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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北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xīn】:2024-9-21 10:21:31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河北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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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招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bù】门监督【dū】”的录取原则【zé】,依据学校【xiào】《本科【kē】招生录【lù】取工【gōng】作方案》,坚持德【dé】、智、体、美【měi】、劳【láo】全【quán】面衡量【liàng】,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de】原则,严格按招生【shēng】的【de】有关规定进行录【lù】取。

第十七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

第十八条 学【xué】校按各省级【jí】招生主管部【bù】门投档【dàng】规【guī】则调阅学【xué】生电子档案,按照【zhào】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tiáo】 中医学(“5+3”一体化)学【xué】生【shēng】,本科阶段在学校规定【dìng】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学校毕业要求,且满足《中【zhōng】医【yī】学“5+3”一体化人才【cái】培养本科段学籍管理【lǐ】补充规定》(冀中医教〔2022〕15号【hào】)的【de】要求者,方可进入【rù】中医学专业硕【shuò】士【shì】阶【jiē】段学习。

第二十条【tiáo】 免【miǎn】费【fèi】医学定【dìng】向生只招收河北省农村生源,属于国【guó】家免费医学生。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录【lù】取【qǔ】。

第【dì】二十一条 按照【zhào】各省份【fèn】平行志愿投档原则【zé】录取。学校按“分数【shù】优先【xiān】(分数以投档成【chéng】绩为【wéi】准)”的原则,从高分到低【dī】分【fèn】遵循考生的专业【yè】志愿顺序依【yī】次录【lù】取,若遇投档成【chéng】绩相同时,按各省(自【zì】治区、直【zhí】辖市)确定【dìng】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yè】录取,不设院校【xiào】志愿级差。所有【yǒu】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qiě】不服从专业调剂的【de】考生,作退档处理【lǐ】。

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照已公布的改【gǎi】革方【fāng】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xuǎn】考【kǎo】科目须符【fú】合【hé】学校招【zhāo】生专业选考科目【mù】范围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进行录取,不【bú】设【shè】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chéng】绩相同时【shí】,按各省(自治【zhì】区【qū】、直辖市)确定【dìng】的同分排序【xù】规【guī】则进行专业录取。若生源省份无【wú】同分【fèn】排序规则,依次【cì】按照语【yǔ】文【wén】、数学、外语成绩择优【yōu】录取。

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qū】的考生,根据【jù】当【dāng】地招生办法【fǎ】,录取时【shí】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àn】专业志愿排队录取【qǔ】”的【de】录取【qǔ】规则。

第二十二条 投【tóu】档时,对教育部和各【gè】省(自治区、直【zhí】辖【xiá】市【shì】)教【jiāo】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zhèng】策【cè】性加分,学校只选【xuǎn】择一项最高分,且【qiě】最高不超过【guò】20分。所有【yǒu】招生专业无男女【nǚ】比例限制,无应往届要求【qiú】。

第二十三【sān】条 学校本【běn】科招【zhāo】生录【lù】取无外语口【kǒu】试环节,外语教学语种【zhǒng】为英语,建【jiàn】议【yì】高考应【yīng】试语种为非英【yīng】语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 录【lù】取考生体检要求【qiú】要【yào】符【fú】合【hé】教育部《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教学〔2003〕3 号)(简【jiǎn】称《指导意见》)及相关补【bǔ】充规定执行。

具体补充规定如下:

1.考生【shēng】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liè】出【chū】的六大类疾病,学【xué】校不予录【lù】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yì】见》第二条列出的【de】色盲、色【sè】弱【ruò】者,学校【xiào】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医学技术【shù】类、中【zhōng】药学类、药学类、护【hù】理学类、生物工程类【lèi】专业、应用心理【lǐ】学、健康服务与管理【lǐ】等专【zhuān】业不予录【lù】取。

3.考生【shēng】患有《指导意见》第三【sān】条【tiáo】列出【chū】的任何一【yī】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dà】于800度的,一【yī】眼【yǎn】失明另【lìng】一眼矫正到4.8镜片【piàn】度数大于400度的,两【liǎng】耳听力均在3米以【yǐ】内,或一耳听力【lì】在5米【mǐ】另一耳全聋的,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报考【kǎo】学校【xiào】医药类专业。

4.不鼓励躯【qū】干或肢体残疾【jí】考生报考医【yī】药学类专业,否则将难以【yǐ】完成【chéng】学业。

5.护理学专业男女生不限,根据专业就业要求,男【nán】生身【shēn】高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低于1.55米,慎【shèn】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hòu】,学校要【yào】进【jìn】行新生入【rù】学资格和身【shēn】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jiàn】的【de】将取消入【rù】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