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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11:16:5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3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3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主要包含【hán】院校概况、招生【shēng】专业【yè】、招【zhāo】生计划、报考条件【jiàn】、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报考办法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1.专业课报考

凡生源【yuán】所【suǒ】在地设有【yǒu】省级【jí】艺术(美术类、音【yīn】乐类【lèi】、舞蹈类)统考或联考的省份,我院直接【jiē】使用省级统考或【huò】联考专业成【chéng】绩,考生必【bì】须取得省级统考或【huò】联考合格【gé】证。

未设统考或联考【kǎo】的省份,我校【xiào】今【jīn】年暂不【bú】设校考,在录取中承认其【qí】他本科院【yuàn】校相同【tóng】或相近专【zhuān】业校考合格成绩。

2.文化课报考

获【huò】得省级统【tǒng】考合格证(针对美术【shù】类考生及设有省级音【yīn】乐统【tǒng】考、舞蹈统考的省份)或其他院校【xiào】音乐表演【yǎn】、作曲、舞蹈教育或相近专业校【xiào】考【kǎo】专业合【hé】格证(针对未【wèi】设省级统考的省份【fèn】)的考生,可【kě】到户口所在地的【de】招生主【zhǔ】管部【bù】门【mén】办理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录取原则

学院招生【shēng】录取工【gōng】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bá】、公【gōng】开程序的原则。执行【háng】国【guó】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xiá】市招生【shēng】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cè】、以及我院的有【yǒu】关规定。

考生专业课达【dá】到我院【yuàn】报考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jì】达到所【suǒ】在【zài】省划【huá】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不同省份,对进档考生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设有省级统考【kǎo】及联考的【de】省份:依【yī】据生【shēng】源地省招办相关【guān】录【lù】取政策,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dī】择优录取,专业【yè】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gāo】者优【yōu】先录【lù】取;有主科成绩【jì】(声乐、钢琴【qín】、作曲、舞蹈)的省份,按主科成绩从高到低【dī】择优录【lù】取,主科成绩【jì】相同时,专业总分高【gāo】者【zhě】优先录取【qǔ】。

2.未设省级统考及联考的【de】省份:在专业课【kè】达到【dào】我院报考要求的情况下(获得其【qí】他院【yuàn】校相关【guān】专业校考合【hé】格证),按文化【huà】成绩从【cóng】高到低择优【yōu】录取【qǔ】。同等条【tiáo】件【jiàn】下,优先【xiān】录取单科【kē】分数较高(科目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的考【kǎo】生。

3.报考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须具有钢琴专业合格成绩。

4.无作曲专业统考的省市,考生须【xū】具【jù】有钢琴【qín】或其他器乐类统考合格成绩;如无器乐类统【tǒng】考,承认【rèn】其他本科院校相关专【zhuān】业校【xiào】考合格成绩。作曲专业【yè】在【zài】录取过程中,同等【děng】条件下优【yōu】先录取具【jù】有【yǒu】钢琴合格成绩考生。

5.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色弱、色盲考生限报。

6.舞蹈教育专业要求热爱舞蹈事业,身体健康,符【fú】合《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zuò】指导【dǎo】意见》相关【guān】规定。五官【guān】端【duān】正,气【qì】质良好【hǎo】,身材匀【yún】称,协调性佳,肢体无【wú】残疾,身体【tǐ】各关【guān】节及骨骼均无疾病。具有一定【dìng】的舞蹈基本功和独立完成完整的舞蹈作品【pǐn】的能力【lì】。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包【bāo】含身高1.70米【mǐ】)、女生【shēng】身【shēn】高1.60米以上【shàng】(包含【hán】身高1.60米),如患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de】病症【zhèng】者【zhě】限报【bào】。

招生专业

2023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收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22000元/生、年;住【zhù】宿【xiǔ】费1500/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zhǔn】详见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zhāo】生办公室公布【bù】的招生【shēng】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de】2023年新生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复查

新【xīn】生【shēng】入【rù】学后,我院在三个【gè】月内按照国家【jiā】招生规定对其进【jìn】行全面复查。复【fù】查合格【gé】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jí】。复查不合格者,我院【yuàn】视情况予以处【chù】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gé】。

本原则由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天【tiān】津市【shì】宝坻区京【jīng】津【jīn】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北京【jīng】科技大【dà】学天津学院

邮编:301830

联系电话:022-22410960、022-22410969

学校网址:http://tj.ustb.edu.cn

电子邮箱:Tjzhaosheng@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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