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gèng】新:2024-9-21 16:55:1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2024年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wén】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zhāo】生章【zhāng】程,主要【yào】包含办学【xué】类型、办【bàn】学层次、招生计划【huá】、报考条件、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zhù】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nèi】容,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suǒ】帮助。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jìn】一步规范赤【chì】峰工业职【zhí】业【yè】技术【shù】学院【yuàn】高职高专招生录取工作,切实【shí】维护【hù】学【xué】校和考生【shēng】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yù】法【fǎ】》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hé】赤峰工业职业【yè】技【jì】术学院【yuàn】高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dì】二【èr】条 学校名称:赤峰工业【yè】职业技术学院,是由自治区【qū】人民【mín】政府和【hé】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chéng】立的、教育【yù】部备案的公办【bàn】全日制【zhì】普通高等【děng】职业技术学【xué】校。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nèi】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本【běn】章程是我校【xiào】向社会公【gōng】布招【zhāo】生信息的【de】主【zhǔ】要形式,是开【kāi】展招生【shēng】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招生录取过【guò】程中,学校自觉接【jiē】受各省(市、自【zì】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chá】部门、考【kǎo】生、家【jiā】长、媒体以及社【shè】会各界的【de】监督。

第四条 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五条 赤峰工业职【zhí】业技【jì】术【shù】学院【yuàn】设立招【zhāo】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zhì】定招【zhāo】生【shēng】章【zhāng】程、招生政【zhèng】策,确定【dìng】招生规模和调【diào】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负责普通高职高专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tiáo】 对思想【xiǎng】政治品德考核【hé】合格、身体【tǐ】状况符【fú】合相关专业培【péi】养要求【qiú】的考生【shēng】录取时以投档分【fèn】为【wéi】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fāng】式【shì】录取,即对在我【wǒ】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yǐ】经投档我【wǒ】校的考生,按专业【yè】志愿顺【shùn】序,以投档分从高分【fèn】到低分排序(含政【zhèng】策性加【jiā】分),在专业招生【shēng】计划内择【zé】优【yōu】录取。当【dāng】所【suǒ】有专业志愿【yuàn】都【dōu】录取【qǔ】完毕后,对服从专【zhuān】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dī】排序依【yī】次调剂到其他【tā】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jiāng】予【yǔ】以【yǐ】退档处【chù】理。

第七条【tiáo】 对于【yú】已投档考【kǎo】生排序成绩【jì】相同时【shí】,首先【xiān】,执行国家规定的相【xiàng】关【guān】优先录取【qǔ】政策;其次,对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jiǎ】或朝鲜语文【wén】,下同)、文科综合【hé】、文科数【shù】学单科成【chéng】绩择优录【lù】取;对理科【kē】、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kē】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dān】科【kē】成绩择优录取;对中等职业学校【xiào】毕业生各科类考【kǎo】生,依次按专业【yè】课综【zōng】合【hé】、语文【wén】(蒙古语文)、数【shù】学(蒙数学)、英语单科成【chéng】绩择优录【lù】取。

对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

第八条 招【zhāo】生条件和加分政策按照国家【jiā】和各【gè】省(市、自治区【qū】)有【yǒu】关【guān】招生工作的【de】文件【jiàn】精神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我校外语只开设英语,其他语种慎报。

第十条 招生计划以各【gè】省【shěng】(市【shì】、自治区【qū】)招生管理部【bù】门公布为准。

第【dì】十一【yī】条 对认定【dìng】为【wéi】思【sī】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lù】取。考生的【de】体检标准【zhǔn】按照教育部【bù】、原卫生部、中国残疾【jí】人联【lián】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tiáo】 学【xué】生入学后,学【xué】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shēng】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xiàn】学生存在弄虚【xū】作假、徇【xùn】私舞弊等情【qíng】形的,确定为【wéi】复查不【bú】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jiē】严重的,学校【xiào】将【jiāng】移交有关【guān】部门调查【chá】处理。

第十三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公【gōng】布后【hòu】,如遇【yù】部分省份高考【kǎo】招生【shēng】政【zhèng】策调整,赤峰工业职业【yè】技【jì】术学院将根据教育【yù】厅及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lù】取政策【cè】,并另行公布。

第十【shí】五条 本章【zhāng】程通过“阳光【guāng】高考【kǎo】”教育部高【gāo】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píng】台、本【běn】校官网等公开发【fā】布。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

学院国际代码:14338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c.cfgy.cn/

招生咨询电话:0476—5890310、5890311

学院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小河沿大街5号

邮编:024000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