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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更新:2024-9-21 11:13:47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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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202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gōng】平选拔、公开【kāi】程序的【de】原则【zé】;执行教【jiāo】育部和【hé】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chéng】公布的有关规定【dìng】;以考【kǎo】生填报的【de】志愿和考生的总成绩(考生文化【huà】基础考试成【chéng】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quán】面考【kǎo】核,择优录取【qǔ】。录取【qǔ】过程中,自觉接【jiē】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jì】检监督部门、考生和【hé】社【shè】会各【gè】界【jiè】的监督【dū】。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tiáo】 专【zhuān】业志愿录取,如【rú】考【kǎo】生符合专业录取要求【qiú】,以投【tóu】档分数【shù】优【yōu】先为原则【zé】,即先按高分到【dào】低【dī】分排队,依次按照【zhào】考生填报的专业【yè】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shù】未达到【dào】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dá】到【dào】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yī】此类推【tuī】,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zhì】愿。在考生所报专【zhuān】业志愿【yuàn】均未被录取情【qíng】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zhě】,可调到未录【lù】满专业;对不服【fú】从调剂【jì】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bú】设分【fèn】数【shù】级差。

第【dì】十二条 对政策加【jiā】分考生【shēng】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dìng】的实行属地【dì】化管【guǎn】理的原则,执行考生天津【jīn】市招生委员【yuán】会【huì】制定的加分政【zhèng】策【cè】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tiáo】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单科分数【shù】较高【gāo】(依次为语文、数学【xué】、综合能力【lì】、外语【yǔ】)的考生。

第【dì】十四条 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fā】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yì】见》的有关要求,对【duì】考生身体【tǐ】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bú】符【fú】合【hé】标准的,按【àn】指导意见【jiàn】的相关规定处理【lǐ】。

第十【shí】五条 我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gòng】外语课程均为英【yīng】语,小语种【zhǒng】考【kǎo】生慎重填报【bào】。

第十六条 学院在接到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

第十【shí】七条 已【yǐ】被我院高【gāo】职分类【lèi】考试招【zhāo】生录【lù】取的考生,不可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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