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gèng】新【xīn】:2024-9-21 11:42:02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招【zhāo】生录取(同时适用【yòng】于单独招【zhāo】生【shēng】录取):我校根据【jù】教育部【bù】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àn】教【jiāo】育【yù】部要求,坚持【chí】公平、公正、公开、择【zé】优录取招生原则【zé】,文史理工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yuán】则,择优录取;艺术【shù】类专业需参加所在省的全省【shěng】专【zhuān】业统考,成绩合格【gé】。
2.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3.学校按照各【gè】省(市、区)教【jiāo】育考【kǎo】试院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wǎng】上【shàng】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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