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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昌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gèng】新【xīn】:2024-9-21 22:10:49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2024年宜昌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dà】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宜【yí】昌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xué】类型、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bào】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学校地址【zhǐ】等信息,以【yǐ】下是详细内【nèi】容,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suǒ】帮助。

宜昌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jiāo】育法》等【děng】相关【guān】法律和教育部有【yǒu】关规【guī】定,为更【gèng】好【hǎo】地贯彻教【jiāo】育部“依【yī】法治招”的【de】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zhèng】、公开的原则,德智体【tǐ】美劳全面【miàn】考核【hé】、综合评价【jià】、择优【yōu】录取。

第三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招生类型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和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的学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宜昌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xué】校英文【wén】名称:YICH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VOCATIONAL COLLEGE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主管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dào】所在专业毕【bì】业【yè】要求者,颁【bān】发【fā】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

第十一条 宜昌科技【jì】职业学院是“世界技能大赛工业控制项目【mù】中【zhōng】国集【jí】训基地【dì】”、“全国3D打印专业建设【shè】示范基地”、“全【quán】国【guó】技能型紧【jǐn】缺人【rén】才培养基地”、“湖【hú】北省高技【jì】能人才【cái】培养示范基【jī】地”、先后获【huò】得“全【quán】国【guó】教【jiāo】育系【xì】统先进集体”、“宜昌【chāng】市五一劳【láo】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十【shí】二条 宜昌科技职业【yè】学院【yuàn】设招生【shēng】领导小组,全【quán】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zhì】定招【zhāo】生政策【cè】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gōng】作重大事【shì】宜。

第十三条 宜昌科技【jì】职【zhí】业【yè】学院设招【zhāo】生办公室【shì】,是组织和【hé】实施招【zhāo】生及其【qí】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检办对整体的【de】招生【shēng】过程实施全程监督,严格【gé】执行【háng】招生【shēng】工作【zuò】纪【jì】律,负责监督招生的每一个【gè】环节【jiē】,确保我校招生【shēng】工作公开【kāi】、公平、公【gōng】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shí】四条【tiáo】 宜昌科技职业【yè】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tiáo】件、专业发展【zhǎn】、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qiú】,制定【dìng】2024年【nián】面向各省【shěng】(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并按照教育【yù】部核准下【xià】达的具体【tǐ】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由湖北省招生委员【yuán】会向社会公布【bù】,同时还将通过招生简【jiǎn】章与学校网【wǎng】站等形【xíng】式向社会公【gōng】布。

第【dì】十五【wǔ】条【tiáo】 学校【xiào】在国家核定【dìng】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yù】部【bù】和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guān】文【wén】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huá】编制及使用情【qíng】况【kuàng】,科学、合理【lǐ】地编制年度招生来【lái】源计【jì】划。

第【dì】十六【liù】条 学【xué】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dòng】态调整【zhěng】机制【zhì】。对产业发【fā】展趋势好且报考率高【gāo】的专业,适当增加招生【shēng】计划;对个【gè】别社会需求【qiú】量少、学生报考【kǎo】少的专业【yè】,减少其招【zhāo】生计划。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本【běn】费以及体检费、办证费等杂费。收费标准严格按【àn】照湖北省物价局【jú】核准的【de】标【biāo】准【zhǔn】执行。学费:5000元【yuán】/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bā】条 思想【xiǎng】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tǐ】健康状【zhuàng】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投档【dàng】规则,在符合【hé】提【tí】档要求的情况下,我【wǒ】校实行远【yuǎn】程网【wǎng】上【shàng】录取,严格按照【zhào】国家和各【gè】省【shěng】、市、自治区的招生文件规定,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批【pī】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严格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择优录取【qǔ】。录取过【guò】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xiá】市招生委员会、纪检【jiǎn】监【jiān】察【chá】部门、考生和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dū】。

第十九【jiǔ】条【tiáo】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hé】会颁布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对【duì】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jìn】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biāo】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chù】理【lǐ】。

第二十条 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公共外语课【kè】程均【jun1】为英语【yǔ】,其他语种【zhǒng】考【kǎo】生慎报【bào】。

第【dì】二十二条【tiáo】 录取工作结束后【hòu】,我校将【jiāng】以邮政特快专【zhuān】递的方【fāng】式【shì】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shēng】可通过我校【xiào】官方网站或咨询电【diàn】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tōng】知书【shū】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hé】规定【dìng】的期限【xiàn】到校办理入学手续【xù】。因故不能按【àn】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qǐng】假【jiǎ】或请假逾期的【de】,除因不可抗力【lì】等正当【dāng】事由以外,视【shì】为放【fàng】弃入学资格。学校在【zài】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gé】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shǒu】续【xù】,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zhōng】发现学生存在弄【nòng】虚作假、徇【xùn】私舞弊【bì】等【děng】情形的【de】,确定为【wéi】复【fù】查不【bú】合格,应当取【qǔ】消学籍。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shí】间【jiān】内办理【lǐ】保【bǎo】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xīn】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宜昌科技职业【yè】学【xué】院【yuàn】学生管理细【xì】则》、《宜昌科技【jì】职【zhí】业学院学籍【jí】管理规定》等规章【zhāng】制度【dù】进行管理【lǐ】,按【àn】人才培【péi】养方案对学生【shēng】进行培养。其中【zhōng】对于学生有意愿进行专业调整的,转【zhuǎn】专【zhuān】业【yè】政策执行【háng】《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我校实行双证书培养,学生完成规【guī】定学业,且成绩合格【gé】者颁【bān】发国家承【chéng】认的【de】学【xué】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zhèng】书。

第二十六【liù】条 我校有【yǒu】完【wán】善的学生在校资助体系,奖【jiǎng】优包含【hán】国家奖学金【jīn】、国家励志奖学金、湖北省【shěng】人民政【zhèng】府奖学金和【hé】学【xué】校奖学金;助困包【bāo】含国家【jiā】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lǜ】色【sè】通道、服兵役【yì】国家教育资助、校【xiào】内资助等【děng】多【duō】种形【xíng】式有效结合【hé】的资助政策,在【zài】全面落【luò】实国家助学政策同时,确保学生顺利完【wán】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èr】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shì】用【yòng】于2024年宜昌【chāng】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招【zhāo】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宜【yí】昌【chāng】科技职业学院【yuàn】高职招生【shēng】领导小组【zǔ】审【shěn】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bù】门审【shěn】核。

第二十【shí】九【jiǔ】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háng】。凡以前与学校有关高职招生工作【zuò】的政【zhèng】策、规定与本【běn】章【zhāng】程不一致的【de】,一【yī】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dìng】为准。

第三十【shí】条 本章【zhāng】程由宜昌科【kē】技职业学【xué】院招生办公室负责【zé】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网址:www.yckjzy.cn

咨询电话:0717-7104002 7104003

咨询QQ: 137922683

学校地址:宜昌市职教园

邮编:44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