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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27:22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dà】家整理的是2024年苏州信息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招生章【zhāng】程,主【zhǔ】要包含招生计【jì】划、录取规【guī】则【zé】、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考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校全称: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标识码:4132014256

第三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237号

第四条  层   次: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证书颁发【fā】:学生【shēng】完【wán】成学业,各科成绩合格者,由苏州信息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tōng】专科毕业

第七条  学校简介【jiè】:苏州信息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yuàn】,位于美丽的【de】太【tài】湖【hú】之【zhī】滨、苏【sū】州湾畔,是长三角【jiǎo】生【shēng】态绿色一【yī】体化发【fā】展示范区内唯一的公办【bàn】高职院校。学院前身之一的江苏省吴江师范学校成立于1922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

学【xué】院【yuàn】的办学历程大致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一【yī】是【shì】2003年学院【yuàn】的前身——南京邮电大学吴江职业学【xué】院成【chéng】立;二是2009年苏【sū】信学院【yuàn】成立,南京邮电【diàn】大学继【jì】续【xù】代管;三是2014年学院由【yóu】民办【bàn】转公办,为【wéi】正科【kē】级【jí】事业单位【wèi】;四是2016年学院机构升格,为正处级【jí】建制。

学院现设有智慧财经学院(经济贸易系)、现代商务学院(管理工程系)、通信电子【zǐ】学院(通信与【yǔ】信息【xī】工程系)、智能制造【zào】学院【yuàn】(电气与电【diàn】子工程系)、人工【gōng】智能学院【yuàn】(大数据【jù】与互联网系)、基础课部【bù】(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yù】学【xué】院等教学机构。全日制【zhì】在校生【shēng】6700多人,现有【yǒu】教职工314人,其中,正高职【zhí】称【chēng】9人,副高职称73人【rén】。开设专业【yè】24个,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群入选江苏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招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办事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十条  学校【xiào】根据需要组建各片【piàn】区招【zhāo】生宣传工【gōng】作组,负责该片【piàn】区招生宣【xuān】传【chuán】和咨【zī】询。招生宣传工作组成员由我校【xiào】教职工组成【chéng】。

第十一条  学【xué】校的招生【shēng】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bù】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jiān】督机【jī】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dū】部门的监督下【xià】进【jìn】行,同时接受社【shè】会各界监【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èr】条  根据学校人【rén】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jì】情况,统筹考【kǎo】虑【lǜ】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xié】调发展等因素,结合【hé】近年【nián】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zōng】合分析,确【què】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jīng】审核【hé】后,由各【g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shēng】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yè】代码、学制等信息【xī】)及招生计划以省级【jí】招【zhāo】生主管部门【mén】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wǔ】条  凡符合生源【yuán】所在地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shēng】均【jun1】可报【bào】考。

第十六条  学【xué】校严格执【zhí】行【háng】教育部颁【bān】发的《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zhuān】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七条  学【xué】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zhì】区【qū】、直辖市)对高校【xiào】招生录取【qǔ】工作【zuò】的要求,实行【háng】学校负责、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生【shēng】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jiān】持德【dé】、智、体、美、劳全【quán】面衡量,按【àn】公【gōng】平、公开、公正和【h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shēng】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bā】条【tiáo】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xiàng】关规【guī】定执行加分【fèn】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照理工类、文【wén】史类分类录【lù】取,高考【kǎo】综【zōng】合改革试【shì】点省(市)按【àn】其高考改革方案【àn】相关规定进行录取【qǔ】。

第【dì】二十【shí】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ruò】生源【yuán】不【bú】足,则参【cān】加征求平行院校【xiào】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dì】二十一条 录【lù】取原则【zé】:对于【yú】进【jìn】档考生【shēng】,我校【xiào】将采用“分数【shù】优先”的录取方式【shì】。非【fēi】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zì】治区、自【zì】辖市)考【kǎo】生如总【zǒng】分【fèn】相同,则按语文+数【shù】学(含附加分【fèn】)总分从【cóng】高到【dào】低进行排序择【zé】优【yōu】录取,如仍相同则按外语单科【kē】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zhì】区、自辖市)考生如【rú】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总【zǒng】分从高到低【dī】进行排序择优录取【qǔ】;如仍相【xiàng】同,则按语文【wén】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réng】相同,则【zé】按首选科目单科最高【gāo】成绩从【cóng】高到低进行排序择【zé】优录取【qǔ】;如仍相同【tóng】,则【zé】按再选科目单科最高【gāo】成绩从高到【dào】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qǔ】。

我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dì】二十二条  学校【xiào】根据【jù】经江苏省物价【jià】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nián】收取费【fèi】用。学费:文科专【zhuān】业4700元【yuán】/学年,工【gōng】科【kē】专业5300元/学年(江苏省【shěng】物价局【jú】江【jiāng】苏财政厅苏【sū】价费136号);住宿费:1200元/学【xué】年(江苏【sū】省物价局苏价费[2002]369号)。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jīn】、学【xué】校奖助学金等奖励【lì】资助项目,奖励品【pǐn】学兼优【yōu】的学生,并为【wéi】特困生【shēng】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xué】费减免和【h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wèi】,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huì】资助【zhù】,帮【bāng】助申请【qǐng】生源【yuán】地国家信用助【zhù】学贷款,贫困生资助覆盖率达100%。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237号

联系电话【huà】:0512-63118999、63110951、63118188

监督电话:0512-63119901

传   真:0512-63118777

邮政编码:215200

学校网址:http://www.szit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shí】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quán】归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xué】院所有。