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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2:58:41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hé】国高等教育法》等法【fǎ】律法规【guī】以【yǐ】及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特制定【dìng】本章程【chéng】。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wǒ】校今年普通高等教【jiāo】育【yù】的本科、专科层次【cì】招生工【gōng】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独立学院

层   次:本科

第四【sì】条【tiáo】 学校地址:吉林【lín】省四平市铁西区英雄【xióng】街【jiē】道师大社区东【dōng】丰路西1999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地理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专科专业:

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学年;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学年;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学年;

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学年。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àn】要【yào】求【qiú】的教【jiāo】学内容,成绩【jì】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高职毕业生由吉【jí】林师范大【dà】学博达学院颁发国【guó】家规定的【de】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学校设【shè】立以【yǐ】“奖、助、贷【dài】、补、缓【huǎn】、减、免【miǎn】”有机结合的全方【fāng】位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jīn】、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jiā】助学贷款【kuǎn】、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shēng】国【guó】家【jiā】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jiā】助学贷款代偿等内容。此外【wài】,学校设【shè】有学校奖学【xué】金、竞【jìng】赛活动【dòng】奖励、学生生活补贴、临【lín】时困【kùn】难【nán】救助、考研奖励金、“爱心一元【yuán】钱”、勤【qín】工【gōng】助学、学【xué】费缓交和【h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rù】学前学【xué】生在户【hù】籍所在地学生【shēng】资助【zhù】管理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zhù】学贷款;入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xiào】提【tí】出申请,学校根据【jù】学【xué】生具体【tǐ】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kùn】难认定,采【cǎi】取不同措【cuò】施给予资助【zhù】。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德语、朝鲜语、俄语专业招英语考生。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háng】教育部、国【guó】家卫【wèi】生健康委员【yuán】会【huì】、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de】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yǐ】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lì】有【yǒu】特殊规【guī】定,按生【shēng】源省份投【tóu】档比例要求执【zhí】行【háng】。

2.专【zhuān】业录取。普通类【lèi】专业【yè】根据考生投档【dàng】分数(含政【zhèng】策性照【zhào】顾分,下同),按【àn】“分数【shù】优先,遵循【xún】志愿”的原则,由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录【lù】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优【yōu】先级别。考生【shēng】投档分数相同【tóng】时,按单科顺【shùn】序及分数【shù】从高到低排序【xù】。文科类或选考历史科目组以语文、外【wài】语、数学为顺序,理科类【lèi】或选考物理科目组以数学【xué】、外语、语文为顺序【xù】,科【kē】目成绩高者优先【xiān】录取。不分文理科类或“3+3”模式改革省份以语文、外语、数学为【wéi】顺【shùn】序,科目成【chéng】绩【jì】高者优先录取【qǔ】。艺术、体育等其他特【tè】殊类型专业录【lù】取时【shí】单【dān】科排【pái】序照此【cǐ】执【zhí】行【háng】。若考【kǎo】生【shēng】所在省份招考【kǎo】文件规定了相关的【de】排【pái】序方法,则【zé】按其办法执行。

4.专业调剂。考生所填【tián】报的专【zhuān】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cóng】专业调剂,则根据【jù】考生成【chéng】绩调剂到未录【lù】取满额【é】并【bìng】符【fú】合录取条件的专【zhuān】业。所有专业调剂考【kǎo】生的【de】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凡是未填“同意(是【shì】)”的,一律视【shì】为“不【bú】同【tóng】意(否【fǒu】)”。

5.退档。考生所报【bào】专业志【zhì】愿未【wèi】能录取时【shí】,服从专业【yè】调剂者,将其调剂【jì】录【lù】取到未满额且【qiě】符合录取条件和培【péi】养【yǎng】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lù】满专【zhuān】业【yè】录取条件【jiàn】和培养【yǎng】要求的考【kǎo】生,做退档处理。

6.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

①艺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且【qiě】高考专【zhuān】业课成绩【jì】合格的【de】投档考生中,按综合【hé】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gāo】考文化分【fèn】÷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zhuān】业【yè】满分【fèn】)×50%〕×75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zhuān】业课成【chéng】绩从高到【dào】低择优录取,专业【yè】课成绩【jì】再次相同时,按【àn】高考单科成【chéng】绩【jì】从高到低【dī】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dǎo】和影视摄影与【yǔ】制【zhì】作【zuò】专【zhuān】业录取时,在高考文【wén】化课【kè】总成绩达到考生【shēng】所在省份我校普通类专业【yè】所在批次【cì】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dàng】考生中【zhōng】,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dào】低择优录取。高【gāo】考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chéng】绩从高【gāo】到低择优【yōu】录取。

②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lèi】专业【yè】录取时,在【zài】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dào】考生所在省【shěng】份最低控【kòng】制分【fèn】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àn】高考专业【yè】课【kè】成绩从高到低【dī】择【z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àn】文化课总成【chéng】绩、文化【huà】课单科成绩顺序【xù】,从【cóng】高【gāo】到【dào】低择优录取。

7.特殊省份的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jì】划1:1范【fàn】围内按专业志【zhì】愿排【pái】队录取”的【de】录取规则。

高【gāo】考改革【gé】省份【fèn】,考生填报的专业志【zhì】愿须【xū】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和选考【kǎo】科目要求。

8.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hòu】,按【àn】照【zhào】国家和学校有【yǒu】关规定进行【háng】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xué】生【shēng】,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bdxy.com.cn

通【tōng】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tiě】西区英雄街道师大【dà】社【shè】区东【dōng】丰路西1999号

联系电话:0434-6090999 6091999

联系人:王老师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yóu】学【xué】校负责解【jiě】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zhào】国家招【zhāo】生政策【cè】执【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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