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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8:10:44    发【fā】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xué】院【yuàn】招生章程,主要包【bāo】含办学类型、办学【xué】层次、招生计划、报考【kǎo】条件、录取【qǔ】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zhù】学金、学校【xiào】地址等信息,以【yǐ】下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wàng】对大家有所帮助。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de】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de】顺利进【jìn】行【háng】,根【gēn】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教育部【bù】关【guān】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gōng】作【zuò】的通【tōng】知》(教学〔2024〕2号)等【děng】有关文【wén】件精神,结合学院实【shí】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zhāo】生工【gōng】作贯彻“公平、公【gōng】正、公开、严格【gé】程序【xù】、择优录取、接受监【jiān】督”的【de】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288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录取通知签发人:院长。

第十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东街13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shí】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zǔ】,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mén】负责【zé】人【rén】组成。主要职责是【shì】:全面统筹学【xué】院【yuàn】招生工作【zuò】;对招生工作【zuò】中遇到的重大【dà】问题提出指导【dǎo】意【yì】见;审核学院年度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dǎo】中心是学院开【kāi】展招生工作的常【cháng】设机构。主要职【zhí】责是:制定招【zhāo】生【shēng】章程;编制招生【shēng】计划;组织【zhī】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及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学【xué】院招生工作【zuò】实施院【yuàn】系两级管理,系【xì】部设招生工作组,其主要【yào】职【zhí】责是提出【chū】专业招生计划建议,开展专业招生【shēng】宣传服务【wù】。

第十四条【tiáo】 学院【yuàn】成立【lì】由纪检监察机构【gòu】组成的监督【dū】小组【zǔ】,对学院招生工作实【shí】施监【jiān】督,确保“阳光【guāng】招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tiáo】 根【gēn】据学院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专业学科发展等因素【sù】,统【tǒng】筹考虑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qíng】况、区域【yù】协调发展、历年【nián】计【jì】划安排【pái】、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学院各类【lèi】别【bié】招生计【jì】划。经学院招生工【gōng】作领导组审定后【hòu】,报山西省【shěng】教育【yù】厅批准。

学院执行教【jiāo】育部和【hé】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de】分省【shěng】(自治区、直辖【xiá】市)、分专业招生计划【huá】,招生计划以各【gè】省【shěng】级招【zhāo】生机构公布【bù】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六条 按照“学院【yuàn】负责、招办监督【dū】”的原则【zé】录取【qǔ】。招生录【lù】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gōng】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zhāo】生就业【yè】指导中心【xīn】组织实施。

第十【shí】七条 招生工作【zuò】贯彻“公平、公【gōng】正、公【gōng】开、严【yán】格程序、择优录【lù】取、接受监督”的原则【zé】。德智【zhì】体美劳全面考核【hé】、综合评价、择优【yōu】录取【qǔ】。

第十八条 普通高考

1.“高本贯通”招生对象【xiàng】为【wéi】山西省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招生计划由【yóu】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录【lù】取【qǔ】执【zhí】行山西【xī】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高本贯通”录取分数线,对于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配专业;若【ruò】考【kǎo】生所【suǒ】报专业【yè】志愿均不能满足,服【fú】从专业调剂【jì】的【de】考生,将其调录【lù】到计划未满【mǎn】专业,不服从专业【yè】调剂【jì】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普通专科”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gāo】考的考生,招生计划【huá】由【yóu】省【shěng】教育厅【tīng】统筹安排【pái】。录【lù】取【qǔ】分数线由各省【shěng】级招生【shēng】管理机构【gòu】划定;对于高考进【jìn】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yōu】先分配专业;若考生所【suǒ】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yè】调剂的考生【shēng】,将其调录到计划【huá】未满专【zhuān】业,不服【fú】从专业【yè】调剂的考【kǎo】生,将予以【yǐ】退档。

学院对【duì】于国家和各省【shěng】(自治区、直【zhí】辖市【shì】)规定的加、降分政策【cè】均予以认可。

3.所有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九条 对口升学

对口升学录取执行国家及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三二转段”

严【yán】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shěng】招【zhāo】生考试【shì】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制定适合本【běn】学院“三二【èr】转段【duàn】”考核办法,报【bào】山【shān】西省【shěng】教育厅备案【àn】。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习后【hòu】,须【xū】参【cān】加学院与对接中职院校共同组【zǔ】织的“三二转段”升学考【kǎo】核【hé】,考核【hé】合格者方可升入学【xué】院继续学习。

第二十一条 被录【lù】取的考生,必须按学【xué】院规定的日期【qī】到学院报【bào】到,对未【wèi】经学院同【tóng】意逾【yú】期不【bú】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fàng】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rù】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zī】格复【fù】查及入学体检复查【chá】。对在【zài】新生入学【xué】资格复查中,发【fā】现学生【shēng】存在弄虚作假、徇私【sī】舞弊等情形的,确定【dìng】为复查不合格【gé】,取【qǔ】消其学籍【jí】;学生【shēng】入学体检标准严【yán】格按照【zhào】教育部【bù】、卫生部、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印【yìn】发的《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及【jí】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严【yán】格按照《关【guān】于【yú】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shēng】收费标准【zhǔn】的通知》(晋教计【jì】财【2000】30号【hào】)文件【jiàn】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根据住宿人数收取住宿费,每学年400元-800元。

2024年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序号专业名称科类专业代码学费(元)学制(年)
1光伏工程技术文理4303014000
2光伏材料制备技术文理4306064000
3现代铸造技术文理4601084000
4智能焊接技术文理4601105200
5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文理4205044000
6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文理4404044000
7智能控制技术文理4603034000
8电气自动化技术文理4603065200
9无人机应用技术文理4606094000
10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文理5001114000
11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文理5006034000
12工业互联网应用文理4603104000
13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文理4601045200
14模具设计与制造文理4601134000
15机电设备技术文理4602025200
16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文理4902134000
17财税大数据应用文理5301015200
18市场营销文理5306054000
19电子商务文理5307014000
20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文理5602164000
2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文理4607014000
22新能源汽车技术文理4607024000
23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文理4607044000
24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文理5002104000
2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文理5002115200
26机械设计与制造文理4601014000
27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文理4601024000
28数控技术文理4601035200
29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文理4602014000
30机电一体化技术文理4603015200
31智能机电技术文理4603025200
32工业机器人技术文理4603055200
33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理5102025200
34大数据技术文理5102054000
35工业互联网技术文理5102114000
36移动应用开发文理5102134000
37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文理5103024000
38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设备运维方向)文理4603015200
39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方向)文理4601014000
40电梯工程技术文理4602064000
41物联网应用技术文理5101024000

备注【zhù】:三年制适用于普通【tōng】高考、对口升学考生;二年制适用于【yú】“三【sān】二【èr】转段”考生【shēng】。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dì】二十【shí】四条 学生【shēng】在【zài】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yù】教学计【jì】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院准【zhǔn】予毕业,并颁发国家【jiā】承认的“山西机电职业【yè】技术学院【yuàn】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专科毕业证书【shū】”。

第八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严格【gé】执行财政【zhèng】部【bù】、教【jiāo】育部【bù】、全【quán】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xīn】在高等教育专科阶段【duàn】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guó】家励志奖学【xué】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国家教【jiāo】育【yù】资助、基层就业【yè】学费补【bǔ】偿等国家【jiā】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院设立校内奖【jiǎng】助学金,绿色通【tōng】道、困难补助、勤【qín】工助学等资助【zhù】政策【cè】,帮助家庭【tíng】困难学生顺利完成【chéng】学业【yè】。

第九章  招生咨询、监督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

1.咨询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咨询电话【huà】:0355—2618838、2618837、2618836

3.邮箱咨询:sxjdxyzsb@163.com

4.学院网【wǎng】址【zhǐ】:http://www.sxjdxy.edu.cn

第二十八条 监督

1.监督部门:学院纪检监察机构

2.监督电话:0355-2618816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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