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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0:57:43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dàng】比【bǐ】例、专业分配、调剂规【guī】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róng】,供大家参考【kǎo】,如有变动,以学校最【zuì】新公布的【de】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招收专业有学前教育、学前教【jiāo】育(高本贯通)、早期教育【yù】、早期教育(高【gāo】本【běn】贯通【tōng】)、特殊教育、小学语文教育【yù】、小学数学【xué】教育、美术教【jiāo】育【yù】、美术教【jiāo】育(高本贯通)、小学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艺术设计、现代物【wù】业管理、休闲体育、婴幼【yòu】儿托育服【fú】务与管理、网络营【yíng】销与直播电商、智慧健【jiàn】康养老服务与【yǔ】管理【lǐ】、舞蹈表演、钢【gāng】琴【qín】调律【lǜ】、画艺术、社区管理与服务、数字媒体技术、戏剧影视表演。

学前【qián】教育(高本【běn】贯通):我【wǒ】校与【yǔ】绥化学院学【xué】前教育专业(本【běn】科)对接【jiē】,学生贯通培【péi】养入学【xué】后,前三年在黑龙江幼儿【ér】师范高等专科学校【xiào】培养,由黑龙江幼儿【ér】师范高【gāo】等专科学【xué】校负责教【jiāo】育教学日常管【guǎn】理,前三年为专【zhuān】科学籍;经转段考核合格的学生【shēng】,以专升【shēng】本形式进入对接本【běn】科【kē】院校后转为本科【kē】学【xué】籍,由本科院校【xiào】按【àn】照规【guī】定进行日常教学和学籍管理。

美术教育(高本贯【guàn】通【tōng】):我校与牡丹江师【shī】范学院【yuàn】美术【shù】学专业(本科)对接【jiē】,学【xué】生贯通培养入学后,前【qián】三年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yǎng】,由黑【hēi】龙【lóng】江【jiāng】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教【jiāo】育教学日常管【guǎn】理,前三年为【wéi】专科学籍;经转段考【kǎo】核【hé】合【hé】格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jìn】入对【duì】接本【běn】科院校后转为【wéi】本科学【xué】籍,由牡丹江师范学院负责教育教【jiāo】学管理,由黑龙江幼儿【ér】师【shī】范高【gāo】等专科学校负责住宿及教【jiāo】学【xué】场地管理。

早期教育(高本贯通):我【wǒ】校与【yǔ】佳木斯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对接,学生贯通培养【yǎng】入学后,前三年在【zài】黑龙江幼儿师范高【gāo】等专科学校培养【yǎng】,由黑龙江幼儿师范高【gāo】等【děng】专科学校【xiào】负【fù】责教育教【jiāo】学日常管【guǎn】理,前三年为专科【kē】学籍;经转段考【kǎo】核合格的学生【shēng】,以【yǐ】专【zhuān】升本形式进【jìn】入【rù】对接【jiē】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jí】,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jìn】行日常教【jiāo】学和【hé】学籍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dì】十六【liù】条 学校根【gēn】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jiàn】的【de】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jì】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 学校对【duì】考生体【tǐ】检【jiǎn】的要求依【yī】据教【jiāo】育部《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认定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进【jìn】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zé】,根据【jù】考生总分进行排序【xù】,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投档(按照志愿顺序【xù】),由院校择优录取【qǔ】。优【yōu】先满足【zú】投【tóu】档成【chéng】绩高的考生专【zhuān】业志愿,专业【yè】志愿之间【jiān】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zhào】“招【zhāo】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qǔ】规则确定专【zhuān】业)。考生【shēng】所【suǒ】有专业【yè】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fú】从专【zhuān】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tóu】档【dàng】成绩从高到【dào】低【dī】调剂到【dào】其它【tā】未录满专业录【lù】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yī】条【tiáo】 总分相同时,按照各【gè】省【shěng】级招生主管部【bù】门确定的成绩排【pái】序规则进行录取。若无成【chéng】绩排序规则,综合改革省【shěng】份【fèn】考生【shēng】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其他省【shěng】份按照考【kǎo】生单科成绩排序规则【zé】依次录【lù】取。文史类【lèi】考【kǎo】生按【àn】照语文、外语【yǔ】、文科综【zōng】合、数学成绩的【de】顺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èr】条 学校补录【lù】工作严格执【zhí】行补【bǔ】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shàng】的考生,按【àn】照从高分到【dào】低分的原则【zé】进【jìn】行录【lù】取,直至【zhì】缺额计划【huá】录满为止。

第二十三条 艺体类专业(音乐教育【yù】、美术教育【yù】、舞蹈教育、艺【yì】术设计、钢琴调律、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书画艺【yì】术、戏【xì】剧影视【shì】表演)录【lù】取规【guī】则为【wéi】:参加省统考专【zhuān】业成绩【jì】合格,按【àn】投档成【chéng】绩【jì】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fèn】顺序录取。如综【zōng】合【hé】成绩相【xiàng】同,依次按专业【yè】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到【dào】低排序录取,如专【zhuān】业课省【shěng】统考成绩仍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jì】择优录取,如文化【huà】课成绩仍相同,再【zài】按照语文、数学、外【wài】语单科成绩排序【xù】规则择优录【lù】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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