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7:36:08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波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xiào】拟招【zhāo】收【shōu】全日【rì】制【zhì】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6人(含统考【kǎo】生和推免生),具体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yè】、学制、拟招生计划等信息【xī】详见《宁波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shēng】专业目录》。

特别提示:招【zhāo】生专业【yè】目【mù】录中拟【nǐ】招生人数为预【yù】计招生数,仅供各位【wèi】考生参考。录取【qǔ】阶段,我【wǒ】校将根【gēn】据教育部正式【shì】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shù】、生源【yuán】质量、一志愿统考生上线数【shù】量和学【xué】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学院(或专业【yè】)的招【zhāo】生计划做出适当调【diào】整。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tōng】高校、成人高校【xiào】、普通【tōng】高校举【jǔ】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děng】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jiā】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yè】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lù】取【qǔ】当【dāng】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yǐ】及国家承认学历【lì】的本科【kē】结业生【shēng】,按本【běn】科【kē】毕业同【tóng】等学【xué】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满足我校招生专【zhuān】业【yè】所列备注【zhù】要求,详见《宁【níng】波工程学【xué】院2024年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报名【míng】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shàng】确认【rèn】两个阶段。所有考【kǎo】生【shēng】均须在规定时【shí】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rèn】,逾期不再【zài】补办。

应届本科【kē】毕业生【shēng】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xiào】所在地省级教育【yù】招生考【kǎo】试机构指定的报考【kǎo】点,其中成人高【gāo】校【xiào】应【yīng】届本科【kē】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zhǐ】定的报考点。其他考【kǎo】生【shēng】应【yīng】选择【z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měi】天9:00—22:00。网上预【yù】报名时间为【wéi】9-21至9-21,每天9:00—22:00。

2.考生应【yīng】在规定时间登录【lù】“中【zhōng】国研究【jiū】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jiǎn】称“研招网”)浏览【lǎn】报考须【xū】知,并按省级教【jiāo】育招【zhāo】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yào】求报名。报名【míng】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xìn】息或重新【xīn】填报报【bào】名信息【xī】,但【dàn】每位考生【shēng】只【zhī】能保【bǎo】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bú】得修改报名【míng】信【xìn】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shí】填写本人所受奖【jiǎng】惩情【qíng】况,特【tè】别是在参加【jiā】普通【tōng】和【hé】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quán】国硕士研【yán】究生招【zhāo】生考试、高等教育自【zì】学【xué】考试【shì】等国【guó】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jiǎ】者,将按照【zhào】《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guī】处理办【bàn】法【fǎ】》《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háng】为处理【lǐ】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míng】期间将【jiāng】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jìn】行网上校验,考生可【kě】上网查看学历(学【xué】籍【jí】)校验结果【guǒ】。考【kǎo】生可在报【bào】名前或报名期【qī】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shēng】信息网”(网【wǎng】址【zhǐ】: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rén】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xué】历(学籍)网【wǎng】上校验【yàn】的考生不予录取。

7.按规定【dìng】条件申请【qǐng】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shēng】,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dìng】申【shēn】报的,不享【xiǎng】受【shòu】相应加分政策【cè】。

8.残疾【jí】考生如需组考单【dān】位在考试【shì】期间提供合理考试【shì】便利服【fú】务的,应于报名阶【jiē】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wǒ】校沟【gōu】通【tōng】申请【qǐng】,以便提前做【zuò】好安【ān】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bìng】选【xuǎn】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jiàn】及相关政策要求,造【zào】成后续不能【néng】网上确认、考【kǎo】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de】,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àn】要求准【zhǔn】确填写个【gè】人【rén】网上报名【míng】信息并提供真实【shí】材料。考生【shēng】因网报信息填写【xiě】错误、填报虚【xū】假【jiǎ】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shì】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chéng】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tōng】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机构、报考【kǎo】点以及我【wǒ】校官【guān】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què】认、考试安排及注意【yì】事项等,积【jī】极配合【hé】完成相关【guān】工作【zuò】。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wǎng】上确认时【shí】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根【gēn】据国【guó】家招【zhāo】生工作安排和本【běn】地区报考【kǎo】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bù】,请考生及时关【guān】注。

2.考生【shēng】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hé】报考【kǎo】点,根据核【hé】验工作要求提【tí】交有关补充材料【liào】。

3.所有考生均【jun1】应当【dāng】对本人网上报【bào】名【míng】信息进行【háng】认真核对并【bìng】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shēng】确认【rèn】后一【yī】律不作修改,因考【kǎo】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yī】切后果【guǒ】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2024年招生章程及招【zhāo】生【shēng】专【zhuān】业目录,详细了解各【gè】专业的报考【kǎo】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zhù】等【děng】信息。

(一)我校【xiào】对【duì】考生网上填报【bào】的报【bào】考信【xìn】息进行全面审查【chá】,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三【sān】)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miǎn】生【shēng】),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àn】有【yǒu】关【guān】规定取消报考资【zī】格、复试资格【gé】、录【lù】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zì】行下载打印《准【zhǔn】考证》。《准考证》使【shǐ】用A4幅面白纸打【dǎ】印【yìn】,正、反两面在使用【yòng】期间不得【dé】涂【tú】改或【huò】书写。考【kǎo】生凭下【xià】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yǒu】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hé】复试【shì】。

注【zhù】意:请考生务【wù】必妥【tuǒ】善保管【guǎn】个人【rén】网报用户名、密码及【jí】《准考证【zhèng】》、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zào】成损失。

(二)初试时间

9-21至【zhì】24日(每【měi】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kǎo】试时间以【yǐ】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地点

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四)初试方式 均为笔试。

9-21上【shàng】午  思想政【zhèng】治理论、管理【lǐ】类综合能力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形式

主要有笔试、面试等。复试由我校组织安【ān】排【pái】,采取【qǔ】差额形式,差【chà】额比例一【yī】般【bān】不低于120%。复试时间一【yī】般为2024年9-21月份,具【jù】体【tǐ】复试办法【fǎ】和程【chéng】序另【lìng】行公布。复试考【kǎo】试科目详见《宁波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调剂

调剂工作办法和程序由【yóu】我校按教【jiāo】育部有关政策【cè】以及学科【kē】建设【shè】和发展【zhǎn】的需要确【què】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我校【xiào】将根据复试录取情况,通过【guò】学校【xiào】官方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届时【shí】,考生【shēng】可通【tōng】过【guò】教育部“全【quán】国硕【shuò】士生招生复试调剂【jì】服务系统【tǒng】”填报【bào】调剂【jì】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gōng】作根【gēn】据《残疾人【rén】教育条例》和《教育【yù】部【bù】办【bàn】公厅 卫生【shēng】部办公厅关【guān】于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学生【shēng】入【rù】学身【shēn】体检查取消乙【yǐ】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jiàn】规定,参照【zhào】《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jí】人联合【hé】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的通【tōng】知》(教学〔2003〕3号)等文【wén】件要求执行【háng】。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应【yīng】到二级甲等【děng】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gé】检查【chá】,具【jù】体体【tǐ】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guó】家下【xià】达的招生计划、复【fù】试录【lù】取办法以及考生【shēng】初试和复【fù】试成绩、思想【xiǎng】政治表【biǎo】现、身心健康状况等【děng】择【z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诚信【xìn】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chóng】要内容和录【lù】取【qǔ】的【de】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hé】不【bú】合【hé】格者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shēng】确【què】认【rèn】的报考信【xìn】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bú】作修改,对报考资【zī】格不符合规【guī】定【dìng】者不予录取。

(三)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到【dào】校【xiào】办理报到入【rù】学手续【xù】。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yǒu】关证明事先向所【suǒ】在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bú】超过两周(从【cóng】报【bào】到截止日起计),未经【jīng】请假或请假【jiǎ】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lì】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wéi】放【fàng】弃入学资格。

(四【sì】)应【yīng】届本科毕业【yè】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luò】教育届时可毕【bì】业本【běn】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bì】业证书者【zhě】,录取资格无【wú】效。

(五)新生报到入【rù】学后,我校将对【duì】其【qí】进行思想政治素【sù】质和道德【dé】品质、专【zhuān】业素质、健【jiàn】康状况等全面复查【chá】,发【fā】现有不符合【hé】标准者按照【zhào】有关【guān】规定进【jìn】行处理。对新生复查【chá】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qíng】况【kuàng】、处理【lǐ】情况在全【quán】校范围内公开。

(六【liù】)被【bèi】录取【qǔ】的新生(录取资格【gé】无【wú】效的【de】除外),可以申请保【bǎo】留【liú】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de】条件、期限等根据【jù】《宁波工【gōng】程学院【yuàn】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宁工发【2022】62号)文【wén】件【jiàn】执行。

十、违规处理

对【duì】在【zài】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fǎn】考试管理【lǐ】规定和考场【chǎng】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àn】《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fǎ】》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lǐ】办法》(教育【yù】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lǐ】。对在校【xiào】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yǔ】处【chù】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shēng】,将通【tōng】知考【kǎo】生所【suǒ】在单位【wèi】,由考生所【suǒ】在单位视【shì】情节给予党【dǎng】纪或【huò】政纪处分;构成违【wéi】法的【de】,依法追【zhuī】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shì】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中如有【yǒu】违【wéi】规【guī】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shì】考生诚信【xìn】档案》,并【bìng】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rù】考生【shēng】人【rén】事【shì】档【dàng】案,作为其今【jīn】后升学【xué】和【hé】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学费和奖助政策

学【xué】费标准、奖【jiǎng】助办法、住宿情况【kuàng】等详见【jiàn】https://graduate.nbut.edu.cn/yggz/jzgl.htm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处,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行政楼122室,邮编:315211

电话:0574-87616880

Email:graduate@nbut.edu.cn

官【guān】方网站:https://graduate.nbut.edu.cn

所报考专业【yè】的具【jù】体【tǐ】情况及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xiáng】见【jiàn】:https://graduate.nbut.edu.cn/zsgz1/lxyx.htm

十三、其他

(一)我校设有风华校区【qū】、翠【cuì】柏校区和【hé】前湾校区三【sān】个校区,研究【jiū】生培养所【suǒ】在【zài】校区为风【fēng】华校区。

(二【èr】)请考生及时关注宁波【bō】工【gōng】程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以获【huò】取【qǔ】我【wǒ】校研究生【shēng】招生相关的最新【xīn】信息。

(三)本章程由【yóu】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shēng】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yǔ】国家后【hòu】续相【xiàng】关【guān】文件冲突之【zhī】处均以教【jiāo】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kǎo】试院【yuàn】相关【guān】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