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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物资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25:25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年北京物资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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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huá】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等相关【guān】法律、教育部及北【běi】京市【shì】教【jiāo】育委员【yuán】会【huì】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英【yīng】文名称:Beijing Wuzi University(缩写:BWU)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第四条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shēng】录取工作严格执【zhí】行教【jiāo】育部规定【dìng】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gōng】平【píng】竞争、公正选【xuǎn】拔【bá】、公开透明【míng】的【de】原【yuán】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zé】优录取,并在各【gè】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zhāo】生管理【lǐ】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bàn】公室【shì】是我校本【běn】科生招【zhāo】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rì】常工作【zuò】。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xiào】严格落实国家【jiā】、省级、高校三级信息【xī】公开制度,进一【yī】步完善信【xìn】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fāng】式和时间。学校纪委办【bàn】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作【zuò】为招【zhāo】生【shēng】监【jiān】察机构【gòu】,负【fù】责对招生工作实施【shī】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gōng】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shì】教育委员会和学【xué】校对普通【tōng】类本【běn】科生【shēng】招【zhāo】生计划编制【zhì】的要【yào】求,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jiàn】设【shè】和发展等需要,结合学校本科专业动态调整【zhěng】机制,编制【zhì】学【xué】校【xiào】本【běn】科年度招生计【jì】划,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北京市教育【yù】委员会和教育【yù】部审【shěn】批,审批【pī】通过后【hòu】由各省级【jí】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bù】门【mén】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按照【zhào】教育部要求预【yù】留不超过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gè】地【dì】统考上线生源的【de】不平衡【héng】。需使用【yòng】预留计划时,招【zhāo】生办【bàn】公室报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审定后【hòu】执行。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根据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shì】生源情况和投档规则确【què】定提档【dàng】比例【lì】,提档比【bǐ】例【lì】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2.专业分配原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shù】优先【xiān】的原则从高【gāo】分【fèn】到【dào】低分择【z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级差。

同等分数下,按【àn】以下顺序进【jìn】行选择:专业志愿、单科【kē】成【chéng】绩(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shēng】依次比【bǐ】较【jiào】数学、语【yǔ】文、外语和理科综合【hé】;商【shāng】务【wù】英语【yǔ】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和文科/理科综合),成绩高者【zhě】优先录取【qǔ】。

3.加分政策

对享【xiǎng】受加分政【zhèng】策的考生,按【àn】相【xiàng】关规定加分提档,在专业录【lù】取时对加【jiā】分【fèn】予以认可。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在实施高【gāo】考综合改【gǎi】革的省份,考生须【xū】满足相关专业当年【nián】对选考科目【mù】的要求,专【zhuān】业录取【qǔ】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同等【děng】分【fèn】数下,按【àn】以下顺序【xù】进行【háng】选择:专业志愿、单科成绩(依次比较【jiào】语【yǔ】文、数学、外【wài】语;商务【wù】英语专业依次比较【jiào】英【yīng】语【yǔ】、语文、数学),成【chéng】绩高者优先【xiān】录【lù】取。

5.特殊省份录取要求

对于内蒙古考生,依据内蒙【méng】古自治区的要求【qi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zé】录取【qǔ】。同等分【fèn】数下,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yuàn】、单科【kē】成绩(文科考生依次【cì】比较语文、数学【xué】、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kǎo】生依次【cì】比较数【shù】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商务英语【yǔ】专【zhuān】业依次【cì】比较英语、语文、数学【xué】和【hé】文科【kē】/理科综【zōng】合【hé】),成绩高者【zhě】优先【xiān】录取。

6.其它规则

学校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

商【shāng】务英语【yǔ】专【zhuān】业只招收英【yīng】语语种考生。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yǔ】,非英语语种【zhǒng】考生进校【xiào】后【hòu】须改学英语。

2.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kǎo】商务英语专业的【de】考生,如【rú】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cān】加口试【shì】且【qiě】成【chéng】绩合格【gé】。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

中外合【hé】作办学专【zhuān】业【yè】由【yóu】北京物资学院与【yǔ】美国纽黑文大学【xué】合作举办,采取4+0培养模【mó】式。专【zhuān】业学生在完成至少一学期课程【chéng】,并通过外方英语口语【yǔ】测试后在外【wài】方【fāng】大学【xué】按常【cháng】规国际学生进行学籍注册,建立学籍档【dàng】案;如【rú】学【xué】生未满足【zú】外方第一次【cì】注册条件,最晚可在第五学期末时【shí】通过测试并申请学籍注册。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北京物资学院学习四年,完成规定的培【péi】养方案并通【tōng】过考核【hé】,将获得【dé】北京物资学院颁【bān】发的本【běn】科学历【lì】证书和学士学【xué】位证书;获得外【wài】方大学学籍注册的学生,可【kě】同时【shí】获得外方大学颁【bān】发的课程成绩单和学士学【xué】位【wèi】证【zhèng】书【shū】,证书与在外【wài】方大学就读学生获【huò】得的学士学位证书一致,受【shòu】到美国【guó】认可。如学生在【zài】规【guī】定的学习【xí】年限内没有完成培养方【fāng】案规定的全部【bù】应修学分,中外双方大学各自出具课程成【chéng】绩单和学习证明【míng】。

中【zhōng】外【wài】合【hé】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yè】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录取学生入【rù】学后不【bú】允许转【zhuǎn】入其他专业。

4.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shēn】体健康状况的要求【qiú】,按【àn】照【zhào】教育【yù】部、原卫生部、中国残【cán】疾【jí】人联合会印【yìn】发的【de】《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yuán】卫生部《关【guān】于【yú】进一步规范入学和【hé】就业体检【jiǎn】项【xiàng】目维护【hù】乙肝表面抗原携【xié】带【dài】者入学和就业权利【lì】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学生一律按学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中外【wài】合【hé】作办学专业,每生【shēng】每学年学费60000元,其他普通类专【zhuān】业学【xué】费【fèi】按授予学位类别【bié】缴纳,其中【zhōng】:授予【yǔ】经【jīng】济【jì】学、管理学【xué】、法学学士学【xué】位的专业,每【měi】生每学年学费4200元;授予工学和理学【xué】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600元;授予【yǔ】文学【xué】学【xué】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xué】费【fèi】5000元【yuán】。

住【zhù】宿费标准【zhǔn】:每生每学年住宿费分为750元、1200元、1300元和1500元四档【dàng】,住宿实行申请【qǐng】制,住宿标准【zhǔn】视当年【nián】具【jù】体情况而【ér】定。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四级认定工作体系认定,认定结果作为评定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国【guó】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fèi】减【jiǎn】免、勤工助【zhù】学等【děng】资助方式的重要依【yī】据,保障勤奋刻苦的学生【shēng】完成学业【yè】。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dé】智体美劳【láo】全面发展的学生可获【huò】得奖学金。学校奖【jiǎng】学金通【tōng】过个人申请、学【xué】院评定、结果【guǒ】公【gōng】示、学生奖励资【zī】助中心审核和学校评【píng】审各环【huán】节,确【què】定【dìng】获奖学生。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新生【shēng】报【bào】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shēng】进【jìn】行入学资格复【fù】查,凡不符【fú】合招生规定或有舞【wǔ】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rù】学资格【gé】。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 - 89534409/89534469

学校网址:http://www.bwu.edu.cn

招生专网:http://zs.bw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bw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bwu_zs

第十七条【tiáo】 本章程以教育【yù】部【bù】阳光高考【kǎo】平【píng】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de】招生章程【chéng】为准,仅适用于2024年本科生招生工作。如遇国【guó】家【jiā】法【fǎ】律、法【fǎ】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发生【shēng】变化,以变化后的政【zhèng】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běi】京【jīng】物资学院【yuàn】本【běn】科【kē】生招生办【bàn】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