

1.获得【dé】初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折算【suàn】20分;获得中级工级【jí】别职业【yè】资【zī】格证书,折算40分;获得【dé】高级工【gōng】及以上级别职业【yè】资【zī】格证书,折算60分【fèn】。考生拥有多个【gè】职【zhí】业资格【gé】证【zhèng】书,只取其中折分【fèn】最高的【de】。

2.参【cān】加教育行政【zhèng】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zhí】业院校技能大赛并【bìng】获省级三【sān】等奖的【de】考生,折算赋分70分;省级二等奖的考生,折算赋分90分【fèn】。参加【jiā】教育行政【zhèng】部门主【zhǔ】办或联【lián】办的职业院校文明风【fēng】采等【děng】类大赛并获省级一等【děng】奖【jiǎng】以上的考生【shēng】,折算【suàn】赋分【fèn】20分【fèn】。考【kǎo】生获得多个大【dà】赛奖项,只取其【qí】中折分最高的。

3.职业资格等级证书【shū】或者职业【yè】院校技能【néng】大赛获奖项目须【xū】与所填【tián】报专业类别相关【guān】,否则不予折分赋【fù】分。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地点【diǎn】:开封市龙亭区职教【jiāo】路与九【jiǔ】大街交叉口西200米【mǐ】河南对外经济【jì】贸易职业学【xué】院【yuàn】。具体科目考试安排如下【xià】。

2024年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五)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院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六)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高中生:

录取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职【zhí】业适应性【xìng】测试成【chéng】绩【jì】+职业技能【néng】水【shuǐ】平评价成绩

2.中职生和社会考生:

录取【qǔ】成绩=文【wén】化素质考生成绩+职业【yè】技【jì】能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成绩【jì】

3.退役士兵考生:

录取【qǔ】成绩=文化【huà】素质赋分成绩【jì】+职业适应【yīng】性测试【shì】成绩+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成绩

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招【zhāo】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zé】。学校【xiào】根据考【kǎo】生专【zhuān】业志愿顺序【xù】,按考【kǎo】生总【zǒng】分从高到低择优【yōu】录【lù】取,录满为止。如出现多人分数并列【liè】超计【jì】划无法全部录取时,以文【wén】化课语文、英语、数【shù】学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qǔ】。

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面试录取的考生,转学、转专业按照【zhào】国家、省和学【xué】校的相【xiàng】关规定执行,其他【tā】待遇【yù】与参加普【pǔ】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免试录取条件

根据《教【jiāo】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zhí】教育考【kǎo】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jiāo】学〔2013〕3号)文件【jiàn】精神,对于以下【xià】情形之一【yī】的【de】,考生可【kě】免【miǎn】试录取【qǔ】进入我院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huò】取得【dé】的【de】职业【yè】资格【gé】相【xiàng】关,我【wǒ】院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lù】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huò】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néng】大赛三【sān】等【děng】奖及【jí】以上奖项【xiàng】,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bù】门主办或联办的【de】省级职业院校【xiào】技能大赛一【yī】等奖【jiǎng】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yǒu】高级工或【huò】技【jì】师资【zī】格、获得县级劳动【dòng】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hào】的在职在岗中职【zhí】毕【bì】业生。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在9-21前,将【jiāng】相【xiàng】关申请及材料【liào】的【de】原件和【hé】复印件交予我院招【zhāo】生就业【yè】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kě】被免试录取。

3.免试录取程序

(1)考【kǎo】生【shēng】本人【rén】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2024年技能拔【bá】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tí】出免【miǎn】试入学申请【qǐng】。由生源【yuán】学校负责【zé】确认考生获奖情【qíng】况。

(2)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biǎo】及考生【shēng】身份证复印件、技【jì】能竞赛获奖证书【shū】复印件等相关【guān】材【cái】料,在【zài】9-21前以安【ān】全方【fāng】式送达我院招生就业处。我校对考【kǎo】生资格进行【háng】审【shěn】查,审查合【hé】格后【hòu】,将《河【hé】南省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kǎo】生信息汇总表》及考生个人《河【hé】南省【shěng】普通高等学校【xiào】2024年技能【néng】拔【bá】尖人才免试录取【qǔ】考生申请表》、身份【fèn】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zhèng】书复印件报【bào】省教育厅【tīng】职【zhí】业教【jiāo】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备案时间集中安排【pái】在9-21至9-21。

(3)备案【àn】通过后,我院【yuàn】会在本校官方【fāng】网站【zhàn】公示【shì】拟【nǐ】录取结【jié】果,公示时间不【bú】少于5个工作日。公【gōng】示无异议者,我院将名单报省教育【yù】考试院办理【lǐ】录取手【shǒu】续,并按照【zhào】相关规定发【fā】放录取通知书。被免【miǎn】试【shì】录【lù】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de】普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

(三)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rén】的【de】子女【nǚ】,驻【zhù】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dì】区中的【de】三【sān】类【lèi】地区和军队确定的【de】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de】子女。

2.残【cán】疾人民【mín】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jǐng】察【chá】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jí】人民警察子女。

3.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违规、违纪处理

1.考生本【běn】人应本【běn】着“诚信【xìn】”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zhāo】生考【kǎo】试【shì】。根据【jù】河南【nán】省教【jiāo】育考试院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qǔ】提前单独招生录【lù】取资格的考生,发【fā】现一起【qǐ】,查处一起。

2.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合作招生,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3.工作人员【yuán】在招生工【gōng】作中徇私舞弊【bì】、弄虚【xū】作【zuò】假者,一经查【chá】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责任追究暂【zàn】行办法》(教监【jiān】〔2005〕4号【hào】文【wén】件【jiàn】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shì】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jiē】参与舞弊者【zhě】,将依照国家【jiā】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xiàng】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shì】责任【rèn】。

第四章 奖、助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六条  奖助措【cuò】施:根据教育部的【de】相关【guān】规定【dìng】我院开设“绿色通道”,即对家庭经济【jì】有【yǒu】特殊困【kùn】难【nán】的新生,可以按一【yī】定程序先办【bàn】理入学手续,然【rán】后【hòu】再根据核实情况,分【fèn】别采取“奖、贷、助”等措施,使每【měi】一【yī】位家庭经【jīng】济困难的新【xīn】生【shēng】能够顺利入学。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xué】金:一【yī】等【děng】40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600元/人【rén】。全日制【zhì】在校退役士兵学【xué】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wéi】每生每年 3300 元。

4.优秀学生奖学金【jīn】:一等2000元/人,二【èr】等1000元【yuán】/人,三等600元/人。

5.勤工助学:在校内设置勤工助【zhù】学【xué】岗位【wèi】,通【tōng】过学生的【de】劳动,为其提供一定的生【shēng】活补助。

6.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xué】贷款是【shì】由政府主导、财政【zhèng】贴息、财政和【hé】高【gāo】校共同给【gěi】予银【yín】行一定风【fēng】险补偿金,银【yín】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cāo】作的,帮助高校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shēng】支付在【zài】校学习【xí】期间所需的【de】学费、住【zhù】宿费及生活【huó】费【fèi】的银【yín】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kuǎn】担保【bǎo】或【huò】抵押,但【dàn】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chéng】担相关法律责任。本专科生每年【nián】最高可贷16000元【yuán】。

7.服兵学【xué】生国家教育资【zī】助: 指国家对应【yīng】征【zhēng】入伍服义务【wù】兵役【yì】、招收为军士的高校【xiào】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xiào】期间缴【jiǎo】纳【nà】的学费实行一【yī】次性补偿或用于【yú】学费【fèi】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háng】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děng】学【xué】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zhāo】生规定录【lù】取【qǔ】的【de】高校新生),服役期【qī】间按【àn】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jí】或入学资【zī】格、退役后自愿【yuàn】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xué】费减免;对【duì】退【tuì】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gāo】考或高职分类招【zhāo】考方式【shì】考入高【gāo】等学【xué】校并到校【xiào】报到的入学【xué】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第五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七条 学  费: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

第【dì】十八条【tiáo】 住宿费暂定:八人间6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diào】整【zhěng】,按【àn】最新【xīn】政策执行。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十九【jiǔ】条 凡完成教【jiāo】学计划规定全【quán】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xué】分,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统一【yī】电【diàn】子注册的【de】河南【nán】对【duì】外经济贸【mào】易职【zhí】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lì】证【zhèng】书。

邮    编:475000

招办电话:0371-22697066

招生监督电话:0371-22697023

学校网址:https://www.hnwmxy.edu.cn

2024年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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