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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13:25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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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hé】国【guó】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zhí】业教育【yù】法【fǎ】》及国家教育【yù】主管部门相【xiàng】关规定【dìng】,结合学院具体情【qíng】况,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wéi】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gāo】校招生【shēng】“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本【běn】章程【chéng】适用【yòng】内蒙古北方职业【yè】技术学【xué】院专科层次的招【zhāo】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全称: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国标代码:14049

第四条 招生代码:E19(内蒙古自治区报考代码)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qī】条 在学【xué】院党委、院务委员会【huì】的领【lǐng】导下,成立【lì】由党委成员【yuán】、院委【wěi】成员及招生【shēng】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rén】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dìng】招生工【gōng】作中【zhōng】的重大【dà】问题,由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gōng】作中的具体事宜。

第八条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工作【zuò】,由学院纪检监察组、聘请的【de】社会【huì】监督员【yuán】巡视招生【shēng】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过程【chéng】实【shí】施第三方【fāng】监督【dū】。

第三章 学院简介

第【dì】九【jiǔ】条 内蒙古北【běi】方职业【yè】技术学院座【zuò】落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shì】大学城,始建于【yú】1984年,是【shì】经内蒙【méng】古自治区人民【mín】政府批准【zhǔn】,国【guó】家【jiā】教育部备【bèi】案,国家计划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高等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yuàn】形成以医、护、药专业为特色,高端服务【wù】管理类专业为主干的专业【yè】集群,现学院设立中医学【xué】院、护【hù】理学院、医学【xué】系、管理【lǐ】系、农牧系【xì】、教育系【xì】、电【diàn】子信【xìn】息系,是同类院校中获得中央财政支持【chí】的实践教学基【jī】地学【xué】校【xiào】,是首批在自治区同类院【yuàn】校【xiào】中获得【dé】单独考试招生【shēng】资【zī】格的学校。学院先后被教【jiāo】育【yù】厅评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优秀【xiù】办学单【dān】位”“依法【fǎ】治校示范【fàn】校”“就业示范100强”“百名优秀学生母校”等荣誉称号。

办学40年【nián】,我院【yuàn】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gōng】学结合、知行合一”探索出了一条“产、学、研”相结合【hé】,多元化发【fā】展【zhǎn】的办学【xué】之路【lù】。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内蒙古【gǔ】自治区教育【yù】厅颁布【bù】的有关2024年度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工作规定,以普【pǔ】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考【kǎo】试【shì】成绩为主要【yào】依【yī】据,坚持公平、公【gōng】正、公开的原则,在【zài】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zhì】、体【tǐ】、美、劳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lì】要求:学【xué】校根据生源情况【kuàng】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bǐ】例控制【zhì】在招生计划【huá】的【de】1∶1.05之内,或【huò】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kǎo】试机构规定【dìng】执行。

第【dì】十二条 考生统考成绩【jì】符合录【lù】取标准,但体检不符【fú】合报【bào】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qí】它专业录取【qǔ】要求且服【fú】从专【zhuān】业调剂者,调剂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办法

1、对【du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hé】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zhuān】业培养要求的考【kǎo】生录取时以投【tóu】档【dàng】分为排序成绩,采用【yòng】“专【zhuān】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duì】在【zài】我校投【tóu】档比例线上且已经【jīng】投档我【wǒ】校符合【hé】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xù】,在专业招【zhāo】生计划内择优【yōu】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wán】毕后,对服从专业【yè】调【diào】剂【jì】的考生,根据投档分【fèn】从【cóng】高到【dào】低排序【xù】依【yī】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é】的【de】专业,不服从专业【yè】调剂的投档【dàng】考生,学校将【jiāng】予以退档处理。

2、平行分择优录取规则:

对于已【yǐ】投档考生排【pái】序成【chéng】绩【jì】相同时【shí】,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guān】优【yōu】先录取政策【cè】;其【qí】次对【duì】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méng】古语文【wén】甲或【huò】朝鲜【xiān】语文,下同)、文科【kē】综合、文科数学单【dān】科成绩择优录取【qǔ】;对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kē】数学、理科【kē】综合、语文单科成绩择【zé】优录【lù】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chéng】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rú】不服从调剂或因考试成【chéng】绩低无法满足调【diào】剂的考【kǎo】生,做退【tuì】档【dàng】处【chù】理。

第十四条【tiáo】 体【tǐ】检【jiǎn】要【yào】求【qiú】:按照【zhào】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及有关规定执行【háng】。

1、考生肢体状况要求:无纹身,肢体健康状况正常。

2、医药卫生大【dà】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lèi】相关专业【yè】考生【shēng】要求【qiú】:无色盲、色弱,能准确【què】识别【bié】红、绿、蓝【lán】、紫各种颜色中【zhōng】任何【hé】一【yī】种颜色的导线【xiàn】、按键、信号灯、几【jǐ】何图。

3、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要求:

①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②身高要求:女,160~172厘米;男,170~183厘米;

③体【tǐ】重要求:体重(kg)=[身高【gāo】(cm)-110]加减[身高(cm)-110]乘10%;

④视力要【yào】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sè】弱、斜眼【yǎn】,矫正【zhèng】视力1.0以上【shàng】;

⑤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⑥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⑦行走【zǒu】正常,无明显的【de】内【nèi】、外【wài】八字;无精神病史、癫痫【xián】史,肝功【gōng】能正常【cháng】,无肾炎【yán】,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⑧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第十五条 我院认可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第十六条【tiáo】 男女比【bǐ】例:无男女比例限制,原则上助产【chǎn】专业只【zhī】招女生。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外语只开设英语,其他语种慎报。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情况,或被【bèi】查出在体检过程【chéng】中弄虚作【zuò】假行为的,按照学【xué】籍管【guǎn】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xiāo】其入【rù】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学校名称: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毕业时符合全日制专升本选拔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参加全区专升本选拔考试。

第二十条【tiáo】 招【zhāo】生【shēng】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管【guǎn】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政策加分:原【yuán】则上认可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教【jiāo】委(教育【yù】厅)有关【guān】加分投档优先录【lù】取的政【zhèng】策和办法【fǎ】。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zhì】区物价部门批【pī】准【zhǔn】的【de】标【biāo】准执行,并通过省级教育主管【guǎn】部门公【gōng】布。

第二十三条 通讯方式:

学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城

邮政编码:010070

招【zhāo】生电话:0471—2692106、2692107、2692012、400-0471-365

学院网址:www.nmbfxy.com

电子邮件:beifang@vip.qq.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chéng】若与【yǔ】国家法律【lǜ】、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fǎ】律、法规、规【guī】章【zhāng】、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wéi】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shù】学院招【zhāo】生办公【gōng】室负【fù】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