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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西电子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5:51:54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山西电子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2024山西电子【zǐ】科技【jì】学院录取规则【zé】已【yǐ】经公【gōng】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yǒu】变动【dòng】,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chí】“学【xué】校负【fù】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xiá】市)招生主管【guǎn】部【bù】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六条学校实【shí】行“在思想政治品【pǐn】德考【kǎo】核合格【gé】、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yè】培养【yǎng】要【yào】求、投档成【chéng】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志愿情况确【què】定【dìng】投档比例【lì】。按照顺序志愿【yuàn】投档【dàng】的批次,调【diào】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八条高考改革省【shěng】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份【fèn】文件【jiàn】执【zhí】行,高考【kǎo】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zú】学【xué】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第二十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cǎi】用“分数【shù】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jì】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fèn】排序【xù】进【jìn】行录【lù】取。投档成【chéng】绩相同时【shí】,按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shì】)确定的同分排序细【xì】则录【lù】取。对未【wèi】被所报专业【yè】志愿【yuàn】录取同时又【yòu】服从专业调剂【jì】的考生,参照【zhào】考生【shēng】所填报的相关专【zhuān】业志愿,按成【chéng】绩【jì】从高分到低【dī】分调【diào】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xiān】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能满【mǎn】足专业志愿【yuàn】又【yòu】不服【fú】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实【shí】行【háng】高考【kǎo】综合改【gǎi】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guī】定【dìng】和投档【dàng】原则按【àn】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xiàng】关规定执行。投档成绩相同时,按【à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lù】取。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zài】文化考试成【chéng】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yīng】科类和批【pī】次【cì】的最低录取控制分【fèn】数【shù】线【xiàn】的【de】考生中,执行生源所【suǒ】在省该类专业【yè】的投档规则,对【duì】进档【dàng】考生【shēng】按投档成绩从【cóng】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èr】十二条学校同意并执行国家和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jiāo】育行政部门、招生【shēng】主【zhǔ】管部【bù】门有【yǒu】关加分或【huò】降分投档的【de】政策。

第二【èr】十三【sān】条学校【xiào】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xué】,建议非英【yīng】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学【xué】校不开设【shè】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第二十四条学校【xiào】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háng】教育部、原卫【wèi】生【shēng】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jí】有关补【bǔ】充规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guǎn】理专业【yè】考生须同时符合《民用航空人员【yuán】体检【jiǎn】合【hé】格证【zhèng】管理规则》(CCAR-67FS-R4)及《空勤人员和空【kōng】中交通管【guǎn】制员体【tǐ】检鉴定医【yī】学标【biāo】准》(AC-67FS-001)IV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