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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9:19:43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3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3年辽宁城市建设职【zhí】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bāo】含办学【xué】类型、办学层【céng】次【cì】、招生【shēng】计划、报考条件、录【lù】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助【zhù】学金【jīn】、学校【xiào】地址等信息【xī】,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硕路8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yuán】占地【dì】面积【jī】18.4万【wàn】平方【fāng】米(约合276.2亩);生均占地面【miàn】积【jī】25.4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fáng】面积7.1平方米【mǐ】;生【shēng】均宿舍面积4平方米;生师比27.3;专任教师202人,具有研究生学【xué】位教师占专【zhuān】任教师的比例为66.3%;具有【yǒu】高级职务教【jiāo】师【shī】占专任教师的【de】比例为33.7%;教学【xué】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571.1万元【yuán】,生均教【jiāo】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828.5元;图【tú】32.6万册,生均图书44.9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6人间。宿【xiǔ】舍分配方案:2023级【jí】新生入【rù】学采取学校【xiào】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情况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shì】点【diǎn】省(市)设置【zhì】的招生专业(类)计划【huá】,对【duì】选【xuǎn】考科目的【de】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de】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zhāo】生考试部门【mén】及我校【xiào】官方网站公告【gào】为准(选考科目与【yǔ】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mù】保【bǎo】持一致【zhì】)。

2.各专业招收考生无语种限制。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招生计划按照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元/年/生)

1

440101

建筑设计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4800

2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3

4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4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5

440303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6

440304

智能建造技术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7

440306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8

440504

建设工程监理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9

4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10

500201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11

4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12

4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4800

13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14

440501

工程造价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15

440602

给排水工程技术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16

440402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17

4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18

440403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3年

9-21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5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qī】满【mǎn】,成绩合格颁发辽【liáo】宁城【chéng】市建【jiàn】设职业技术【shù】学院普通高等学【xué】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宿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bàn】理收【shōu】费许可【kě】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fèi】标准:六人间【jiān】(900元【yuán】/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liáo】宁省教【jiāo】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zhèng】〔2006〕76号文件规【guī】定执行。

学生因【yīn】故退学或提【tí】前【qián】结【jié】束【shù】学业的【de】,根据学生实际学习【xí】时间,按月计退剩【shèng】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xiào】采取奖学【xué】金、助【zhù】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xué】贷款等多种措【cuò】施【shī】,帮助经济【jì】上有【yǒu】困难的【de】学生完成学业。

(1)学【xué】院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奖【jiǎng】励品学【xué】兼优【yōu】的学生;根据【jù】国家政【zhèng】策,每【měi】年在品学兼【jiān】优的学生中评定一次【cì】国家奖学金(8000元【yuán】/年)和【hé】省【shěng】政府奖学金(8000元【yuán】/年),同时在【zài】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中【zhōng】评定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jiā】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nián】)、国【guó】家【jiā】二等【děng】助学金(2750元/年)和学【xué】校助学金。

(2)学院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kuǎn】政【zhèng】策,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shēng】可在【zài】生源地教育局学【xué】生资助【zhù】中心申请国【guó】家助学贷款。

(4)依据有关【guān】文件精【jīng】神和学【xué】校关于学费减免的制度执【zhí】行,孤儿学【xué】生可【kě】以【yǐ】提出学费减【jiǎn】免申请,由【yóu】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guò】后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

未涉及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zhōng】,根【gēn】据生源情况、计划情【qíng】况及模拟投【tóu】档线,以不低于招生【shēng】计【jì】划1:1,自主确定【dìng】调阅考生档【dàng】案的比例。在【zài】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diào】整,确保符合录取【qǔ】规【guī】则的【de】调【diào】档考【kǎo】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zhào】教【jiāo】育部、原卫生【shēng】部、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xué】校【xiào】进行【háng】复检,不符合【hé】要求【qi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yuàn】及录取实【shí】行平【píng】行志【zhì】愿投档录【lù】取方式的省份【fèn】按照平行志愿方式【shì】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dàng】录取方式的省份,按【àn】考生报考【kǎo】院校志【zhì】愿选择志【zhì】愿【yuàn】方式,即优先录取第【dì】一志愿考生【shēng】。当第一【yī】志【zhì】愿【yuàn】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shí】:在同批录取【qǔ】学校【xiào】控制分数线以上,按【àn】考生志愿【yuàn】顺序从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dāng】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zhāo】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yuàn】考生档【dàng】案。录【lù】取二志愿及【jí】其【qí】他志愿【yuàn】考【kǎo】生无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改革【gé】省【shěng】份,所有招生【shēng】专业物【wù】理学科【kē】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zài】选科【kē】目不设要求。辽宁【níng】省2023年实行“3+1+2”模式新【xīn】高【gāo】考,按【àn】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liè】招【zhāo】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 对加分【fèn】、降【jiàng】低【dī】分数投【tóu】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yú】加降分的【de】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wú】专业级差。在思【sī】想【xiǎng】政治品德考【kǎo】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àn】照高考总成绩(高【gāo】考【kǎo】文化课总成绩与政【zhèng】策性照顾【gù】分值的【de】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zhào】考生所【suǒ】报专业志愿【yuàn】(不含专业服从【cóng】志愿)录【lù】取,优先满【mǎn】足【zú】分数高考【kǎo】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shēng】总成【chéng】绩(高考文化课总【zǒng】成绩【jì】与政策性照顾分值【zhí】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kǎo】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àn】语文、数学【xué】、单科外语【yǔ】成绩【jì】,从高分到低分【fèn】排序;理工类依【yī】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chéng】绩【jì】,从高【gāo】分到低【dī】分排序;在“3+3”高考【kǎo】综合【hé】改革省份,依次按数学、语【yǔ】文、外语单科【kē】成【chéng】绩,从高【gāo】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gāo】考综【zōng】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shù】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jì】、外语单科成【chéng】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zuì】高成【chéng】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zhì】愿【yuàn】顺【shùn】序,顺序【xù】在前者优先【xiān】;如志愿顺序仍相【xiàng】同,参考考【kǎo】生【shēng】综【zōng】合素质评【píng】价【jià】等情况,择优录取【qǔ】。

6.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609918    13804900399

024-86609919    13889151936

传真:024-88797888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邮编:110122

网址:www.lncj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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