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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1:22:06    发布【bù】: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城建【jiàn】职业【yè】技术学院录取规【guī】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yè】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qiú】等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供大家参考【kǎo】,如有变【biàn】动,以学校最新公布【bù】的【de】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shěng】(自治【zhì】区【qū】、直辖市)级招办统一【yī】组【zǔ】织下进行,实行“学【xué】院负责,招办监督” 的招生工作体制【zhì】。

第【dì】十四条【tiáo】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yōu】”的录取原则,各省【shěng】(市、区)招【zhāo】生委员会划定的【de】录取最低控【kòng】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新高考类别分类录取。

第十五条【tiáo】  根【gēn】据各【gè】省(市、区)教育考试院规定【dìng】设置投档比【bǐ】例【lì】。

第十【shí】六【liù】条  高考【kǎo】成绩达到投档要求【qiú】的【de】情况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院严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实行志愿顺序的省份,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录取【qǔ】非第【dì】一志愿【yuàn】线【xiàn】上考生。同【tóng】等条件【jiàn】下,优先录取第一【yī】志愿报【bào】考【kǎo】我校的【de】线上考生。

第十七【qī】条  严格执行【háng】考生【shēng】所【suǒ】在省(市【shì】、区)教【jiāo】育考试【shì】院【yuàn】关【guān】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yǒu】关【guān】规定。原则【zé】上按照公布【bù】的各专业招生计划【huá】执行录取,当录取过【guò】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bú】变的【de】前【qián】提下【xià】,适当调【diào】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十八【bā】条  对【duì】于进【jìn】档考【kǎo】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xún】志【zhì】愿择优【yōu】录取,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d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qí】第二、第三【sān】等专业志愿顺序【xù】择【zé】优录取。进档【dàng】考生投档分相【xiàng】同的情【qíng】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àn】考【kǎo】生所在省(自【zì】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十九条【tiáo】  考生所有专业志【zhì】愿都无【wú】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zé】按照【zhào】考生成绩从【cóng】高到低调剂【jì】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lù】取满额【é】的专【zhuān】业【yè】。若不【bú】服从专【zhuān】业调剂,或服从【cóng】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é】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yǒu】关规【guī】定的考生【shēng】作退档处【chù】理。

第【dì】二十条 各专业【yè】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hé】相【xiàng】关科目成绩特殊要【yào】求;考试【shì】语种不限,但学【xué】院仅以英语作为【wéi】基【jī】础外语安【ān】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对省级教育【yù】考试院公示通过的【de】当年度《普通高等学院照顾加分考生【shēng】资格》中【zhōng】的加分予以认【rèn】可。对于享受【shòu】加【jiā】分政策的考生,以加分后的【de】成绩从高到低【dī】进【jìn】行【háng】排【pái】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