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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2 23:11:39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2024年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dà】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襄【xiāng】阳科【kē】技职业学院【yuàn】招生章程,主要包含【hán】办学类【lèi】型、办【bàn】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jiàn】、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wàng】对大家【jiā】有所【suǒ】帮助。

2024年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襄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qiē】实维护学校【xiào】和【hé】考【kǎo】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guó】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gāo】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guān】规【guī】定,结合襄阳科技职业【yè】学【xué】院招生工作实际情【qíng】况,制订本章【zhāng】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襄阳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大道6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 毕业颁证【zhèng】:凡取得本【běn】校正式学籍的学生【shēng】,在规定【dìng】的修业【yè】年【nián】限【xiàn】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guó】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xué】历【lì】证书

第八条 学校简介:襄【xiāng】阳科【kē】技职业学院是以襄阳技【jì】师学院为【wéi】基础,2023年5月【yuè】经【jīng】湖北【běi】省人民政【zhèng】府新批准【zhǔn】、教育【yù】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děng】职业院校。

学校【xiào】交通便利,地处诸【zhū】葛亮躬【gōng】耕地【dì】,历史文化名【míng】城——襄阳,位于襄阳市【shì】东津新区孟浩然故里【lǐ】鹿门山下、襄阳【yáng】科学【xué】城中心位置,紧临襄【xiāng】阳东站(高铁【tiě】站),是【shì】襄【xiāng】阳市人【rén】民政府确定的东津新区十【shí】大公共【gòng】建设项目之一。

学校办【bàn】学条件优越。总规【guī】划【huá】占地1008亩,建筑面【miàn】积36万平【píng】方米。教学楼、实【shí】训楼、图馆、学生【shēng】公寓、学生食堂、运【yùn】动【dòng】场等【děng】教学及生活【huó】设施一应俱全【quán】。学校建有机【jī】械加工、汽车维修等【děng】7个校内实训基地【dì】,数【shù】控车【chē】、数控铣【xǐ】、光机【jī】电设备安装【zhuāng】与调试等【děng】40个【gè】实验、实训室,教学、实训【xùn】、实【shí】验设备资产1.6亿元,可容纳【nà】全【quán】日制在校生10000人,已建设成为【wéi】以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jì】能鉴定、竞【jìng】赛集训【xùn】、公共实训、就业服务 “六位一体”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专业设置合理,现有智能制造、电气与自动化工程、车辆工程、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经济【jì】与管理、现代服务、公共课部和【hé】继续教育学院【yuàn】等八个教学单【dān】位,紧贴【tiē】市场需求,现开设【shè】高、中职专业30余个【gè】,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3个,省【shěng】级品【pǐn】牌特色专业10个,襄阳市技能人【rén】才紧缺专业4个。全日制在校生近【jìn】8000人,年承担各级各类职业【yè】培训10000人次以上。

学校师【shī】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zhí】工397人,其中正高【gāo】级职【zhí】称10人,副高级职称93人【rén】,研究生65人,省市级名师工匠、技术能手20余人,大师工作室6个。

学校办学理【lǐ】念先进【jìn】。秉承“德技兼【jiān】修 知行【háng】合一【yī】”的校训,坚持“校企合【hé】作 共育人才”的【de】办学模式和“1+X”证【zhèng】书制度(毕业证【zhèng】+若干技能等【děng】级证书),始【shǐ】终将产教融合作【zuò】为【wéi】办学的【de】重要举措,着力培【péi】养具有工匠精神和工匠能力的【de】高技能人【rén】才。

学【xué】校【xiào】办学成果丰硕【shuò】。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第六届黄炎【yán】培职业【yè】教育优【yōu】秀学校【xiào】、全【quán】国高技能【néng】人【rén】才培育突出贡献单【dān】位【wèi】等荣誉【yù】称号,是全国首批高技能【néng】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湖【hú】北省紧缺技能人才【cái】振【zhèn】兴【xìng】计划【huá】师资培训基地、湖北省唯【wéi】一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和襄阳【yáng】市公共实训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xué】校成【chéng】立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xiǎo】组,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hé】国教育部、湖北【běi】省教育厅、湖北省招生委【wěi】员会【huì】办公室等相【xiàng】关规定【dìng】,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jué】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由【yóu】党委书【shū】记、校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及【jí】二级学院【yuàn】院长、相关部门负责【zé】人【rén】组成。领导小【xiǎo】组下设办公室,办【bàn】公室设【shè】在招生【shēng】就业处。

第十条 学校招生【shēng】就业处为学校招生【shēng】录【lù】取工作【zuò】领导小组的【de】执【zhí】行机构,其主【zhǔ】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shēng】政策,编制【zhì】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lù】取工【gōng】作【zuò】,处理招生【shēng】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学【xué】校设立【lì】由【yóu】学【xué】校领导和纪检监【jiān】察【chá】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zǔ】,对【duì】招生工【gōng】作全【quán】过程实施监督。在录【lù】取期间【jiān】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shēn】诉【sù】、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二条【tiáo】 招生计划【huá】和专业【yè】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shēng】简章、学校官【guān】方网站等向社会【huì】公布。各有【yǒu】关省份的专【zhuān】业招【zhāo】生【shēng】计划【huá】以【y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de】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三【sān】条 招生录取对象【xiàng】为【wéi】各生源省份参加2024年全【quán】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和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的考【kǎo】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bá】、择优录取的原则【zé】,严格【gé】按照国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进行【háng】招生录取【qǔ】工作【zuò】。

第十四条 考生电子档【dàng】案按【àn】规【guī】定【dìng】投入学校【xiào】后,学校根据考生电【diàn】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biǎo】现【xiàn】、体检等各【gè】方面情况,依【yī】据考生专业【yè】志愿优【yōu】先的【de】原则【zé】,按照【zhào】投档【dàng】成【chéng】绩从【cóng】高【gāo】分到【dào】低分择【zé】优【yōu】录取。若进档考【kǎo】生成绩【jì】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guī】则排序,综合考【kǎo】虑,择优录取。因专业【yè】招【zhāo】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专业【yè】调剂,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招生政策和规定调剂【jì】至其它志愿未满【mǎn】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jì】,作退档处【chù】理【lǐ】。

第十五【wǔ】条 我校【xiào】认可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shì】)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xiào】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yīng】语语种考生若被录【lù】取到本校【xiào】,进校后均以【yǐ】英【yīng】语为【wéi】第一外【wài】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xué】校对考生【shēng】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wèi】生【shēng】部【b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体检【jiǎn】工【gōng】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第十【shí】八条 被【bèi】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dào】时【shí】间来我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néng】按期报到【dào】者,应向我校【xiào】招生就业处【chù】提【tí】出书面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fāng】可延【yán】期【qī】报到【dào】;未经同意无【wú】故【gù】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chù】理。

第【dì】十九【ji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sān】个月内【nèi】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fù】查,资【zī】格审查不合格者,按【àn】照教育部【bù】有关规定处理【lǐ】。

第七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fèi】以及其它应【yīng】缴纳的费用。以上收费【fèi】标【biāo】准按湖北省相关单位文【wén】件规定【dìng】执行。

第【dì】二十一条 学校【xiào】设【shè】有国家【jiā】奖学金、国家助学金【jīn】、企业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jīn】等,建立有完善的学生【shēng】资助体【tǐ】系。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duì】新生入【rù】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kùn】难【nán】的新生,可持考生【shēng】所在地民政等部【bù】门核发的相关有效证件向学校申请办理【lǐ】学费【fèi】缓交手续,也可根据国家有【yǒu】关规定【dìng】在地【dì】方资【zī】助【zhù】部【bù】门申请【qǐng】国家助学【xué】贷款,入学【xué】时暂不交【jiāo】学费、住宿费,仅需先【xiān】行缴纳书本费、体检费等【děng】。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大道6号

联系电话:0710-3622593,0710-3513238

电子邮箱:xykjzyxy@163.com

学校【xiào】网址:https://www.xykjzyxy.edu.cn

第二十【shí】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guó】家和生【shēng】源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shì】)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hé】生源【yuán】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wéi】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zì】主【zhǔ】管部【bù】门【mén】核定后正【zhèng】式公布之日起【qǐ】施行。本章程其它相【xiàng】关未尽事【shì】宜由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授权学【xué】校招生就业处负【fù】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