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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鸡中北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0:48:5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宝鸡中北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宝鸡中北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宝鸡中北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shí】国务院考试招生【shēng】制度改革意【yì】见【jiàn】,确保我院高【gāo】职分【fèn】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宝鸡中北职业学院

1.国标代码:14770  在陕招生代码:8155

2.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宝鸡中北职业学院

5.证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办学地点

1.学院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蟠龙新区龙翔大道066号

2.邮政编码:721302

3.学院网址:https://www.bjzbzyxy.com/

第四条 宝鸡中北【běi】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教育【yù】部备案、陕西中北铁道教育【yù】集团【tuán】创【chuàng】办的省属【shǔ】全日制普通高等【děng】职业【yè】院校。学院【yuàn】前【qián】身是成立于1997年的【de】陕西【xī】中北专【zhuān】修学【xué】院,现有【yǒu】教职工300多名,在校学【xué】生3514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高职分类【lèi】考试招生采取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成立了【le】高职分【fèn】类考试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领导小【xiǎo】组下设【shè】政策宣传组【zǔ】、考试考【kǎo】务组、招生工作组【zǔ】、纪检监察组、后【hòu】勤保【bǎo】障组、安全保卫组六个【gè】工【gōng】作组【zǔ】

第六条 学【xué】院高【gāo】职分类【lèi】考【kǎo】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工【gōng】作组职责【zé】是:

1.领导小【xiǎo】组全面领导高职分类考试【shì】招生的各项工【gōng】作。研究确定【dìng】招生工作政策【cè】,落实【shí】省教育【yù】厅、省考试院【yuàn】相关规【guī】定,决定招生工【gōng】作重大事项。

2.学院招生工作组负责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各项决定。

3.各小组分工负责招生政【zhèng】策【cè】宣传、考试【shì】考务【wù】、招生【shēng】工作、纪律监查、后勤【qín】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落【luò】实高职分类考【kǎo】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

学院【yuàn】招生咨询电【diàn】话为【wéi】:0917-8813666、0917-8813999。

第【dì】七条我校单【dān】独考试【shì】招生工作【zuò】,严格实施阳【yáng】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xī】,落实"十公开工【gōng】作要求,接受【shòu】学校纪检部【bù】门和【hé】广大考生的全【quán】程监【jiān】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工作在阳光下【xià】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zhāo】生【shēng】工作公【gōng】平公正,规【guī】范有序开展。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jiè】机构和【hé】个人私自从事招【zhāo】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我院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科类均为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三校生。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试办法

第十条报名条件

申请【qǐng】参加高【gāo】职【zhí】院校【xiào】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xū】完成2024年陕西省普通【tōng】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tǒng】考)报名【míng】或【huò】陕西省普通高校【xiào】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职【zhí】教单招)报【bào】名手续。

第十一条 入学申请

符合报名【míng】条件且有申请【qǐng】意愿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zhì】18日【rì】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yù】考试院门【mén】户【hù】网站【zhàn】(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shì】信【xìn】息网(网址【zhǐ】:http://www.sneac.com),根据【jù】学院分类【lèi】考试【shì】招生章程【chéng】和招生计划【huá】提出入学考试申请。符合高职院【yuàn】校免试【shì】招收【shōu】条件的中职【zhí】技能拔点毕业生,向【xiàng】学【xué】院提出入学申【shēn】请,学【xué】院对考生免试【shì】入【rù】学【xué】资格进行审查,按《关于做好陕西省【shěng】高等职业院校面试招收中【zhōng】职技能拔【bá】点毕业生工【gōng】作的通知【zhī】》(陕招办[2014]21号)执行。

第十二条专业申请 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4年3月15至19日【rì】17:00前,登【dēng】录我院官网(网址:https://www.bjzbzyxy.com/)进行网上【shàng】或到校现场专【zhuān】业【yè】申请、确认信息、打印准考证(按照准【zhǔn】考证时间地点参【cān】加【jiā】测【cè】试【shì】)。

第十三条对【duì】申请【qǐng】入学考生进行相应的考核测试。主【zhǔ】要【yào】考察考生【shēng】文化【huà】素【sù】质和职【zhí】业适应性(职业兴趣取【qǔ】向和【hé】个【gè】性思维品质),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两部分。

文化【huà】素质测试(满【mǎn】分200分):2024年3月20至21日8:9-21:30进行测【cè】试。分“三校生”、“高中【zhōng】同【tóng】等【děng】学【xué】力人员”与“普【pǔ】通高中生”以及“具备高【gāo】中学历的退役士【shì】兵”三种方式【shì】进行。

1.“三校生”与【yǔ】“高中同等学力人员【yuán】”笔【bǐ】试科目【mù】为语文、数学【xué】,一张试卷,单【dān】科100分,考试时【shí】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gōng】共基础课【kè】课程标准》进行。

2.“普通高【gāo】中生”参照语文【wén】、数学、外语【yǔ】、思想政治、历史、物理6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suàn】总【zǒng】成绩为【wéi】考生文化素【sù】质测试【shì】成绩(语文【wén】、数学各占40分,其它4科各占30分)。

3.具有高中【zhōng】学历的退【tuì】役【yì】士兵【bīng】,参加【jiā】我【wǒ】院综合评价入学免文化素质测试【shì】,成绩按满分计入。

二【èr】、职业【yè】适【shì】应性(技能)测【cè】试(满分300分【fèn】):2024年3月20至【zhì】21日【rì】8:9-21:00进行测试。分“普通【tōng】高【gāo】中【zhōng】生”、“高【gāo】中同等学【xué】力人员”与“三校生”两种方式进行。

1.“普通高中生”与“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满分300分):

采用现场问【wèn】答的方式【shì】进行【háng】,内【nèi】容为考生基本情【qíng】况介绍、创新意识【shí】、职业兴趣和综合【hé】素质【zhì】测试等。

2.“三校生”(满分300分):

采【cǎi】取专业能力测试【shì】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cè】试以教育【yù】部发布的【de】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zhōng】的核【hé】心专【zhuān】业知【zhī】识为【wéi】基【jī】本【běn】依据【jù】,采取笔【bǐ】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yè】能力,满分【fèn】100分。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bù】发布的中职专【zhuān】业教学标准中【zhōng】核心技术技【jì】能为基本依据【jù】,以现场问答、操作为主,充分体现岗【gǎng】位技能、通用技术等【děng】内容,满【mǎn】分200分。

3.学院于2024年4月7日9:00前按【àn】学院分类【lèi】招生考试章程中规定【dìng】的对考生文【wén】化【huà】素质【zhì】测试成绩与职【zhí】业【yè】适应性【xìng】(技能【néng】)测试成绩的【de】综合评价办法,将考【kǎo】生文化【huà】素质测【cè】试成绩【jì】与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综合【hé】分,形成考生最【zuì】终成绩库【kù】,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依据学【xué】院分【fèn】类考试招生【shēng】章程,按【àn】成绩库中【zhōng】各类考【kǎo】生【shēng】综合分【fèn】由高分到低分排【pái】序依次预录取,专业确定按【àn】照“分数优先、遵【zūn】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第【dì】十五条【tiáo】外语语种要求:各【gè】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院仅【jǐn】提【tí】供【gòng】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tiáo】身体健康要求【qiú】:按【àn】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体【tǐ】检【jiǎn】工作指导意【yì】见》及【jí】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专业调剂录取办法:

各专业计划人数由学院招生工作【zuò】委员会根【gēn】据各专业【yè】报名情【qíng】况可进行【háng】适当调整【zhěng】。当考【kǎo】生所有专业志【zhì】愿均未【wèi】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jì】时,则调剂录取到考生专业志愿相同或相近的计【jì】划【huá】未满【mǎn】额【é】的学科门【mén】类,若相同【tóng】或【huò】相近学科门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来录取满额【é】并符【fú】合录取要求【qiú】的专业【yè】。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jiāng】予以退【tuì】档【dàng】。

第十八【bā】条学【xué】院于2024年4月7日17:00前将预录【lù】取考生信息通过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shì】招生网管理平【píng】台报【bào】送省教育【yù】考【kǎo】试院,并将预录取信息在学院【yuàn】官网上【shàng】公示【shì】。

第十九条预录取【qǔ】考生【shēng】于9-21至【zhì】12日持【chí】本人二代身【shēn】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shēng】办【bàn】办理报到注【zhù】册手续。办理【lǐ】完报到注册【cè】手【shǒu】续的考【kǎo】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tǒng】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zhāo】生。逾【yú】期未报到【dào】注册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

第【dì】二十条首次【cì】预录取考生【shēng】报到注册后,如招【zhāo】生计划未完【wán】成,可申【shēn】请参加递补预录取。递补【bǔ】预录取的【de】考生必须为已【yǐ】上报成绩库的【de】本校生源,且未到【dào】其他任何高【gāo】职院校办理报到【dào】注【zhù】册手续。报【bào】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de】时间【jiān】为4月13日9:00至【zhì】14日17:00。递补预录取考生报【bào】到【dào】注册截止【zhǐ】时间为4月17日【rì】17:00。

第二十一【yī】条【tiáo】学院于【yú】2024年4月18至19日到省教【jiāo】育考【kǎo】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zhèng】式录取备案【àn】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在【zài】官方网站公示【shì】学院正式录取新生【shēng】名单【dān】,同【tóng】时也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第二十二条 高速铁路客运【yùn】服务【wù】、空中乘务专【zhuān】业【yè】资格【gé】测试(身高、体重、身高体【tǐ】重比例)必【bì】须达标。

第二十【shí】三条 学院以不低于实考人数【shù】的【de】3%设定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rén】数。艺【yì】术类专业考生,学院承认陕西【xī】省艺术类【lèi】统【tǒng】考成【chéng】绩。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严格按照陕【shǎn】西省发改委、教【jiāo】育【yù】厅局【jú】有关文件精【jīng】神确【què】定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每生每年7500元;

2.住宿费(带暖气【qì】、空调【diào】、盥洗间):8人间每生【shēng】每年1400;4人【rén】间【jiān】每生每年2800元【yuán】。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èr】十五条【tiáo】 学校建立了以【yǐ】国家【jiā】助学金、国家【jiā】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bǔ】助、学费减【jiǎn】免等多种方【fāng】式并举的【de】奖励资【zī】助体系。在新生入【rù】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dào】”,保证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新【xīn】生顺利入学。

1.国家资助

国家【jiā】助学金:一般困【kùn】难【nán】每生每【měi】年【nián】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měi】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měi】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yuán】地助学贷【dài】款: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在生源地县【xiàn】区【qū】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guó】家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kuǎn】,每生【shēng】每年不【bú】超【chāo】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一等1500元/生•年【nián】、二等800元/生•年、三等600元/生【shēng】•年;

学校助学金:2800元/生•年。

学校勤工助【zhù】学:学【xué】校为帮【bāng】助【zhù】学生顺利完成【chéng】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jīng】神,增强【qiáng】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kāi】展【zhǎn】勤工助学活动,按规【guī】定计酬【chóu】发放。

第九章 其他

第二【èr】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xué】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jiā】招生规定对其进【jìn】行【háng】入学资格复查。资格【gé】审查【chá】合格者【zhě】予【yǔ】以电子注【zhù】册,取得学籍;资【zī】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zhào】教育部有【yǒu】关【guān】规定处理。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制定,上【shàng】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èr】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yù】部及陕西省普【pǔ】通高校招生有关【guān】政策规【guī】定为【wéi】准,宝鸡【jī】中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s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