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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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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jìng】争、公【gōng】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hé】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wěi】员【yuán】会制定的【de】录取政策、以及本【běn】章程公布的有关【guān】规定;以考生【shēng】填报【bào】的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kǎo】生还须有【yǒu】省【shěng】联考、统考【kǎo】合格成绩)为【wéi】录取依据【jù】,择优【yōu】录取【qǔ】。录取过程【chéng】中,自觉接受【shòu】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tiáo】 艺术类专业【yè】录取时使用考生所【suǒ】在省份的相关专业联【lián】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shěng】份招【zhāo】生【shēng】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cóng】高分【fèn】到【dào】低【dī】分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2024年学校共有教育类、艺术设计类、语言类、建设【shè】工程【chéng】管理类、测绘地理信息类、汽车【chē】制造类、自【zì】动化类【lèi】、机【jī】械设计制造【zào】类等专业类【lèi】按大类【lèi】招生。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学和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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