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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金融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53:49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北京金融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北京金融科技【jì】学院招生【shēng】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办学【xué】类型、办学【xué】层次、招生计划【huá】、报考条件、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dì】址【zhǐ】等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希【xī】望对【duì】大家有所【suǒ】帮助。

北京金融科技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hé】国【guó】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及各省(自【zì】治区【qū】、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mén】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文件相关【guān】规【guī】定,结合北京金融科技学【xué】院本【běn】科招生的具【jù】体情况,为切实维护考生合【hé】法【fǎ】权益、规范学校【xiào】招生【shēng】行为,特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二【èr】条 学校名称:北【běi】京金融科技【jì】学【xué】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wěi】员会

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颁发北京金融科技学院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

第四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甲一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gōng】作严格贯彻落实【shí】国【guó】家教育方【fāng】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透【tòu】明的原则,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jì】检监【jiān】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jiān】督【dū】。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liù】条【tiáo】 领导小组【zǔ】 学校【xiào】设立由校领导、招生办【bàn】公室等组建【jiàn】的【de】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制定【dìng】招【zhāo】生政策、确定分省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等事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办【bàn】公室是我【wǒ】校本科招生的【de】实【shí】施机构,负【fù】责处理本科【kē】招生的【de】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设【shè】立由【yóu】校【xiào】领导、纪检【jiǎn】等有关【guān】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fù】责【zé】对招生工作实施【shī】监督和检【jiǎn】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jiǔ】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de】全日【rì】制【zhì】普通高校招生计【jì】划,招生委员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guī】定【dìng】及各省考试院协商【shāng】,同时参【cān】照我校【xiào】各省【shěng】历年招生情况制定学校的分省、分专业【yè】招生来【lái】源【yuán】计划【huá】,通过【gu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zhāo】生考试【shì】主【zhǔ】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将艺术类不超过15%,普通类【lèi】不超过1%的【de】计划【huá】作为预留计划【huá】,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kǎo】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jué】同分数考生【shēng】的录【lù】取问题【tí】。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xiào】根据各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生源情况确【què】定提档比例,按照顺【shùn】序【xù】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学校在各【gè】省(自治区【qū】、直辖市)录取时,分数优先(认可加分【fèn】)按总分由高到低依【yī】次确定考生【shēng】录取专【zhuān】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分数【shù】相同的【de】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靠【kào】前、相【xiàng】关科目分【fèn】数高的考【kǎo】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jiào】顺【shùn】序:语文、数【shù】学、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lèi】实行“招生【shēng】计划【huá】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de】录【lù】取规【guī】则。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zhuān】业按照各省(自治区【qū】、直【zhí】辖【xiá】市)招生管理【lǐ】部门所规定【dìng】的批次录取,文理兼收,不限定选考科【kē】目。

(2)使用考生所在省(自【zì】治区【qū】、直辖市【shì】)的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jì】的艺术类专业【yè】,在考【kǎo】生【shēng】高考文化课考试【shì】成绩和统考成绩【jì】均【jun1】达到所【suǒ】在省(自治区【qū】、直辖市)的【de】艺术类专业录【lù】取【qǔ】最低控制分数线基【jī】础上【shàng】,依据高【gāo】考文【wén】化课考试成绩和统【tǒng】考成绩【jì】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投档,在【zài】考【kǎo】生【shēng】符合【hé】专业要求的基【jī】础上,实行“专业志【zhì】愿优【yōu】先”原则,根据考【kǎo】生所填【tián】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dào】低录取。若综合成绩同分【fèn】考生,按照省级【jí】艺术类专业【yè】统考【kǎo】成绩择优录【lù】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lù】取【qǔ】文化课【kè】成绩高者。

(3)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yè】志愿顺【shùn】序择【zé】优【yōu】录取,各专业之间不【bú】设分数级差。若考生所在【zài】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有【yǒu】特殊规【guī】定的参照各【gè】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原则进行【háng】录取【qǔ】。

4.学【xué】校认【rèn】可各【gè】省、自【zì】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部门的有关【guān】政【zhèng】策性加分,按照加【jiā】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5. 往【wǎng】届生的录【lù】取和应【yīng】届生一视【shì】同仁,并执行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办【bàn】的有关规定,无男【nán】女生比例【lì】限制【zhì】。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专业录【lù】取【qǔ】无语种要求、无【wú】单科成绩要求。学校对肢体残障的考【kǎo】生,若【ruò】其生活能【néng】够自理【lǐ】、符合所【suǒ】报专【zhuān】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yǔ】以正常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2024年我校所有专业学费、住宿费标准统一。

学费:79800元/学年;

住宿费:80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校为家庭困难的大一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bǎo】每一位学生能顺【shùn】利入学【xué】;为【wéi】家庭【tíng】困难的学生提供校【xiào】内勤工助学岗位。学【xué】生【shēng】在学【xué】期间【jiān】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国家助学【xué】金、校级奖学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学【xué】校可【kě】协助【zhù】家【jiā】庭困难的学生申请【qǐng】生源地贷款【kuǎn】。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hòu】,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háng】全面复查,对其【qí】中不符合条件【jiàn】或【huò】弄虚【xū】作【zuò】假、违规舞弊者,无论【lùn】何时发现,一【yī】律取消其入学资格【gé】,并报相【xiàng】关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 北京金融科技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9597736;69597746传【chuán】真:010-69599901

地址:北京市【shì】通州区宋庄【zhuāng】南路甲1号  邮【yóu】编【biān】:101118

招生网址:http://zs.canvard.net.cn/

学校微信平台:jhxy010

第十【shí】七【qī】条 学校的【de】有关招生政策【cè】及录取结果【guǒ】等将及时【shí】在招【zhāo】生官网上公布【bù】,考生可自行【háng】查询或电话咨询招生办公室。本章程【chéng】公布后,如遇部分省【shěng】份【fèn】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jiāng】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zhèng】策,并【bìng】另行【háng】公【gōng】布。

第十【shí】八【bā】条 本章程由北京金融科技学【xué】院招【zhāo】生【shēng】委员【yuán】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há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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