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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遂宁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xīn】:2024-9-22 17:22:45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wǎng】

2024遂宁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běn】文【wén】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遂宁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hán】投档【dàng】比例【lì】、专【zhuān】业【yè】分【fèn】配、调剂规则、身【shēn】体要求等信【xìn】息【xī】,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bù】的信息为准【zhǔn】。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严格执【zhí】行教育【yù】部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qū】)的【de】招生政策【cè】、原则与规定,实施“阳【yáng】光工程”,坚持公【gōng】开、公平、公正的原则【zé】进行【háng】招生录【lù】取,接受【shòu】纪检监察部门【mén】和社会【huì】监督。

第十五条 学院【yuàn】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dàng】成【chéng】绩作为【wéi】是否录取和专业【yè】安排的主要【yào】依【yī】据【jù】。

第十六【liù】条 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yǔ】的【de】语种,但考生【shēng】进【jìn】校后均以【yǐ】英语【yǔ】为第一外语安排教【jiāo】学。

第十七条【tiáo】 对考【kǎo】生【shēng】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 对报【bào】考我院【yuàn】的往届生和应届【jiè】生一视同仁【rén】,无男女比例限【xiàn】制。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dàng】原则,由高【gāo】分【fèn】到低分,综合考察【chá】,择优录取。未完成【chéng】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非平行志【zhì】愿【yuàn】的省(自治【zhì】区【qū】、直辖市),学【xué】院录取将【jiāng】优先录【lù】取第一志愿的【de】考【kǎo】生。在第一志愿【yuàn】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zhì】愿报考遂宁能源职业学院考【kǎo】生。

2.进档【dàng】考生的专业【yè】录取【qǔ】原则:按照总分优先【xiān】的原则,将【jiāng】进【jìn】档考生从高【gāo】分到低分排序【xù】录取;各专业之间【jiān】不【bú】设级差分;当考生专业志【zhì】愿都【dōu】无法满足时,若考【kǎo】生服从专业【yè】调配,则根据考生【shēng】成绩“从高分到低【dī】分【fèn】”的【de】原则【zé】调配【pèi】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zhuān】业【yè】;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diào】配,学院将作退档处理。

3.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二十条 凡被我院【yuàn】录取的考生【shēng】,进校后按【àn】照【zhào】教育部和我院相关【guān】规【guī】定调换专业,学费按调换后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健康和考试成绩的全面【miàn】复查。经复查确认为【wéi】不合格者,视不同【tóng】情况【kuàng】分别依照【zhào】遂宁【níng】能源职业学院学生【shēng】学籍管理办【bàn】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