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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5:20:58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wǎng】

2023年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de】是2023年平顶山职业【yè】技术学【xué】院单招章程,主要包【bāo】含学校概况、招生【shēng】专业【y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做好我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yòng】于我校全【quán】日制普通专科单独考试【shì】招【zhāo】生【shēng】(以【yǐ】下【xià】简称“单招”)工作。

第二条  平【píng】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gōng】作【zuò】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录【lù】取。

第三条  平顶山职【zhí】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lí】”原【yuán】则,规范考试【shì】、录取程【chéng】序,严肃工作【zuò】纪【jì】律,接【jiē】受学校纪【jì】委【wěi】、考【kǎo】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jiè】的监督【dū】。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liù】条【tiáo】  学校国标代码:50709  省内招【zhāo】生代码:6313

第七条  办学地点:

1.新校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城【chéng】乡一【yī】体【tǐ】化示【shì】范【fàn】区长安大道西段(郑万高铁平【píng】顶山站西侧)

2.园丁校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园丁路10号院

第八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等专科教育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的学校名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平顶山职【zhí】业技术学院【yuàn】设有单【dān】招【zhāo】考试工【gōng】作领【lǐng】导小组,负【fù】责制定单招政【zhèng】策,讨论决定【dìng】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zhī】和实施【shī】单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平【píng】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zhāo】的【de】日常工【gōng】作。

第十【shí】二条【tiáo】  平顶【dǐng】山职业技【jì】术【shù】学院纪委对单招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shí】四条  身体【tǐ】条【tiáo】件【jiàn】参照《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名方式和准考证获取

(一)报名方式

报考【kǎo】我【wǒ】校【xiào】的考生,于【yú】2023年3月22日9 时【shí】至3月【yuè】24 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gāo】校招生考试服务平【píng】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可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

(二) 退役士兵资格条件申报

申【shēn】请【qǐng】享受免文化【huà】素【sù】质【zhì】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jiāo】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shēng】报名工作【zuò】的通知【zhī】》(豫【yù】考院【yuàn】〔2022〕29 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shēn】报”。尚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shēng】,可于9-21至9-21到报【bào】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jī】构办【bàn】理补申报手续。

(三)准考证获取

完成报名的【de】考【kǎo】生可于 4 月6日【rì】9时【shí】起登【dēng】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pdszy.edu.cn/)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管理系统【tǒng】”自行打印【yìn】准考证。

考生也可凭身份证于考试当天到学校领取。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我校单独【dú】招【zhāo】生计划2000人, 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学校招生信息【xī】网向社【shè】会【huì】公【gōng】布,详见《平顶山【shān】职【zhí】业技【jì】术学院2023年单【dān】独考【kǎo】试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附件1)。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以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单独考试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huá】调【diào】至普【pǔ】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全国【guó】统一【yī】考试高【gāo】职【zhí】高专批次统招计划【huá】。

第六章 测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测试办法

(一)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cè】试【shì】以【yǐ】笔试的形【xíng】式举【jǔ】行,三【sān】门科目共一份试卷,语【yǔ】文110分、数学110分、英【yīng】语80分,总分300分。

1.有学【xué】业水平【píng】考试成绩的考生:直【zhí】接【jiē】采用考生普通【tōng】高中学【xué】业水平考试语【yǔ】文、数【shù】学、英语【yǔ】三门课程【chéng】的等级【jí】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yuàn】提供成绩为准)进行赋分【fèn】,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huà】素质测试。

等级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总分300分。分数计算原则为: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1.1+英语*0.8

学【xué】业水平考试等【děng】级【jí】赋分【fèn】原则为【wéi】:等级成【chéng】绩A、B、C、D、E对应折算为100分、85分、75分、60分、50分【fèn】。

2.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de】考【kǎo】生:中职对口【kǒu】考生、其他【tā】无普通【tōng】高【gāo】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含【hán】语文数学英语三科【kē】成绩有缺失)的考【kǎo】生参加我【wǒ】校【xiào】组织【zhī】的文化素质测试。

3. 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

1.文【wén】理【lǐ】考生(含应往【wǎng】届高【gāo】中毕业生【shēng】、社会考生、退役士【shì】兵)职【zhí】业技能测【cè】试形式为职【zhí】业适应【yīng】性【xìng】测试,主要考察【chá】科学素质【zhì】、专业素养【yǎng】、职业潜能和分【fèn】析问题能力等。由我【wǒ】校自主命题并【bìng】组【zǔ】织考试,满分300分。其中退役士兵考生的职业适应【yīng】性测试得分按比例换算为【wéi】满分600分【fèn】,作为退役士兵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最终成绩【jì】。

2.中职类考生参加职业技能【néng】测试【shì】,主要考察综合专【zhuān】业能力【lì】、分析解决问题【tí】能力【lì】和【hé】通用技【jì】术等。由我校自主【zhǔ】命题并组【zǔ】织考试,满【mǎn】分300分。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9-21;

考试地点:学校新校区教学楼。

(四)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考生申【shēn】请免【miǎn】试专业须与【yǔ】获奖项目或【huò】取得的职【zhí】业资【zī】格相关,我校在相同【tóng】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申请免试入学考生【shēng】需符合以下【xià】情形【xíng】之一:

1.获得由教【jiāo】育部主【zhǔ】办【bàn】或联办的【de】全国【guó】职业院【yuàn】校技能【néng】大赛三等【děng】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shěng】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huò】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néng】大赛一等奖的中职【zhí】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xiàn】级劳动模范先进【jìn】个人以【yǐ】上称【chēng】号的【de】在职在岗【gǎng】中职毕业【yè】生。

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běn】人【rén】在规【guī】定【dìng】时间内填写【xiě】《河南省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2023年技能拔【bá】尖人才【cái】免试录取考【kǎo】生申请表》(详见【jiàn】附件2),提出免试入学申请【qǐng】。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shēng】源【yuán】学校将上【shàng】述登记表及技能竞赛获【huò】奖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技能竞赛【sài】获奖证书【shū】及身份证复印件三份等相【xiàng】关材料9-21前报送到我校新校区【qū】行政楼一【yī】楼招【zhāo】生办公室【shì】158室【shì】查验登【dēng】记【jì】。

审核通【tōng】过考生【shēng】名单及【jí】资料上报省【shěng】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àn】审核,备【bèi】案【àn】通过后【hòu】,将在【zài】学校【xiào】网站公示拟录取免试录取考生【shēng】名单,公示【shì】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zuò】日。公示无异议者,上报省【shěng】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qǔ】手【shǒu】续【xù】。

第十九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

2.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huò】政府部【bù】门【mén】认可【kě】的职业资格等【děng】级证书的【de】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需【xū】将相关材料【liào】于9-21前报送【sòng】到我校【xiào】新校区行政【zhèng】楼一【yī】楼【lóu】招生办公室158室【shì】查验登记。

3.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为职业技能测试最终成绩。

其他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最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yōu】先、遵循【xún】志愿【yuàn】”的原则,根【gēn】据总分从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de】考生【shēng】按职业【yè】技能测试原始成绩、语文成【chéng】绩、数学成绩【jì】、英语成绩【jì】进行依次排序【xù】。

考试过程中出【chū】现【xiàn】缺考、作弊或者严【yán】重违规现【xiàn】象,一律【lǜ】取消相应测试成绩【jì】,记为0分,文【wén】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cè】试成【chéng】绩出【chū】现0分者,不予录取;中职类考生【shēng】职业技能测试成绩【jì】低于180分者不予录【lù】取。

退役士兵考生高职单招录取【qǔ】考生须将档案【àn】转至录取高校并参加【jiā】全【quán】日制培【péi】养。

4.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pǔ】通高【gāo】校【xiào】招生考试。未被录取【qǔ】的考生,可【kě】参加高【gāo】考等其他类【lèi】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二)身体条件

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公示

凡被我校单独【dú】招生确定拟录取的【de】考生,将在学校招【zhāo】生信息网【wǎng】进【jìn】行公示,公【gōng】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报【bào】省教育【yù】考试【shì】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 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的【de】领导下,学校纪【jì】委全程【chéng】参与并监督【dū】;自觉【jiào】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gé】程【chéng】序,加【jiā】强【qiáng】管【guǎn】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kāi】,选【xuǎn】拔程序公【gōng】开,录取结果公开【kāi】,监督机制公开。学校招生监【jiān】督电【diàn】话:0375--7066975。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及待遇

第二十【shí】一【yī】条  学校2023年各专业学【xué】费收费标准为:理工类:4200元/年,文科类:3700元/年,艺术类【lèi】:6000元【yuán】/年;住宿费【fèi】标准拟【nǐ】定为:8人间【jiān】300元/生/年、6人间800元/生/年;如遇政【zhèng】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èr】十二条  奖【jiǎng】、贷学【xué】金【jīn】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guó】家助学金为主体,勤【qín】工助学、学院【yuàn】奖学金为补充的【de】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cuò】并举的资助【zhù】办【bàn】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xué】业。其中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yuán】;国【guó】家【jiā】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kuàng】,可申【shēn】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yuán】/生【shēng】/年三【sān】档【dàng】;另【lìng】外【wài】学院勤【qín】工助学补【bǔ】贴标准为300元/生/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yōu】秀的【de】困难学生,还可申请【qǐng】国家【jiā】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院奖学【xué】金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400元【yuán】/生/年三【sān】档。

第二十三条 待遇

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shì】录取的考生【shēng】其待遇【yù】与参加高【gāo】考录取【qǔ】的学生相【xiàng】同。学生在学【xué】校规定【dìng】学习年限内,修【xiū】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dìng】的【de】课程,成绩合【hé】格,达到学校毕【bì】业要求的,准【zhǔn】予【yǔ】毕业,由学【xué】校颁发【fā】普通全日制专科毕【bì】业证书。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hé】南【nán】省【shěng】教育厅的【de】统一部署对新生【shēng】资【zī】格进行入学资格【gé】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在报【bào】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nòng】虚【xū】作假或其他【tā】违纪违规行为的【de】考生,及身体【tǐ】条件不符合《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jiāng】取消其入学资【zī】格。

第二【èr】十五条 我校未委托中介机构或【huò】个【gè】人进【jìn】行招生,对以我校名义进【jìn】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huó】动【dòng】的社【shè】会机构或个人,提醒报考【kǎo】考【kǎo】生切勿上【shàng】当受【shòu】骗,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zé】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城乡【xiāng】一体化示【shì】范区长安【ān】大道西【xī】段(郑【zhèng】万【wàn】高铁平顶山站西【xī】侧)平顶山【shān】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467000

联系【xì】电【diàn】话:0375-7066077  7066088

联系人:李老师

QQ群:667339693、628072835

邮 箱: 68340848@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pdszy.edu.cn

学【xué】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pdszy.edu.cn/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方向
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单招全日制31004200
电子商务530701单招全日制3503700
跨境电子商务530702单招全日制3503700
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单招全日制3304200
云计算技术应用510206单招全日制3304200
移动应用开发510213单招全日制3604200
大数据技术510205单招全日制310042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30704单招全日制3403700
软件技术510203单招全日制31004200
数字媒体技术510204单招全日制33042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510209单招全日制3304200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510307单招全日制33042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单招全日制31203700
书画艺术550107单招全日制3306000书法方向
室内艺术设计550114单招全日制3306000
艺术设计550101单招全日制3306000
产品艺术设计550104单招全日制3306000
音乐表演550201单招全日制3306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单招全日制38042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104单招全日制3304200
电气自动化技术460306单招全日制3304200
智能控制技术460303单招全日制3304200
工业机器人技术460305单招全日制3504200
物联网应用技术510102单招全日制3504200
工业互联网应用460310单招全日制3304200
大数据与会计530302单招全日制36037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530301单招全日制3403700
金融服务与管理530201单招全日制3303700
大数据与会计530302单招全日制3303700管理会计
人力资源管理590202单招全日制33037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40106单招全日制3403700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500113单招全日制31003700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540105单招全日制3403700
旅游管理540101单招全日制3303700
旅游管理540101单招全日制3303700智慧旅游
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单招全日制3804200
社会体育570301单招全日制3803700
运动健康指导570308单招全日制31003700
社会体育570301单招全日制3303700体育舞蹈
商务英语570201单招全日制3303700
舞蹈表演550202单招全日制33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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